截至8月25日,河南汝州市中央公园内,围捕“怪鱼”的行动仍在继续。鳄雀鳝,这个北美的外来物种,为何会出现在河南汝州的公园湖内?它的出现,又意味着什么?而不惜花费近一个月时间,抽干湖水围捕,真的有必要吗?《新闻1+1》邀您共同关注:鳄雀鳝,这鱼非抓不可?



围捕“怪鱼” 难度在哪里?

据记者报道,公园湖面非常广,而且水深也不等,有的地方是两三米,有的地方是五六米,最深的地方能够达到七八米,而最深的这个位置就是这条鱼藏身的位置,也就是在U型管道当中。这个位置一是光线比较差,二是氧气不够充足,另外里面还存有淤泥、水草等,也给工作人员的围捕增加了很多难度。



抽干湖水围捕“怪鱼”成本大吗?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据记者介绍,围捕“怪鱼”前期主要由管理方的工作人员来进行水体打捞,包括排水工作等,这方面成本并不是特别高。但是后期这几天,鳄雀鳝所在的位置比较特殊,要想在管道里抓到它,光凭景区工作人员,可能存在一些难度,所以社会中一些义务救援队也加入其中,有将近20人。

因为这个鱼比较狡猾,而且洞内情况不明,所以接下来的围捕工作还需要再持续一段时间。



鳄雀鳝,绝非“福鳄”

鳄雀鳝,不只出现在河南,过去多年,广东、广西、福建、河南、四川、江苏等多省份,均有鳄雀鳝的野外分布记录。如何更好防住“外来入侵物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牟希东表示,2021年4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规定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内容,要求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为此,今年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印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对10种主要外来水生生物进行全国性普查,其中就包含了鳄雀鳝。



专家:外来物种不能随意放生或丢弃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鹏表示,“外来入侵物种”和“外来物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外来物种并不都是入侵物种,是不是属于入侵物种需要进行长期的科学评估。但只要是外来物种,不管有没有被列入名录,都有相关严格的管理规定。“比如《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的第三款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任大鹏还表示,对于消费者或者是居民来讲,如果已经养殖了外来物种,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随意在野外去释放和丢弃,因为它会对我们的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破坏。“《生物安全法》的第八十一条也特别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如果实在养不起或者不想养了,需要把它送到有关部门,或者是去做无害化处理,但是绝不允许随意到野外去释放或者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