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案第一天庭审结束。据了解,该案将于19日上午9时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
18日上午,劳荣枝身穿防护服,戴着护目镜,手上戴着手铐被押送至庭审现场。据旁听人员介绍,劳荣枝在上午庭审中情绪稳定,在下午的庭审中略有起伏。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一审法院的合议庭组成程序违法”、“一审法院认定劳荣枝构成故意杀人罪证据是否充分”、“劳荣枝系主犯还是从犯”等异议展开举证质证。
劳荣枝提到,她不认同检察院对她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和抢劫罪起诉的罪名,并对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提起上诉。
首日庭审:劳荣枝否认杀人指控
在18日上午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针对四个焦点进行质证。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劳荣枝被疲劳审讯,以及申请合肥案字迹鉴定、常州案证人应参加庭审作证等诉求。
其中管辖权异议、传唤证人出庭等主张被当庭驳回。一份涉及劳荣枝参与常州绑架抢劫案的问讯笔录,因超过30分钟单人讯问,被以非法证据排除,法院和检方均表示不以该笔录作为证据。
下午的庭审中,检辩双方主要对“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进行了举证质证。对于四起案件涉及的杀人行为,劳荣枝表示自己并未参与。劳荣枝称她只知道合肥案中有被绑架者遇害,而“南昌案”和“温州案”中有人遇害是其直到2019年归案后,才从厦门警方处得知的。
劳荣枝在庭审中仅承认参与“常州绑架案”中绑架受害人刘某的过程,并表示其并未参与其他三个案件的绑架过程。据了解,常州案是法子英与劳荣枝二人有供述的案件中唯一留下活口的一起。
劳荣枝庭上情绪发生波动
庭审上,劳荣枝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为劳荣枝罪不致死,她一直受到法子英的胁迫。劳荣枝自述称,曾被法子英强奸。在讲述时她情绪波动,并流下眼泪。
辩方在今日的庭审上并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劳荣枝的辩护律师表示会在庭审最后提出综合证据。
庭审中检方以及合议庭分别对劳荣枝进行了讯问,辩护人对劳荣枝进行了询问,检方认为,从法子英、劳荣枝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劳荣枝系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的共犯,劳荣枝的之前供述与今天当庭陈述互相矛盾。
庭审结束后,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表示,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他们将提起再审。
劳荣枝家属走出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劳荣枝于1974年生于江西九江, 1994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相恋,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同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依法执行枪决。劳荣枝逃亡20年后,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2020年12月21日、22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