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1日,是邹宜均父亲去世两周年的日子。

那天,她接到一个电话。

电话里,哥哥说一家人准备给父亲扫墓,希望她能赶来。



尽管和他们一直有矛盾,但在给父亲扫墓这事儿,邹宜均不敢有丝毫怠慢。

哥哥开车载她到宝山墓园。

到了墓园门口后,突然,从一辆面包车里冲出8个男人,把邹宜均拽下车。

她被团团围住。

还没来得及看清是什么人,邹宜均双手就被手铐铐住,塞进了面包车。

在拼命挣扎中,邹宜均的裤子被扒了下来,随即臀部被扎了一针。

她随即,浑身发抖,昏了过去。

据她事后回忆,还有意识,但就是动弹不得。

而在昏迷前,她的亲生哥哥,竟然双手叉腰,看着这群男人对她所做的一切。



邹宜均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身处广州白云心理医院。

一家精神病院。

她曾在后来的日记写到:

一个人说:“快躺下!你现在要打针!你选择,要么自觉一点,要么就我们强行注射!”

被关在精神病院的邹宜均,究竟经历了什么?



邹宜均被面包车带到了目的地后,被一个叫医导的,带到卫生间。

从卫生间出来后,她什么都不管,就一直逃,奔着楼梯一直逃。

此时,刚好看到一个阿姨。

她手脚并用,用极其快的语速和阿姨咨询:这里是什么地方?自己被绑架了。

在得知是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后,她恳求阿姨,借手机电话求救。

电话打给了黄雪涛律师。

刚说完自己被关押在哪里,电话就被粗暴打断,邹宜均并强行架走。

护士们把她拽到三楼一个病房的床上,周围站着保安、护士和一个白大褂医生。



那个医生拿着根很粗的针筒,说,“要么自觉,要么强制,你自己选。”

邹宜均当时吓怕了,她配合着注射。

这一针,让她昏睡了三天三夜。

醒了之后,医院给她做了精神会诊,说她“双向情感障碍”,具有抑郁躁狂症状。

邹宜均被强制服下精神病药物。

因医院只提供荤食,邹宜均信佛只吃素。

她开始节食。

就这样,邹宜均被24小时看护起来。

为了避免被外人找到,母亲在医院档案上将其化名为韩丽,还要求医院写下保证“女儿不和任何外人接触”的保证书。



邹宜均与外界,似乎彻底失去了联系。

好在,她被抓那天,打的电话起了作用。

黄雪涛律师接到电话后,心急如焚,当晚便带授权委托书赶到医院。

原来,半个月前,邹宜均三姐曾打电话给她,说母亲要抓她去精神病院。

为了预防万一,便找了黄雪涛做代理律师。

黄雪涛律师多次前往广州白云心理医院,都吃了闭门羹。

医院给的理由是:作为没有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邹的授权书没有法律效率。

之后,黄雪涛通过报人口失踪、去派出所报案非法拘禁,要求检察院介入,去法院起诉等方式解救邹宜均。

可惜,都无济于事。

黄雪涛在束手无策之际,把媒体当作了救命稻草。



2006年10月23日,《南方都市报》刊登邹宜均强制收治报道,引发社会关注。

事情出现了转机。

媒体大量曝光的压力,让医院很快作出了“邹宜均出院”的决定。

出院当晚,依然是哥哥来接她。

本以为她作为精神病人的日子即将结束了。

只是没想到,这是下一个计划。

邹宜均,被送进另一家精神病院——中山埠湖医院。

这一次,她逃不了。

24小时看护邹宜均的不是护士,而是她的母亲和一个随身保姆。

她再次和外界,失去了联系。



在中山埠湖医院,邹宜均被迫签下保证书:保证不和家人对薄公堂,撤销授权书。

她每天被强制吃治疗精神病的药物。

如果不吃药,就会被电击。

药物产生的副作用,让本是90斤的邹宜均胖了足足30斤。



邹宜均觉得自己没病。

可是医生却反复告诉她:你知不知道你自己有病啊。

并且还不断暗示:一天你不承认自己有病,你永远都别指望出这个医院。

邹宜均认为,医生是意识到她没病的。

只是不愿意表态,是否需要被强制治疗。

据说医生也曾向家里人提议,接邹宜均回去,但是没用。

精神病人的生活,大大刺激了邹宜均的神经。

一提到精神病院,她脑海就出现女病人集体洗澡的画面。

“人跟动物没有什么两样。”



中山埠湖医院有个集体病房,收治的都是女病人。

早上,会要求她们集体洗澡。

洗澡前,护工会把衣服收走;洗澡后,女病人一丝不挂站在大铁门那里,等着护工送衣服。

她们的窗户没有任何阻挡,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她们的赤身裸体。

而且,很多人都喜欢在那儿看。

不管是男病人,男护工,还是男医生,都在那看。



邹宜均心灰意冷。

她觉得自己的后半生,可能就如此度过了。

只是,事情再次迎来了转机。

2006年12月下旬左右,央视《今日说法》再次报道了“被精神病”强制收治。

黄律师上镜了。原来,他们一直在想办法救她。

节目播出后,中山埠湖医院轰动了。

所有人,包括邹宜均的母亲和家人都害怕了。

同年1月26日,在精神病院呆了整整3个月,邹宜均回到了深圳的家。

但回家后的邹宜均,依然没有自由,还是被家人严加看管。

一个月后,趁母亲熟睡,她逃了出去。

邹宜均曾接受采访表示:

因为担心母亲以代理人身份再次将她送进精神病院,想过和家人脱离关系。但如果能把“住院”的事情搞清楚,她愿意和家人和解。

“我当然不想放弃亲情。”

2007年春节前,意图再返回深圳的家中,发现门锁已换。

母亲还在物业办公室留下声明:禁止女儿进入住宅。

邹宜均和母亲之间,到底有什么天大的矛盾?



在众多媒体报道中,邹宜均都提到,家人是为了30万,才将其送进精神病院。

在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第二天,她银行里的23万被转入了母亲韩秀欢的账户。

这30万是怎么回事?

邹宜均父亲去世前被查出癌症晚期。

邹家非常传统,母亲劝说邹宜均和男友结婚来冲喜。

邹宜均答应了。

冲喜毕竟只是民间风俗,挽救不了邹宜均父亲的命。

邹宜均父亲去世后,她的婚姻亮了红灯。

因为生活理念等各方面的问题,邹宜均选择离婚,前夫赔偿了她30万。

邹宜均信奉佛教,想要把20万投进佛教事业里。

而母亲,却十分反对。

母亲重男轻女,思想封建。

她认为这30万怎么会是女儿的呢,所有东西都应该给儿子,连带丈夫去世前说给邹宜均的150万房产也是儿子的。

一个再贪财的母亲,不至于把一个没有精神病的女儿送进精神病院。

这似乎不合常理。

所有的矛盾,都需要追溯源头。



邹宜均的家庭十分专制,令人窒息。

邹宜均的哥哥和姐姐都是在父母的专制管教下长大的,不听话就打。

例如二哥想要读北大医学院,被父亲扇了一巴掌后,选择留在深大。

例如大姐谈了男朋友,父母不喜欢,逼着分手了。

哥哥姐姐都听话,考上了公务员,作为小女儿怎么能不听话呢?

刚开始的邹宜均是“听话的”。

她也曾情窦初开,有过一次初恋,但是父母觉得男方配不上,不听解释,硬是拆散了两人。

小时候的“听话”,邹宜均压抑着,需要发泄。

因此,她才结识了寺庙师傅和居士,也恰恰在寺庙认识了公益律师黄雪涛。

长大了的邹宜均,有自己的想法,不想再被管束。

想要自由,就意味着和母亲对抗。

而父亲去世后,母亲的专制越发恐怖,她不允许女儿有丝毫的忤逆她。

并和自己的儿子筹谋着,怎么把150万的房子和30万弄到手上。

两次送邹宜均进精神病院,就是他们的阴谋。

邹宜均

从精神病院回家的邹宜均,企图拿回30万。

可母亲就是扣着不拿出来,理由是:怀胎十月,孝敬我是合理的。

邹宜均泪流满面,据理力争,孝敬你没有问题,但不能扣着钱,让我自己孝敬。

这是她第一次反抗母亲。

专制的母亲觉得“听话的女儿”变了,认为是信了什么邪教,才会如此不听话。

母亲如此强势,而“绑架”邹宜均的哥哥也不是省油的灯,不但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羞愧,站在母亲身边,绝情说道:

爸爸那会是病入膏肓,糊涂了才说要把房子给你。你如果是为了抢房子和要钱,这个家就不欢迎你。

为了拿回30万,邹宜均和家人发生激烈冲突,曾经也情绪失控,用过死亡威胁。

也正因为这些矛盾,加上“不听话”,家里人笃定,邹宜均得了心理疾病。

在母亲看来,她做的都是为了女儿好;

而在女儿看来,母亲的一切都是“梦魇”。

和家人谈和没有用,邹宜均寄希望在法律上。

精神病院的“非人生活”和母亲的“控制欲”,让邹宜均遭受双重恐惧。

为了避免家人再次把自己送进精神病院,她把家人告上了法庭。



2007年4月,邹宜均在深圳福田对家人提起诉讼,但因家人作为被告方以家庭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她认为这样没有任何社会效益,于是当庭撤诉。

在媒体的关注下,家人称“代为保管”的30万已归还。

2008年2月某日,她在湖北黄陵黄陂甘露山剃度为尼。

2009年3月,邹宜均再次把家人告上法庭赔偿1万元,并称只为公益诉讼,也为替强制治疗的人发声。

这一次,法官把焦点放在强制收治程序的规范性上,因医院无法拿出收治的诊断记录,被判定为不合法。这也意味着邹宜均母亲和家人委托医院收治的协议无效,判定赔偿1万元并道歉。

时隔多年,邹宜均才正式摘下“精神病患者”的帽子。

像邹宜均“被精神病”的案例,在其之后层出不穷。

也正因这样,黄雪涛律师发现了精神病院收治的漏洞。

营救邹宜均,为她长达15年的“终结被精神病”提供了契机。



强制被精神病院收治,邹宜均不是个例。

在邹宜均案的后几年,这类案件报道和纠纷频频出现。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保守估计,中国各类精神病患者大约在1亿人以上。

邹宜均案,黄雪涛律师发现了巨大的司法价值。

黄雪涛

案件里面的精神病收治漏洞主要体现在:一旦被判定为精神病,就会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自己有没有病,要不要进入精神病院治疗,个人无权做主,一切由监护人提出。

按照精神病院说法就是,他们不谈法律规定,只谈医务系统,只要有人申请收治,他们就行动。

这里面因利益和钱财而生的黑色交易和法律漏洞,才是让“被精神病患者”绝望的地方。

而这所有的一切,自从1985年立案至邹宜均案,都无法被规范。

黄雪涛律师希望通过修改一些规则,来规避立法的某些陷阱。

其中一个原则生效了。那就是“非自愿住院的危险性原则”,意思就是如果没有危害他人危险,患者有权拒绝住院。

黄雪涛等众人的研究和提议,为“终结被精神病患”作出了贡献。

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并将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30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这一规定被认为,将终结“被精神病”事件发生。

自1985年,卫生部相关专家起草《精神卫生法》,至2012年,历经27年,保护精神病人权利,并厘清精神科医生权利边界的法律终于出台了。

即便不够完善,但“自愿性治疗”已经获得社会认同。

精神病患者,终于免于被强制收治的恐惧。



回顾整个案件。

为了30万,母女对薄公堂,反目成仇。

这确实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邹宜均出家后照片

但对邹宜均来说,摆脱恐惧和获得人身自由,才是她的目的。

2009年4月1日,邹宜均出家后,名号为果实师傅。

她希望以后能成立一个邹宜均基金会,专门关注和帮助“被精神病患者”。

邹宜均出家为尼后,过起了清净的佛门生活。

时至今日2022年,邹宜均案虽然过去十几年,但事件影响力依然没有消失。

猛然想起网络刑法红人罗翔,说过一句话: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我们需要考虑人性的软弱。



案件发酵起来,貌似是法律司法层面的事情。

但实际上归根到底,就是人性在作祟。

假如邹宜均家庭和睦不专制,母亲也是个和善的人,这一切还会发生吗?文/Y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