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名22岁女孩惠惠(化名)熬夜加班后,突发疾病进ICU抢救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遗憾的是,惠惠已于7月26日不幸离世,惠惠的遗体已送回江西老家,并已火化。随后,当地人社局介入调查,公司也回应此事称,正配合调查(极目新闻此前报道)。



女孩在急诊ICU抢救中(网络视频截图)


7月29日晚,当地人社局发布通报表示,女孩工作时长未超法定上限,涉事企业用工有不规范行为。对此有律师分析称,根据通报看,很难认定为工伤,也很难参照工亡标准对单位进行高额索赔。用人单位排班制度合法却不合理,显然在管理上,对员工身体的承受程度欠缺考虑。

据了解,该女孩刚工作没多久,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网络运营工作。医生曾向媒体介绍,女孩送到急诊时已经没有意识,进一步检查发现没有了心跳和呼吸,浑身皮肤已经发紫,病人的情况很危急,诊断可能是“心肌炎引起猝死”。



官方通报


29日晚,杭州滨江区人社局再通报称,网传“22岁女孩加班猝死”,滨江区人社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核查,当事人徐某某2021年9月27日进入杭州慕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习,2022年7月1日取得毕业证书后正式入职,从事直播运营工作。7月5日起因身体不适请假,7月8日到浙二医院滨江院区就诊并入院治疗,7月26日不幸去世。



惠惠加班审批记录(受访者供图)

经查,该企业日常工作时间为11:00- 20:00(午餐和晚餐各休息一小时),直播运营人员如夜间开展直播的,第二天给予同等时长补休。根据当事人请假前10天考勤记录,有6天存在夜间直播的情况,均已在第2天安排补休。虽然当事人在此期间每日工作时长未超过法定上限,但该企业在用工管理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将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根据目前通报的情况,其抢救时间远超48小时,很难认定为工伤。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人社部门的调查,该单位目前每日工作时长未超过法定上限,且在员工上夜班后安排了补休。在此情况下,很难认定用人单位有直接的侵权行为,也很难参照工亡标准对单位进行高额索赔。但不排除“人道主义赔偿”或“酌情判赔”。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虽然女孩的工作时长并没有超过法定的上限,但是连续六天夜间直播,加上没有规律的作息,必然对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用人单位排班制度合法却不合理,显然在管理上,对员工身体的承受程度欠缺考虑。

对于赔偿问题,受害人家属可以和女孩的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的,家属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公司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