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内容显示:一名身材高挑穿着白色浴袍的女子身上没有穿戴任何防护装备,正站在万菱汇商场天河店的辉盛阁国际公寓酒店窗外,疑似要轻生,情况十分危急。随后,消防员迅速到达现场,在商场楼下铺设了安全气垫,之后经消防员劝导后将其接回室内。
针对此事,网友们议论纷纷,有自称知情人表示轻生女子其实是小三,怕被正室抓住只能躲在窗外。还有广东网友表示是正室从泰国回来了,她本来想躲避一下,现在全广州都知道了。这两条留言马上引发了众多网友转发传播。
面对汹涌的网络流言,轻生女子的亲妹妹站出来怒斥网友造谣是违法的。她表示跳楼的是酒店公寓,是姐姐和她一起租的,姐姐不是小三,她是被绿了,男朋友出轨了,因为感情问题想不开,才会想不开,当时我就在现场,请大家不要传谣了。
妹妹在某社交平台为姐姐辟谣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笔者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东某些网友们这种行为实在不可取,还涉嫌违法。要是人家真追究,免不了要被行政拘留。说句心里话,就算人家真是小三,也不可以网络暴力,何况人家还是受害者,是被男朋友给绿了才想不开要轻生,网友们还是口下留德,要不然必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编造网络谣言,引发大量传播,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规定: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笔者劝这些造谣网友好自为之,赶紧主动道歉,删除留言,争取宽大处理。
“互联网可不是法外之地”的老话,重复说了无数遍,为何总有人还是胆敢以身试法,只能说这些人无知无畏,只有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有效遏制,要不然这种行为只会一直存在。
笔者昨天就看过这样一个案例:安徽合肥,当地一名女子在社交媒体上传了自己订婚宴照片的短视频,被居心不良的网友谣传为是某会所8号女技师,还建议准新郎慎重考虑。
随后,女子怒斥网友造谣表示清者自清,自己是安徽合肥本地人,现在从事私企财务的工作,对于网友传言是某会所8号技师纯属诽谤,已经对本人生活造成极大影响,现在已经报警处理,后续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网络谣言危害极大,那些造谣传谣的,是不是欠这名女子一个道歉呢。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类网络谣言满天飞,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以至于如今许多网络平台都专门开设了辟谣账号。
有些网友简直就是吃饱撑着,为了流量而主动去传播谣言。为何这些人敢造谣,主要是造谣成本比收益低,导致一些网友怀有侥幸心理,不惜铤而走险,觉得自己只是键盘侠,对方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最后笔者想说网络谣言止于智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我们在遭遇网络暴力时,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通过民事诉讼、刑事自诉、刑事举报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不可让网络喷子们逍遥法外。
另一方面,社交平台要对此类无下限诽谤侮辱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予以永久封禁。公安机关也要主动出击,严厉打击此类行为。结尾处笔者想说自由在任何地方都是有边界的,在网络上也不例外,不能为了吸引要求,博取流量,而失去做人的基本底线——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