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南京女大学生在云南被害案已于近日一审宣判。7月15日,遇害女生月月(化名)的骨灰被家人带回老家江苏扬州安葬。
7月7日上午,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审宣判:被害女生月月的男友洪峤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两名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判决书中提到,在该起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策划者、指挥者,三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地位最高,罪责最为突出。
2020年7月9日晚,月月被男友洪峤与另外两名男子曹泽青、张晨光合谋诱骗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在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掩埋。在案件调查中,月月的遗体被发现,之后就一直存放于西双版纳勐海县的某医院。
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来源: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一审宣判当日,月月的父母李胜夫妇前往女儿遇害地,将法院的判决结果告知九泉之下的女儿,并于次日一早返回老家江苏扬州,与亲友商量带回女儿的事宜。
7月13日,月月的遗体在云南西双版纳火化。7月14日,李胜及家人返回扬州老家准备次日的安葬事宜。
被害女大学生7月15日安葬(来源:采访者社交账号)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有不少网友在视频下方留言,在线寄托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