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郑州官方发布储户被赋红码问题调查问责情况通报,共有5人被问责。其中,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部长冯献彬,团市委书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副部长张琳琳负主要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经研究决定,给予冯献彬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张琳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给予陈冲同志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杨耀环、赵勇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千呼万唤始出来。历经一周有余的时间,赋红码事件终于有了权威的调查结论和问责情况。通报中指出,擅自对不符合赋码条件的人员赋红码,严重损害健康码管理使用规定的严肃性,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是典型的乱作为。依此定性,“从严从重问责追责”,当在意料之中。只是官方所说的“从严从重”,与公众所期待的“从严从重”是否划上等号,似乎还有待商榷。通报后的留言中,许多网友打上“罚酒三杯”四个字,似乎就在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来表达不满。

从具体的问责情况看,不能不说网友的质疑没有道理。涉事5人,分别只受到了党纪、政纪的处分,最重的冯献彬也不过是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这对个人来说,处罚不可谓不重,但就赋红码事件本身的巨大破坏力和负面影响,尤其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来说,我们很难说是对等的,更不要说“从严从重”。事实上,就是和1317名因为被赋红码而带来的出行不便以及相应的损失相比,这样的问责也是完全不能匹配的。

在赋红码事件中,负主要责任的冯献彬和张琳琳,都有着醒目的头衔,他们不仅有行政职务,而且分别是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挥部的正、副部长。抗疫进入第三年,科学防疫、精准防疫,严守防疫政策,乃是不可动摇的底线。普通民众都知道积极配合政府防疫,并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权利让渡,而作为政策的执行者和防疫指挥部的管理者,却知法犯法、知政策违背政策,这是不是该罪加一等?他们不知道健康码只能作于防疫,不能另作他用?不知道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批量赋红码,会扰乱和破坏整个防疫大局,严重侵犯储户的合法权益吗?如此肆无忌惮地赋红码,不仅违背了自身的职责伦理,也是对法律和防疫政策的漠视。

除了问责之外,还有必要进一步追问,被问责的5名公职人员,他们随意赋红码的动机和利益诉求何在?仅仅是通报中所说的“典型的乱作为”吗?储户无法取现,到银行讨说法,合理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这也是储户与银行之间的纠纷,公职人员何须冒着违反防疫政策的巨大风险,动用公权力帮助银行搞定储户?通报中用了一个词叫“擅自”,言外之意就是,这是他们的个人行为。那么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有没有可能存在利益勾连,仍然值得一问。毕竟那么多的储户还没有拿回他们的存款。

赋红码一事在发酵过程中,经历了复杂的拉锯,先后出现过“大数据出错”“技术人员操作失误”等真假莫辨的说法,相关职能部门,从河南省到郑州市,从卫健委到防疫指挥部再到大数据局,相互之间也是推诿扯皮不断。一个并不复杂的技术问题,迟迟搞不清归属、查不出结论,也间接说明了健康码管理上的混乱,这起事件,也是一个及时的提醒。

红码可以转绿,但被折损的公信力却并不那么容易修复。随意赋红码最恶劣之处就在于它开了一个很坏的头,人们有理由揣测,既然健康码可以用于防止储户维权,也可以用于其他地方,其一旦被扩大化,难免会被滥用无度。也因此,问责要体现出足够的震慑力和强硬度,才能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只是“罚酒三杯”,效果可能是相反的。

郑州通报赋红码问责结果,网友直言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惩戒不到位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郑州终于查清了喧嚣一时的涉及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赋红码问题,据查,由郑州疫情防控社会管控指导部部长、副部长两人擅自决定的向来郑州储户赋红码,总计涉及1317人,来到郑州扫码发现被赋红码的446人,另外817人没有到郑州,但是扫了别人发送的截图被赋红码。



这个数字之外,涉及河南四家村镇银行的储户多达41万多人,显然这只是扫码发现已经被赋红码的,对于余下那40多万人来说,可能并不意味着没有被赋红码,只是他们没有扫描河南郑州的场所码,如果扫了,可能也是同样的结果。

对于涉及如此庞大群体的责任事件处置,不得不说,郑州的这份问责通报确实太轻了,轻到让人感觉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处分。

虽然通报称“擅自对不符合赋码条件的人员赋红码,严重损害健康码管理使用规定的严肃性,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是典型的乱作为”,但却只是将其归结于所涉及的“冯献彬、张琳琳、陈冲、杨耀环、赵勇等同志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

显然,这不只是“违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及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而是严重侵犯公民权益,让维权储户寸步难行,给他们上了一副电子脚镣,与非法截访毫无二致。

但是对以上几人的处理,却仅限于撤职、降级、记过,没有一人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完全不能平息民愤,更无法警示打健康码主意的后来者,让人不禁怀疑,所谓的“从严从重问责追责”就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