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21日的通报中提到,两名被打女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另两名女子是轻微伤,这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之后有人援引网传的消息,显示打人的主犯陈继志在事发后曾经就医,被医院给出的诊断是“头外伤,病情程度为中级”。有人将这两个消息对比,斥打人者比被打者伤得还重,这种“玩法”让人“服了”。还有网文暗示,经陈继志和其家属的这一操作,有可能得到“保护伞”的呼应,最终使其逃脱法律的制裁。

我想说,互联网上的视角离奇多样,而且它们会得到各种情绪和基础态度的呼应,产生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而且往往能带出一定的节奏。但是上述对比根本经不起推敲。

通报中说的轻伤二级是司法鉴定,搞法律的人都知道,司法鉴定中的轻伤其实是挺重的伤,与我们对轻伤的朴素认知和感受有较大差距。有法律人士举例,肋骨骨折就属于司法鉴定中的轻伤,肋骨骨折两处是轻伤二级,六根肋骨骨折了才算轻伤一级。司法鉴定中的重伤指的是丧失听觉、视觉或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使人肢体残疾等等。而陈继志获所谓“中级伤”评估系网传,无正规渠道证实,即使有那么回事,也不是司法鉴定,只能是就诊医院内部对伤情的临床评估,而且是当时某个医生的个人判断,根本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与司法鉴定相提并论。



▲在刑事案件以及一些治安案件的办理中,人体损伤情况是重要的定罪量刑及治安处罚因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何种情况属于轻伤二级?节选胸部、腹部、盆部及会阴的鉴定标准。(图片来源人民网)


我还想说,迄今官方公布的有关陈继志等作案人的信息中,没有一个指向他们有可能被轻判。多名警务人员已经受到审查调查,显示对案情周围大环境的追查也十分严厉。陈继志等案犯想得到非法保护,逃避法律制裁,完全是不可思议的。不排除陈继志及其家人在做对陈有利的努力,但法律是严厉的,他们若想通过钻法律空子实现对陈继志的轻判,决达不到目的。

老胡倒是想说一句部分网友可能不爱听的话:现在舆论要求重判陈继志等人的呼声极高,对他们的从重判决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为了平民愤而突破法律规定的框架,反而倒更像是处理此案所面临的挑战。

媒体:这23分钟,唐山警方需要给一个交代

21日,唐山警方通报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的最新进展。虽然此次通报回答了4名受害女子的伤情,但引人关注的是,此次警方通报中提到的当地派出所在当天凌晨2:41接到报警后,是在凌晨3:09才到场的。这与此案最初当地派出所对媒体表示的在接警后仅5分钟就赶到的时间点(2:46),差了23分钟。

目前,这个23分钟的出警时间差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尽管唐山警方尚未就此事做出任何说明,但来自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的消息显示,当天处置此案的部分当地分局和派出所的警方人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这说明这个问题已经被唐山方面关注到,相信唐山方面也会对此事做出回应。

但在这个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唐山方面势必要承担这个问题引发的激烈质疑和汹涌舆情。不少网民质问,从派出所到烧烤店的距离大约两公里不到,开车应该几分钟就能抵达,为何从接警到到场却用了28分钟?也有一些关注此案的基层民警表示,派出所夜班工作很繁杂且人力有限,实际出警时间本就不可能这么短。但无论如何,民警最初虚报出警时间都是不可接受的。

过往的很多案例多次证明,无论谁搞出一些“自以为是”的操作,结果往往对自己最不利。因此,我们希望唐山警方能够严谨地查清此事,实事求是地给出一个完整的回应。

谎称"接警后5分钟赶到"的唐山民警,被查

21日,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其中,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正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志伟此前曾在接受媒体受访时表示,警方到达案发现场距离接报时间为5分钟。

6月12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发布《警方回应烧烤店打人案:接警后5分钟赶到,5名嫌疑人有前科》一文。该报道中,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介绍,受伤的四名女子其中两人伤情较重,在辖区某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陈志伟表示:“6月10日凌晨02:41,我单位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02:46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图源:新黄河客户端


中国之声同一篇报道中提到,一位目击者说,等他报完警回到烧烤店,肇事者已经跑掉,他们一行人等到120和警方到达现场才离开。目击者表示:“报警回来我们的人都在那儿,女生都吓得不行了。一共也就不到4分钟,肇事者已经都跑掉了,所有事情发生得非常快,现场的人都还在一个震惊中的状态。120很快就到了,派出所民警也马上到了,他们就直接找店家看视频。”

陈志伟有关“警方接警后5分钟到达现场”的说法与河北警方最新的通报不相符。

@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 6月21日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显示,2022年6月7日2时40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就餐的王某某(女,31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岁)等4人进行殴打,2时47分逃离,2时55分4名被害人由120送医。警方2时41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从通报中可看出,陈某志等人从骚扰到逃离共计7分钟,冲突发生1分钟后即有人报警,警察在接到报警后28分钟赶到现场。

河北省公安厅提到,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轻伤鉴定标准该反思了


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了备受关注的唐山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的最新情况。6月20日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此次案件的受害人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通报一出,全网哗然,舆论惊讶于被害人遭受如此残忍的暴力殴打,最终在司法上仅落得了一个“轻伤(二级)”。

依据刑法规定,被害人的伤势,与施暴者的定罪量刑紧密相关。若被害结果为轻微伤,则不够刑事处罚,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施暴者如果仅以其施暴行为论,接下来很难得到民众想象中的严惩。

为什么人们普遍觉得十分严重的损伤,在司法鉴定中仅为“轻伤”或“轻微伤”呢?这至少说明现在的标准与大多数人朴素的情感不符。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是根据法律需要而拟制的法律概念,与平日里普通人认知的“受伤轻微”与“受伤严重”肯定有差距,与医院给出的伤情判断也是不完全不同的概念和体系。司法鉴定所称“轻伤”分为一级和二级,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或者肋骨骨折6处以上均属轻伤一级等;“重伤”也分为一级和二级,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由此可见,将人打成司法鉴定中的“重伤”可谓是罪大恶极之事,这一标准颇为苛严。从“唐山打人”案的监控视频看来,施暴者集中攻击被害人的头部、面部,其伤情若达到颅骨骨折、颌骨骨折、颧骨骨折、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等,则对应的就是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

由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结果是定罪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又是伤情鉴定的唯一依据。此次唐山打人案正反映了伤情鉴定导致的处罚结果与被害人的心理预期落差太大的冲突。“司法审判的最高境界是情理法的融合”,欲使暴力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必须首先公正有理,如此才能实现司法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试想,如果犯罪嫌疑人抱着“反正很难打到重伤,就放心地打”的心态施暴,必定会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

2013年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已过去将近十年,我们有必要尝试根据司法实践,对鉴定标准进行反思。随着时代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人身权利保护和保障,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上,轻伤与重伤的内容和标准值得重新审视。在具体内容方面,侵犯人身权益往往伴随着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和心理创伤,这是否应统一纳入鉴定标准值得探讨。例如,面部瘢痕3平方厘米的轻伤二级损害,对女性的心理创伤或是巨大且永久的,一辈子都难以愈合。正如有学者指出,其中部分条款并不严谨,损伤等级判定标准具有不平衡性。例如,手损伤重伤二级中的几种情况差距太大,有的反与轻伤一级的标准接近。鉴定标准应基于实现刑罚的犯罪预防功能,抑制犯罪的目的,有必要适时作出调整。

另一方面,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运用上,我国采取完全依照鉴定标准条款做出司法鉴定的严格限制性做法。这规范了损伤鉴定结果,但同时也带来鉴定僵化,在司法审判中对故意伤害罪的认定过于单纯、机械等弊端。参看域外部分国家,并未对损伤程度之鉴定标准做出条条框框的具体规定,而是作出原则性规定,法官基于伤害事实综合判断被害人的损伤程度。由此可见,探寻鉴定标准的合理运用,把握好司法鉴定与司法裁判之间的关系,意义重大。

需要强调的是,此次唐山案件通报中的轻伤鉴定也迅速引发了一些公安官微的注意,公安机关还重申了“轻伤不轻,重伤很重”的观点,积极参与到大众的轻伤科普中,应该说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司法与民众互动。

大众对轻伤的疑问,背后焦虑的是这一鉴定结论所对应的刑罚不够重,不能与施暴者的暴行相匹配。不过,在笔者看来,对于被害人的伤情,即使依法评价为轻伤,对施暴者的处罚未必会因此而得到轻罚。就媒体报道看,本案数罪并罚的可能性不小,除了依照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从一重罪处罚之外,犯罪嫌疑人涉及多项旧案,可能还涉嫌其他多个罪名,这些都在加紧侦查之中。相信司法必将基于事实和证据,对犯罪人做出应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