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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多少女生气愤、失眠,又有多少人的怒火难以平息。
昨天下午,河北唐山某烧烤店的一段监控视频曝光,瞬间引爆热搜。
画面中,几桌客人正在吃饭,日常得不能再日常的一个场景。
一个男子酒后走向旁边一桌的女子,伸手摸向后背,骚扰对方。
被陌生人莫名其妙的骚扰,正常人的反应都是躲避,反抗。
但没想到,女子的这个举动反遭暴打。
众目睽睽之下,男子先是兜头扇了女子一巴掌,继而拳打脚踢。
紧接着,又和同伙把白衣女子拉到店外继续进行剧烈的暴力攻击。
拽头发拖行,用凳子砸,用脚踹头部。
边打边叫嚣,动作之凶狠,令人不寒而栗。
被打女子几乎没有还手之力,就连周围几个女生上前劝阻,也一同遭到殴打。
场面极其混乱暴戾,令人不寒而栗。
没过多久后,女生被送进医院的照片也流传出来。
浑身是血,满头绷带,身上扎着电子监测线。
但凡看了照片的人,无不义愤填膺。
很快,当地警方就立案调查,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都关注了此事。
如此殴打女性,谁给的胆量?
根据最新消息,警方已经火速抓获全部9名涉案人员。
还有当地市民曝出,其中一施暴男子为当地水产养殖老板陈某志,是一个老赖,还有多次责任纠纷。
施暴者必须受罚,我们也都在等着相关部门快速严惩违法犯罪人员。
每当类似新闻发生,总有人试图辩解,这是偶然事件,你们要保护好自己。
不要一个人出门,不要穿得太暴露,尽量去人多的地方,去有监控的地方……
那这次呢?
她们没有衣装暴露,没有大晚上走夜路,只是下班后和朋友一起在灯火通明的店铺吃着饭。
就因为拒绝了性骚扰,就被一群男人拿凳子砸、拿酒瓶打、揪头发拖出去打、拿脚又踹又踩头。
我想象不出她的绝望,也想象不出如果是我,我还能怎么办?
视频曝光后,有人评论:
如果被骚扰扇耳光后,黑衣女子不拿起酒瓶砸了男的脑袋,事情就不会演变成后来的模样。
是,她们错了。
她们唯一的错,就是相信这个世界是绝对安全的。
更恶心的是,事情发生后,居然还有人污名化受害者:
网友@l鱼苗I 悲哀地说:
看到那个女生躺在病床上满头绷带身上扎着管子,就像看到了那个运气不好的自己。
我们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女生只是想平安无事度过一生,都这么不容易。
前几年那个下夜班回家的女孩,被擦肩而过的男子平白无故暴打。
女孩彻底失去意识,男子还试图扒掉女孩穿的短裤,最后拽着女孩的头发将她拖出了监控外。
接下去会发生什么,我想都不敢想。
去年西安地铁上,一个女孩与老人发生争执,地铁保安维持秩序,拉扯过程中致衣服被撕烂,几近全裸。
那个衣不蔽体的女孩身影,刺痛了所有人的心。
再近一点的,就在前几天。
山东青岛,一对情侣在旅游的过程中,女生遭遇陌生男子调戏,他们上前争辩后被打到昏迷。
这个世界,对女性恶意满满的事件,还在继续发生着。
长久以来,不少男性总是很难跳出自己的视角,故意忽视群体的差异和不平等,三言两语撩拨成了受害者有罪。
但这些受到伤害的女孩们做错了什么?
她们不过生而为女,就活该要在性别差异下,沦为恶人暴力和性欲操纵下的牺牲品,有时候还要蒙上一辈子的阴影。
2022年了,这依然是不少女性真实的处境。
真的太让人失望了。
老天给了男性高于女性的力量,从不是为了让他们把拳头伸向别人,是为了让他们学会尊重和保护!
在这次恶性事件中,有两个女孩的身影看得人五味杂陈。
一个女孩好几次趴在被打的朋友身上,用身体帮忙挡着砸过来的啤酒瓶和椅子。
还有一个女孩,一开始害怕躲在男友怀里,看到被打女子被拖行后,几次挣脱男友的怀抱想去拉架。
谢谢你们,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制止暴行,谢谢你们,让我们看到女生互助的感动。
但是我不想鼓励女孩勇敢,法制社会下她们本不必如此。
我也无法苛责在场的其他人,在现实的社会里,人的本性都是趋利避害。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还是不要给自己找麻烦了……
要是我上前劝架,别人来攻击我怎么办?
我能不能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
可是,当越来越多的人都为了保护自己而沦为看客时,暴力也逐渐被滋长。
直到最后,每个人都成为施暴者的沉默帮凶。
《悲伤逆流成河》里,易遥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性格孤僻。
当她不幸染上性病后,学校的人对她指指点点,开始欺负她。
青梅竹马的朋友对这一切视若无睹,还反问她,大家为什么都针对你?你自己本身就没有问题吗?
电影的最后,易遥承受不住压力,跳海前控诉:
你们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做过的事情有多恶毒
……
你们之后的日子舒舒坦坦,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你们觉得自己挺好的,觉得自己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太恶心了,实在太恶心了
……
如果我死了,你们每个人都是凶手
这个一个没有旁观者的时代,没有人可以永远都是局外人。
借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
“今日若我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
你的每一次沉默,都是默许恶的发生,当恶越卷越大时,也把自己推向万丈深渊的边缘。
下次轮到的是谁,你我都清楚。
是你,是我,也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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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事情基本已经清楚。
我不想再去告诫,女生要如何预防。
我也是个普通的女生,喜欢在美好的夏天夜晚,和朋友出去散步、吃烧烤,分享有趣的生活。
如果将来我有女儿,我希望她能安全无虞的走在路上,她的夜晚是美丽的,没有恐惧的。
所以,不要再空谈什么女性保护了。
我们要的不仅仅是人身安全,更是精神安全。
我们要的是,让所有犯罪者付出代价,对所有抱有恶念的人发出更明确更严厉警告。
罗翔老师的一句话说得很棒:
“我们为什么对此类案件愤怒,因为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同情他人就是同情自己。
我们希望法律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不至于成为下一个热点事件的被害人,被人伤害与侮辱。”
严惩一次犯罪者,比教育一万句受害者学会保护自己有用得多。
但这还不够。
我希望,这一次在网络上的声讨,所有痛恨、愤怒、心生无力的人,不管你是男性还是女性:
当你看到有人在大街上肆无忌惮欺辱女性时,你能予以阻止;
当女性在地铁公交遭遇咸猪手时,寻求帮助时,你能站出来;
当身边的女孩在学校被霸凌,在职场被欺压而隐忍时,你能说句话。
永远都要记住,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旁观者,而是幸存者。
最后,也请点亮在看,严惩犯人,对一切暴力行为说不!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时,周围那么多人为何没出手相助?清华大学劳东燕:普通人的勇气是需要制度来加持的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监控视频在网上发酵,引发民众愤慨。这起事件是对法治底线的挑战,每个人都不免担心,类似事件会不会落在自己头上?
“有的讨论落在女性权益上,但我认为这首先是人身安全问题。”今日(6月11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就此事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
“这个事件让我最震惊的是,周围那么多人竟没有出手相助的。舆论群情激愤,谴责周围男性自私软弱,但我认为这不是主要原因。我们更应该反思,为什么现有制度没给人们见义勇为提供足够的激励和保护?”
在劳东燕看来,社会应给见义勇为者足够的支持,免除出手相助者的后顾之忧。普通人的勇气需要制度加以支持,如果没有制度保护作为后盾,绝大多数人首先考虑的都会是自保。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当时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劳东燕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正确处理正当防卫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指导意见的出台,很大程度上矫正了之前因见义勇为可能遭遇的不当刑法对待”,劳东燕表示,“我们现在应该进一步关注,在实务中到底如何全面予以贯彻?”
周围那么多人为何都没出手相助?
NBD:对于发生在唐山烧烤店的打人事件,从法律角度应如何看待?
劳东燕:这起事件让我最震惊的是,周围那么多人但没有出手相助。事件发生的地点是在饭馆(烧烤店),从监控视频上看女方没有过错而受到多人殴打,这种情形下周围的男性没有一个人敢上前相助。
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周围人当时没有介入?当时应该不乏看不过去想要出手相助的人,但他们也会考虑,这样做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就算是打得过对方,如果把对方打伤打死了,自己会不会有坐牢或行政处罚的风险?而且这几个施暴者背后有没有团伙?他们相助之后,会不会被这些人盯上,进而骚扰他们的家人?
所以,我们不要简单谴责人性。在制度没有提供充分保护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只会想着自保。普通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气是需要制度来加持的。
NBD:对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行为,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有哪些相应规定?
劳东燕: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指导意见》是为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举措。
于欢案(即“辱母案”)、昆山反杀案掀起了全社会对正当防卫的关注和讨论,使得对这两个案件的处理,相比之前的实务做法有了很大进步。
NBD:既然有了法律保护,为什么现在大家对见义勇为行为仍有较多顾虑?
劳东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第一道防线,制度方面现在确实有了基本的保障,这是应该肯定的进步。
但在实务中,地方公检法机关对上述《指导意见》如何理解与适用,贯彻得怎么样,这些方面可能都存在改进的空间。与此同时,只有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相关规定还不够。一个人实施见义勇为之后,如果他或者他的家人受到这些流氓团伙的进一步骚扰和侵害怎么办?当地司法机关能不能为他与家人的正当权益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这些就不是刑法上的正当防卫能管得了,治安管理也需要加强和跟上。这是制度上应该为见义勇为者构筑的第二道防线。
NBD:社会还应用什么样的方式消除公众对见义勇为的后顾之忧?
劳东燕:首先,在治安层面,公安机关应该对恶霸流氓的行为进行常态性打击。其次,应该把对见义勇为者的后续保护落到实处。
再次,正面激励也很重要,相关部门要正面奖励与宣传见义勇为的行为。比如对出手制止殴打他人的见义勇为者,政府出面进行财物奖励,并宣传这样的事例来让大家看到。一方面对实施不法侵害者严加打击,另一方面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与宣传,通过双向引导,来弘扬社会正气,让为非作歹的恶棍不敢肆意侵害别人,让善良的人们敢于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先预防做得越多,就越能让作恶者有所忌惮、不敢出手。
“被害人有错”论
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NBD:现在有人说,女性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深夜出来吃烧烤。您如何看待类似观点?
劳东燕:动不动就谈“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己”,这是我非常反感的论调。难道不应该是如何制裁施暴者,怎样免于让女性产生受侵害的恐惧吗?
去年我去录一个法治节目,是关于两名中学女生在饭馆喝酒吃饭后被人诱骗至宾馆受到性侵的案件。主持人上来就问我,这个女孩和家人是不是有过错,让我就被害女性如何加强自身保护谈一些看法。我当时就反问,为什么一上来就谈被害人要加强自我保护?首先,饭馆不是违法犯罪场所,也不是未成年人不能去的地方。为什么不把重心放在如何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放在怎样让女性更有安全感的问题上?
道理很简单。我家院子里的苹果树长得好,苹果养得鲜艳诱人,有人来摘来偷,自然应该指责偷摘者,是他应该受到惩罚,而不是反过来责怪我“谁叫你把苹果养得这么好”。
所以,讨论的重点应该是怎样让这些人作恶者受到惩罚,让他们以及潜在的其他作恶者不敢再作恶,让女性能大胆出行,而不是动不动就要求女性保护好自己。
NBD:为什么总有声音在受害女性身上找原因?
劳东燕:那些说“姑娘谁让你穿吊带,谁让你深夜外出,你是在引人犯罪”的言论,分明是“被害人有错论”,是非常糟糕的底层逻辑,说到底,这不就是欺善怕恶吗?
当前社会有些人有一种阴暗的“慕强心理”,老是忍不住要在被害人身上找问题。很多说出这种论调的人,平时也算是良善公民。但是,在女性或者弱者遭遇他人不法侵害时,往往就下意识地站在强者一边,对被害人特别挑剔,在被害人身上找各种过错,然后认为自己身上没有那样的问题,自己与被害人有所不同,借此来寻求心理上的安全感。这种心理很阴暗,也很可悲。其中不乏女性也是这样想的,她们下意识地和被害人进行对比,觉得“自己身上没有被害人那样的问题,所以就不会被害,自己就是安全的”。
回到这起打人事件,被害人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这种情况下,还劝诫让女性保护好自己,说深夜外出不好,或者认为不应该反抗,就是典型的被害人有错论,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NBD:应该怎样长远地看待妇女权益的提升和改善上?
劳东燕:就这个案件本身,我觉得不应该视为男女两性之间的冲突。不只是女性权益受到侵犯,更是作为人的生命健康权利遭到侵害。两性之间不平等现象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这个现实问题如何解决,很大程度上也要依靠男性的共情与支持,应当努力寻找最大程度的共识,而不是挑动两性之间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