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即“股东”,贷款8万资助公司“周转”
据小慧称,自己今年23岁,去年通过网络平台找工作,与一家名为西安吾技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面试入职。
8月12号,小慧入职该公司,该公司疑似负责人孙某某起初对她的简历表示不满,想把她辞退,但很快又转变态度问她“想不想和他混”。孙某某同时声称,公司采取的是“股权激励制”,想在该公司长久稳定上班,就必须接受“股权激励制”。随后,公司就安排她签署了所谓的“股权转让协议”。因为想要获得这份工作,小慧同意了签订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
小慧提供的协议照片上标明,该公司注册资本1001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该公司法人)作为转让方将2%的股权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200200元。小慧称,在签署协议时她填写了签字时间,还被要求作废重新签了一份,第二份被要求不填写时间。
8月15日,小慧参加了该公司的团建,公司四个人把她单独拉进山里“建立狼性团队”。在返回途中他们就提出以帮在银行的朋友“办卡冲业绩”为由让小慧办卡,8月16日早上小慧便被要求办理了信用卡。然而,就在办卡后第二天,领导就让她用信用卡套现,将资金用于“公司周转”,并承诺欠款全部由公司偿还,不会让她承担任何损失。
小慧回忆说,当时还有三个人一起刷卡,她也没敢拒绝,后续就有公司的人员拿走她的手机进行操作,通过支付宝套现(实体卡还未送到),19日实体卡送到激活后已处于透支状态。
8月20日上午,她被告知带着身份证到公司办公室,公司再次让她办卡套现。两次套现,小慧总共从4张信用卡中透支了8万元左右,全部转给了公司。
股权转让价款为200200元
8月27日,该公司第三次让她办理信用卡套现。这次小慧多了一个心眼,将和孙某某的对话进行了录音。录音内容中,小慧要求对方先至少偿还其中一张信用卡(透支3万元左右),其他的可以分期完成,并表示自己还有助学贷款要还。
但疑似孙某某的男性称,让她不用担心,到时候助学贷款都可以一起帮她还,但其并未答应小慧的要求,一再强调公司只能尽量分期还款。男子还称:“不用你承担任何风险,公司资金再紧张,也不会因为你的几万块钱周转不开。”并举例劝说,“好比你借给关系非常好的亲戚一笔钱,哪有马上就要回来的道理?”
最后,公司将小慧贷款的信用卡办理了分期还款。
8月30日,孙某某以不能接受加班为由,要求小慧离职,当天就安排刘某某让她办理离职手续。刘某某拿出一份收据让小慧签字,收据内容大致是“收到股东小慧股权受让价款,总金额86754元”,并列明了小慧申办的相关信用卡以及每张信用卡套现金额,标明用途为购买物料、办公物品以及抵扣入股转让款。
离职时公司给小慧的收据
之后,小慧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但民警调查后认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出具了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小慧称,她也找过该公司讨要欠款,对方曾表示“大不了公司不要了!”无奈,她只得自己偿还欠下的8万余元信用卡欠款。
转账记录
转账记录
上游新闻记者试图联系吾技时代相关负责人,其中小慧提供的公司法人刘某某的电话已经停机。记者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查询到吾技时代联系电话也处于停机状态。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了小慧在刘某某接收快递时偷拍下的疑似联系电话联系到刘某某,她承认小慧和该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表示小慧是公司“股东”。关于信用卡套现的情况,她称,现在是法制社会,他们不可能逼迫任何人去刷信用卡套现,一切都是小慧主动、自愿实施的行为。当问及钱是否转给了该公司,她未予正面回答,表示有事要忙,没时间接受采访。
小慧也提供了一段疑似公安民警前往该公司调查的视频。疑似刘某某的负责人面对民警的询问表示,小慧刚入职时一直是自己在带她,小慧出资是她自己想为公司出一份力。
网上已有多起类似事件投诉
小慧的遭遇并不是个例,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与小慧同期在该公司供职的小林(化名)。小林表示,自己在该公司应聘的职位是平面设计,遭遇与小慧十分相似。也是被明示、暗示公司制度是“股权激励机制”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但在公司要求他办理信用卡套现给公司提供资金后,他咨询了家人的意见。在家人的建议下,他拒绝了公司的要求。小林说,之后公司的领导们则不怎么搭理他,安排的所谓工作也无人问津。小林表示:“实际上也没啥关系,表面上的确让我设计作品,但我从来没看到我设计的东西用在任何地方。”
小慧在公司的工位
网络平台上也有和小慧有类似经历的人投诉,这些求职者入职的公司和时间虽然不同,但经历却大同小异。
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一位经历类似的求职者小同(化名),据他介绍,2019年自己在河南郑州一家公司入职(河南狼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入职半个月后,该公司一位“孙总”找他谈话,给他两个选择,一是离职走人,没有工资,二是出钱帮助公司。因为当时社会经验不足,且家境不好,小同舍不得半个月工资,于是在公司授意下,申请4张信用卡贷款套现4万余元给公司使用。
然而这之后,公司给予他的工资越来越少,无法维持生计的他选择离职。2020年2月离职时,公司才将空额度的信用卡还给他,并承诺一年之内将欠款还完。小同说:“其实依然是忽悠搪塞,最后将我拉黑了,4万多元都是我自己还的。”
网络上与小同类似的实名投诉也不止一条,还涉及好几家不同的企业,这些企业是否有关联呢?
记者通过天眼查平台了解到,吾技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刘某某同时也是西安放心吧商贸有限公司、河南众聚电子商务公司、河南没问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其中,西安放心吧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为何某某,其也是小同所投诉的河南狼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法人。
河南没问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某,小慧称和其在吾技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团建中曾共同出行。
天眼查平台还显示,吾技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刘某某和孙某某(文中出现的孙总)曾系合作伙伴。而孙某某的曾任职的多加公司,都处于“吊销”状态。
律师分析:
招聘方有诈骗嫌疑
求职者维权难度高
对于此情况,重庆乐君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认为,涉事公司的确通过套路规避了嫌疑。首先,作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求职者与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了转让金额成为股东,那么是有出资的义务。出资的方式是否是用信用卡套现的方式来完成,公司可以辩称求职者是自发行为,按照约定20万元的金额,甚至可以主张认为求职者出资数额不足。所以,虽然看起来对方就是一种欺骗似的套路,但维权难度较高。
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林玉成律师认为,企业的所谓股权转让,实际上是带有以“不签协议就不让在此工作”的胁迫意味在其中,其正当性存疑。求职者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一年内申请撤销股份转让协议。
另一方面,企业要求员工申请信用卡,并将信用贷款挪作企业使用,实际上改变了信用卡申请者申请信用卡的用途,且这种情况存在于多名企业员工中。那这种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公安机关有理由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