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广西全州的儿童读物及部分新华字典被指内容低俗等
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人民检察院6月1日联合县教育局、县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对相关小学教材、少儿读本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发现某些书店售卖的部分新华字典及儿童读物存在低俗化内容与配图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下架整改。6月5日,南都记者从桂林市检察院获悉,全州县人民检察院6月1日对问题书籍开展专项督查存在履职不当行为,已责成该院进行整改。
桂林检察院称,2022年6月1日,桂林市全州县人民检察院自行联合该县教育局、新闻出版局等行政部门到学校、书店对小学教材、少儿读本进行专项检查,次日在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净化未成年人阅读环境 全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对问题书籍开展专项督查》的工作信息,引发舆论关注。按照自治区要求,桂林市检察院及时组成工作专班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全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存在履职不当行为,桂林市检察院已责成该院进行整改。桂林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强化规范司法,严格依法履职,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此前,广西全州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6月2日消息,6月1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县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对相关小学教材、少儿读本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书店逐本进行审查、清理,检查还发现某些书店售卖的部分新华字典及儿童读物存在低俗化内容与配图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下架整改。
检察院下架新华字典被叫停:权力之手乱摸之处寸草不生
今天是我的至暗时刻,只能到这个小小号,来说点内心感悟,有些老铁定然知悉了原因。
总之,我的写作遭遇了一件堪称人类几千年都未发生过的怪异惨剧,其中的匪夷所思,代价之大,直接把我心理击得崩溃了,真是痛苦之极。
因为我仍在做最后的努力,这个事,就先不具体来说了,也许两三天我就可以在大小号归来。
不过,因为这件事,我今晚很想说说这两天发生的另外一件事——广西全州县检察院检查“新华字典”翻车了。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关注到这个十八线小城的新闻。但是,我觉得,这就是时下权力之手乱摸的一个典型事件。
简单来叙述一下事由——听闻有网友指摘《新华字典》里的“玩弄”一词导向不对,其中举了一个例词是““玩弄女性”,被认为属于“低俗色情”。于是,广西全州县检察院组织检查人员,直扫新华字典。
大家不妨看看检察人员的工作范儿,那拍照的眼神,那较真的劲儿,还有那年轻圣母般的表情,真是看上去大义凛然、干净担当。
随后,广西全州县检察院官方发文,还对此次执法进行了正能量宣传:
从“深入”“专项督查”“重点关注”“立即整改”“规范下架”这些硬杠杠的大词中,不难看出,在他们心中,这样的联合执法,站位那是相当高,力度那是相当大,效果那是相当好。
总之,他们想要营造的,是一次创新的执法、成功的执法、胜利的执法。
问题是,法治时代,人在做,法在看。
这事不但没得到网友喝彩,反而引来一片嘲讽。全民目击之下,全州县检察院不只是用力过猛了,而且,因为太想出戏,角色严重错位,把一首正能量的赞歌,演砸了。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让教育的归教育,让文化的归文化,让法律的归法律。“玩弄女性”这样的组词释义,是否属于“低俗色情”,新华字典有没有问题,首先还是要由教育文化部门的专业权威说了算。
就算不是新华字典这种根正苗红的权威读物,就算是当地一名普通作者写的书籍文化作品,在相关文化部门做出鉴定之前,也轮不到检察院这样的执法机构把手伸这么长。
质疑之下,面对全州县检察院这次权力之手乱摸,作为上级单位的桂林市检察没有“护犊子”,随即进行叫停,并作出严厉的自我检讨批评。
“履职不当”“责成整改”“举一反三”“规范司法”“依法履职”,从这些狠词中,大家不难看出,当地上级检察部门对这件事的错误是深刻清醒的。可怜全州检察院原本是要对“新华字典”责成整改,现在自己却成了被责成整改了。
当然,看着新华字典里的“玩弄女性”释词不爽,检察院可以有司法建议权。
但是,以责令下架,那实际就是顶替了新闻出版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如此缺乏法律意识淡漠,丧失文化自觉,沦为作秀式执法表演,自然令人反感。
我觉得,这个事,真是一堂生动的司法课。
诚然,这些年,检察部门被赋予了太多公益诉讼的职能,包括治理环境污染,但是,这这并不意味着,权力边界就可以无限突破了,就可以对“新华字典”有执法权了。
要知道,权力一旦越俎代庖,伸手乱摸,所到之处,势必寸草不生。
这个事,其实警示太多了。我认为,最大的危害,就是权力意识膨胀,容易陷入过度自信,特别是越界到文化领地,不翻车才怪。
前段时间上海疫情,让大家最痛苦的,就是一些载着红袖章的居委会人员或物管保安,以及一些挂着牌子的志愿者,都陷入了权力幻觉,自以为是地认为掌握了执法权。
倒是最近上海官方最近在否认“封城”说法时,也顺手给了某些中了权力之毒者敲了一下警钟:
1,居委是城镇居民自治组织,居委的行为是居民自管自治的结果,不是政府指令;
2,正式的规则和条令,以市委、市政府发布的为准,居委发布的信息只代表本居委和小区自己的行动共识,政府不对其合法性负责;
……
这个事情其实很尴尬,给人感觉甚至是有甩锅之嫌。
但是,有一点也必须承认,这种说法本身,还是符合法律精神和法治逻辑的。只可惜,法律工具化沦陷至此,也是令人唏嘘。
疫情几年,我们丧失的东西太多了。但最多的,还是我们让渡出自己的权利,但所托附的一些权力却没能真正成为保护我们的力量,甚至反而带来一些伤害和掠夺。
为此,广西全州检察院错查新华字典翻车了,值得被树立为成为一面警示镜子。
很多事,大家真有必要提前拿出法律这面镜子,好好映照一些,问问那些随意施加过来的所谓执法者,到底在依据什么法律制度文本,到底有着怎样的合法身份,到底是否厘清自己执法边界在哪里。
今天文章开头,我说是自己的至暗时刻,是最痛苦的时光。原因其实也就在于此。
我们现在写文章,随时就被视为越界了,甚至遭遇删文封号,每次都只有一句空泛的“违法违规”。可是,这背后的文化判断依据在哪里?处罚依据和边界又在哪里?
这本糊涂烂账如果一直这样下去,试问,文化又还能有什么源头活水呢?
今夜,我斗胆苦心理性地说出这句真心话吧,真心希望能唤起更多的文化良知和法治理性。
毕竟,权力之手乱摸之处,那是寸草不生呀。
而这个国家民族,大地需要水草丰美,人心需要勃发生长,而不是荒芜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