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起事件在媒体和网友的关注下得以解决。但是24岁的应届生就业门槛还是挑动了公众神经。有网友指出,从35岁就业门槛到24岁应届生就业门槛,年轻人能自由选择职业的时间越来越短。年龄稍大的毕业生毕业即遭遇就业天花板。也有网友表示,这是在制造年龄焦虑,加剧年轻人内卷。
一份调查显示:
就业年龄歧视超过性别歧视
湖南女子学院副教授张波在一项研究中对2019年3月—5月,智联招聘、湖南人才网、51JOB、58同城等对湖南省长沙、株洲、湘潭、常德、邵阳、郴州、娄底等12个地州市进行了招聘启事年龄要求情况的调查。结果发现,就业年龄歧视的现状超过性别歧视,绝大部分企业和岗位对性别没有提出特别要求,但对于年龄要求却颇为严格甚至歧视。
调查显示,就业年龄门槛要求五花八门。就业年龄歧视大多规定在35岁以下。但根据调查,现有岗位年龄要求五花八门,但极少数可以放宽到50岁。虽然年龄要求与岗位有一定的关系,但从调查数据明显看出,现有企业对于年龄要求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主观意愿强,其要求不甚合理。
从地区来看,长株潭地区年龄歧视比例明显高于省内其他城市。长株潭地区共调查了6‚367份招聘启事,其中存在年龄歧视的为911份,占14.3%的招聘启事存在年龄歧视。而岳阳、张家界、娄底、湘西共调查6007份,其中存在年龄歧视的为503份,占8.4%。其中张家界和湘西地区大部分职位要求放宽到40岁甚至50岁。由此看出,地区经济发展与人才供给状况的差异,给年龄歧视增加了空间。
红星新闻记者翻阅去年到今年的大量招聘公告发现,在公务员的招聘中通常将年龄设置在18岁到35岁,对于应届博士生会将年龄放宽到40岁。高校研究机构的研究、教学岗位一般将应届毕业生研究生的年龄设置在35岁以下。个别国有企业会将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设置在27岁左右,研究生应届生年龄设置在35岁以下,多数国企岗位未规定应届生年龄。互联网企业的校招大都不规定年龄。多数电子厂将招聘工人的年龄设置在16-45岁或者18-39岁。
业内人士:
年龄应该是招聘参考,过于看重年龄可能会错失人才
一位曾在河南某国企和互联网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曾工作的地方国企和互联网公司在招聘应届生时都不设置年龄门槛。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考察候选人的个人素质。互联网公司虽然岗位更适合年轻人但也不会设置年龄门槛,总体来看应届生26岁左右可以接受。
上述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社招中,一般操作性岗位对年龄要求很低,因为工作不需要很多经验。而需要通过经验积累的岗位或者管理岗位,年龄上限会放宽。专家岗位对年龄没有具体要求,更看重专业程度,业界声望,能给企业带来的附加值。
为什么有的岗位会设置年龄门槛?一名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从业者告诉记者,招聘启事中设置年龄门槛其实是一种快捷的筛选机制,比如某一个岗位显然是年轻人或者某个年龄段的人来做更有效率,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会倾向于将岗位年龄设置一定范围。直接在招聘启事中写明年龄有利于筛选最有效的人选,而避免个案筛选带来低效率。但这样的做法一般对于技术含量较低的岗位。对于关键岗位,一般会对每一个候选人进行实质考察,不会从年龄上一刀切。但是不排除,有的技术团队刻意追求团队年轻化,并以此为亮点。从年龄上一刀切不利于人才选拔。
另一位车企的人力资源负责人告诉记者,其所在的企业对于应届生的招聘不会设置年龄门槛。招聘应届研究生一般比较看重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工作经历和对应岗位的一致性。比如,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相差较大,或者已有工作经历再去读了关联性不大的专业的研究生,这样就不具有一致性。对于初级岗位,一般选择年轻高潜力的候选人。
对于社会招聘则比较看重年龄。这位负责人解释称:“其实是看重年龄与级别的匹配程度。一般中级岗位,比如中级工程师,一般是工作3年到5年。高级岗位一般需要8年到10年的工作经历。如果在别的企业工作3到5年没有获得中级岗位,工作8到10年没有获得高级岗位,就是没有达到市场对你的要求。这样的话求职比较吃亏。”
这位负责人表示,企业对应聘者限制年龄归根结底是人才过剩的状况依然存在。市场对人才是自然淘汰的过程。这也对求职者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高校和研究机构招聘中存在的年龄歧视,河南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李建伟介绍,高校一般为了人才能够长期培养,能够成为学科带头人或者高校带头人,都倾向于将年龄门槛设置在35岁或者40岁。这就会把一些优秀的博士拦在门外。
李建伟解释,目前我国博士研究生在控制规模,延长学制,提高质量。一些著名高校的导师每年只能招一个博士或者隔年招一个博士。知名高校,知名导师的博士考三五年的大有人在。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拿到博士学位,是很有用的人才。同时,高校招聘应看重科研成果,一些人参加过工作又去读博士、硕士,在专业或许更有优势。招聘时不能在年龄上一刀切。
律师说法:
设置年龄门槛构成就业歧视,应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那么,这样限制招聘年龄是否构成了就业歧视?求职者遭遇到年龄歧视是否有解决方法?
北京达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致达认为,如果企业在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学习方式、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就构成了就业歧视。如果些企业限制本科生毕业要24岁以下,研究生要28岁或者30岁,35岁以下,构成了就业歧视。
林致达表示,《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劳动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企业对就业年龄的限制,违反了以上规定。
林致达认为,企业对就业年龄的限制,主要会出于提升工作效率和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的考虑。但是,这样的弊端是非常多的并且是严重的。这是对人歧视,损害了人的尊严。这样的操作,会加剧社会不公,不利于应对未来严峻的就业形势和人口结构将要发生变化。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也丧失掉对招募一些优秀人才的机遇。
年龄歧视如何破局?
建议:完善政策法规,企业做好合规
李建伟建议,一方面用人单位应该转变思路,不在年龄问题上一刀切,而是看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同时,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等部门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来约束企业对于招聘人员的年龄歧视。
林致达建议,建议是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录的行为,避免年龄歧视的发生。相关的法律,应当把年龄歧视明确地写入就业歧视的范围,应有明确的禁止年龄歧视条款。对年龄歧视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要明确规定。要区分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的不同责任。既要有行政责任又要有民事责任。在劳动者追究用人单位民事责任时,法律要明确就业歧视是劳动争议纠纷还是侵权责任纠纷。法律应明确此类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和责任范围。
对于一些没有明示在招聘启事中的年龄歧视,林致达建议,应聘者应注意对应聘过程中招录单位存在年龄歧视收集证据。
他还提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和国企内部的合规部门要对避免年龄歧视把好合规关。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用人单位要对“不存在年龄歧视”或“不予录用”承担说明理由的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