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教育部教材局已介入调查插图争议事件。同日,人教社表示已着手重新绘制有关册次数学教材封面和部分插图。教材副页显示,插图(含封面)由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设计。事发至今吴勇及吴勇工作室均无正面回应公众的质疑。
新黄河记者检索发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4月1日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并没有“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这一实际的单位。
据判决书内容,厦门一公司在未经人教社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分别上传了1-6年级人教版电子数学教材,公众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上述教材,侵犯了人教社公司对此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处该公司赔偿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2000元。而所涉数学教材的插画正是人教社公司委托吴勇设计制作。
这份判决书的当事双方是厦门一公司跟人教社公司的纠纷,跟吴勇并没有关系,但意外的是,在判决书中,透露了有关人教社公司与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的合作细节。据判决书显示,2011年10月27日,人教社公司作为甲方与吴勇(乙方)签订的《委托设计制作合同》,内容是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一至六年级)12册教科书的插图、封面的创作以及12册教科书的版式设计和排版制作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拥有委托作品的署名权,作品的其他著作权权益和版式设计属于甲方。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自己或许可他人使用委托作品,也无权转让委托作品。人教社公司称教材封页中标注的“版面设计: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插图: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并没有“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这一实际的单位,实质上就是《委托设计制作合同》中的吴勇。
网络上针对这本教材的插画,批评非常尖锐。有人认为,一眼看上去就不美,扭曲小孩子的审美观;有人评价画面中的儿童眼神迷茫懒散,丝毫没有反映出中国少年儿童的精气神;更有人指出,画作风格阴郁怪异,恐怕对儿童身心健康有负面影响。也有人反驳该观点,认为是过度解读。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2014年6月3日,一篇题为《人教社小学数学教材插图设计探究》的硕士论文通过了答辩,作者韩某就读于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论文导师即为吴勇。论文中称赞来自吴勇工作室的人教版插图“个性鲜明”。
公开信息显示,吴勇,毕业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装潢系书籍装帧专业。是一名设计师,北京吴勇设计工作室创始人。他曾为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视觉传达专业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