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国联通河源市分公司与广东联通官方微博就“应届生毕业因年龄问题被解约”一事发布致歉声明。
据九派新闻,律师认为,签署三方协议后,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联通如果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广东联通回应“超龄解约”
消除误会,继续履约
据 陕广电报@后浪视频 消息,5月26日,在广东河源,应届生何同学反映,通过去年秋招与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近日被告知因年龄超24岁需要解约。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何同学称,她是1998年2月出生,今年刚满24岁,签三方之前都经过背调审核,现在突然说本科应届生不能超24岁,“非常不能理解。”据她了解,她的经历并非个案,分公司有6人都因年龄问题被解约。
而当初签订三方协议时,并未规定违反方需要支付违约金,而另外一个合同写的是5000元,不过对于何同学而言,这5000块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应届生身份被他们这样弄没了,而且我们是拒绝了其他公司的offer,同意他们才签约的三方。”
5月27日中午,@广东联通 发布声明称,广东联通就昨日河源分公司“应届生毕业因年龄问题被解约”一事在网上引起相关讨论以及给相关同学造成的困扰表示诚挚的歉意,对社会的关注表示衷心感谢。
广东联通表示,我们会认真反省并改进招聘工作,规范招聘流程和条件,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认真履行央企责任,坚决贯彻中国联通集团公司的人才强企战略,加强对包括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内的各类人才的招聘引进力度,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此外,中国联通河源市分公司官方微博称,河源联通就此事件在网上引起相关讨论和给相关同学及社会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
中国联通河源市分公司称,5月26日晚,已与同学进行沟通并消除误解,我们将严守契约精神、依法履行就业协议,相关同学可按协议约定如期办理入职手续。同时,我们将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衷心感谢各位网友和媒体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关注,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广聚各界英才,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24岁超龄为由解约是否合理?
遭遇类似情况该如何应对?
据九派新闻,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只签署三方协议并不意味着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三方协议是签订劳动合同前企业、学校、学生三方签署的就业意向合同,而联通公司的24岁年龄限制属于内部规章,其对外不产生约束力,且联通公司因自身审查失误造成的损失应由自身承担责任。联通单方解除三方协议,属于违约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联通违法民法典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该情况,何同学可以向联通公司主张其违约责任,如果三方协议的违约金额低于实际损失,可以向联通公司主张额外赔偿。另外,学校也是三方协议的一方,何同学可以请求学校协助处理。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过程中,何同学需要保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产生纠纷前后相关的聊天记录。
多部委联手补贴企业稳定大学生就业率
据了解,2022年中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1076万人的新高,在国内外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就业不仅牵动着高校毕业生的神经,而且已成为一个从高校到国家层面都十分重视、正在努力解决的问题。
据新华社,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说,3月份尤其是4月份以来,就业、工业生产、用电货运等指标明显走低,困难在某些方面和一定程度上比2020年疫情严重冲击时还大。
李克强指出:“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保护中国经济韧性,努力确保二季度经济实现合理增长和失业率尽快下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国家发改委将通过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在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推进企业复工达产。加快落实退税减税降费、缓缴社保费等助企纾困政策,更大力度推进降成本工作,加强对制造业、接触型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精准支持,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他们挺过难关、守住岗位。
人社部则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进政策落实打包快办,加快政策兑现,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城乡基层就业,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稳定事业单位、基层项目招聘招募。据了解,人社部针对疫情影响,正指导各地调整优化公共部门考试招录的时间安排,为毕业生求职留出时间窗口。
5月26日,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孟书豪在“国资人才讨论会 ”上呼吁:“疫情下,就业形势严峻复杂,各部门都召开了专场招聘,我倡议我们国有人才企业也联手召开招聘会,响应国家号召。”
24岁女大学生被联通“超龄”解约,旋即又继续履行协议,这反转猝不及防……
按照日程,今天本来有一场工作会议,因故缓一缓;加之又是周末,时间一下子圆润了起来,那就上新浪微博刷刷屏。
突然间看到这个话题:
5月26日,广东河源。应届生何同学反映,通过去年秋招与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近日被告知因年龄超24岁需要解约。何同学称,她是1998年2月出生,今年刚满24岁,签三方之前都经过背调审核,现在突然说本科应届生不能超24岁,非常不能理解。目前分公司有6人都因年龄被解约,应届生身份没了,工作也找不到了。
我看到该帖子里有“网页链接”,便准备打开,没想到结果是这样的:
俺便知,这事情或许不像帖子里说的那么简单粗暴。到底是啥情况,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这事肯定有转折。
果不其然,很快就看到双方河蟹的新闻:
针对“应届生称因毕业年龄超24岁被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要求解约”一事, 5月27日,广东联通一名客服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为了加大科创人才引进,河源联通公司经校园招聘与多位大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据了解,目前河源联通已经和涉事大学生进行沟通,消除误会。在遵从国家法规和契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协议。
同一方人,同一件事,上网一发酵,矛盾从你死我活到握手言和。您说,网络有没有用,舆论有没有用?那些瞧不起网络的先生们来看看吧,这就是网络的价值,声音的力量。
所以要重视网络。老支书曾语重心长地说:“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
我相信今早这事网上一发酵,联通的有关领导就关注到了。“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联通的有关领导应该做到了。
以我的切身体会,我太了解移动运营商们对舆情的高度重视了。我曾经在网上对某移动营业厅的服务吐了个嘈,一个非常温和的嘈。我没说是哪个城市、哪里的营业厅,涉事的运营商居然给我打来电话连声抱歉,并且非常恳切地说给我这个优惠那个优惠的(我婉言谢绝,吐槽可不是为了“捞好处”),甚至还通过熟人关系联系我家人,给我打招呼。
后来我一想,我的帖子除了昵称“庄志明律师”信息外未透露任何信息,并且那天我并未办理手机业务,运营商能确定是我,确定我的手机,确定我的家人,确定我家人的手机号码,确定熟人关系……这要做多少工作啊,可想而知他们对舆情多重视了。
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24岁“超龄”大学生事件对联通的心路历程,那不是一般的心路历程,那是刻骨铭心,寸肠肝断啊。
中午时分广东联通为此还特意发了致谦声明:
联通的态度那是相当的诚恳,相当的坦诚,不回避,不踢球。必须点个赞。
该事件中有个“三方协议”概念,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本质上三方协议就是民事合同。三方协议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学生生签订三方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劳动者身份。
关于三方协议,2018年9月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
我的归纳是:“签三方协议时还是要慎重下,签了就得受约束,不想受约束就得付出经济代价。”假如联通真的毁三方协议,并不难,大不了承担三方协议中的违约责任,而不会像劳动合同所受到的羁绊那么多。
“目前河源联通已经和涉事大学生进行沟通,消除误会。在遵从国家法规和契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协议。”究竟怎么进行沟通,怎么消除误会的,我们不知道,今后也不会知道。
在此笔者只是希望联通诚信履行协议,而不是因为本次舆情而暂时性地“妥协”避风头。而对于何同学来说,也该冰释前嫌,毕竟如今就业形势严峻,能进联通也是挺不错的机会,加油吧,何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