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25 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州长凯文 · 斯蒂特正式签署新版堕胎禁令,该法案禁止自胚胎受精后的所有堕胎措施。这一法案已于签署后立即生效,并成为目前是美国全国最严苛的禁止堕胎法案。



图片截取自美国《纽约时报》


按照新的法令规定,在受精过程后采取的任何堕胎措施,均违反了这一法案的规定。法案只允许在强奸和乱伦受孕、或其他为了保护孕妇生命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堕胎手术。

州长凯文在会上表示:" 其他各州希望通过更宽松的法案,这是他们的权利,但在俄克拉荷马州,我们将永远为保护生命而站出来。"

5 月初,美国 " 政治 " 新闻网(Politico)曾披露了一则从美国最高法院传出的重磅内部消息:在美国最高法院的 9 名终身制大法官中,有 5 人在不同程度上认为美国 1973 年确定的保护女性堕胎权裁定有 " 严重错误 ",应该被推翻。

这 5 名大法官在总共只有 9 人的美国最高法院中占多数,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当这个 " 多数派意见初稿 " 成为正式裁定文件,美国女性堕胎权将不再受美国宪法保护,美国各级和各地政府就可以自行立法决定什么情况下女性才能堕胎。



(截图来自美国《华盛顿邮报》的报道)

自此,有关 " 堕胎 " 的历史问题争议成为了美国这段时间的重要社会议题,而俄克拉荷马州的这一法案的生效,也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引起了剧烈的争论。反对者认为此举侵害了妇女的生育权利,而保守派则坚持这一法案能最大程度 " 保护所有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