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获授权使用赵丽颖的海报,三家经营花卉的公司被以侵害人格权起诉。

5月25日,企查查APP显示,赵丽颖因人格权纠纷起诉云南春都花卉有限公司、云南花间密码花卉有限公司、重庆佰联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案号(2022)渝0113民初10417号,开庭时间为7月12号,法院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九派新闻了解到,云南春都花卉有限公司是重庆佰联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顾客,云南花间密码花卉有限公司是云南春都花卉有限公司的总公司。



赵丽颖起诉三家花卉公司。图源/企查查

被告之一、重庆佰联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九派新闻,他们因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赵丽颖的海报进行宣传,后被赵丽颖方诉至法院。

他觉得这事很“冤”。因为自己的公司主要做花材的供货生意,违法使用赵丽颖肖像的花店是自己的顾客——云南春都花卉有限公司。作为供货商,他们公司只提供了货源,对涉案海报的由来一无所知,不知道为什么就成了被告。

另一名被告、云南春都花卉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则告诉九派新闻,作为加盟花间密码花卉的一家分店,花店在展出印有赵丽颖肖像的海报时,并不知道总公司没有获得赵丽颖的授权,直到赵丽颖经纪人联系到自己,才知道原来侵犯了她的肖像权。目前,该店的海报已经撤下,公司负责人正在与赵丽颖方律师协商,希望能够与对方达成和解。

九派新闻尝试联系涉事花店的总公司、云南花间密码花卉有限公司,截至发稿,未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