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思明法院宣判这样一起案件。

魏女士与丈夫结婚数十年,婚后魏女士辞职照顾家庭,丈夫每月给她5000元家庭生活费。

后来丈夫与一年轻女子发展成情人关系,并生下一个患有先天疾病的女儿。5年以来丈夫向情人陆续转账300多万,并送其8套房。又瞒着魏女士,以自己的名义在厦门买下4套房。





(图源:白鹿视频)

魏女士将丈夫告上法院,希望婚内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厦门4套房及丈夫名下一张银行卡内400多万存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女士丈夫的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虽然两人没有离婚,但魏女士要求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按照女方60%,男方40%的比例依法分割涉案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