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婴儿被医院拒收身亡 京警清晨砸门孕妇险流产


网路流传视频一岁半幼童异物呛气管,因无核酸证明无法抢救后死亡。

 网民视频截图。

虽然中国政府再三宣称要医院对急重症病人弹性对待,但各地基层官員继续执行严厉无变通的清零政策。近日,一名江苏睢宁一岁半婴儿气管内被异物卡住,无法呼吸,医院因患儿无核酸阴性证明而拒收,最终因病情加重死亡。涉事医院院长已被免职。但官方否认医院拒诊。北京朝阳区六里屯一对夫妇在梦中遭警察砸门,据称,孕妇险些流产。

继上海东方医院拒收病人导致死亡事件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医院亦发生同类事件。近日,互联网流传一段视频显示,一岁半婴儿喉咙被异物卡出,无法呼吸,家长将其送到睢宁县医院抢救,结果被要求出示核酸阴性证明。该视频配以文字写道,4月29日晚间,该婴儿不知道吃到甚麼物体卡到喉咙,其家人随后拨打120(救护车),前往睢宁县人民医院救治,到达急诊后,医院让其先做核酸,做完后医生表示需要等到核酸结果才能进行救治,在等待的近七、八个小时期间,并未对孩子进行施救,家长无奈发火才给孩子挂上了吸氧机。拿到检测单后,该院却让他们转院去徐州,但为时已晚。

5月3日晚,《法治日报》记者连线睢宁县相关部门获悉,视频中所述婴儿确实已夭折,但是否因无核酸报告被医院拒诊、导致延误抢救,目前正在核实。据了解,由于涉及两家医院,婴儿夭折的准确原因尚待有关部门调查,家属安抚帮扶工作正在进行中。

命案频繁根源在于“清零”政策

江苏宜兴时事评论人士张建平本周四(5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在新冠疫情期间,类似事件已经发生多起,有关医院始终不汲取教训,错误一再重复。他说:“睢宁县这位婴儿因为无核酸阴性证明而夭折事件,之前就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了。当然有的不是婴幼儿,是成年人。但没有汲取经验教训的原因,根源在于匪夷所思、荒唐头顶的清零政策。”


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截图)



张建平说,在高压防疫政策下,医院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不敢越雷池半步:

“所以导致了白衣天使变成白衣恶魔。这是一个无法让人理解的清零政策。如果对清零政策在当初武汉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阿尔法变异株以及进入德尔塔变异株时期,清零政策还可以理解,那么到了奥密克戎株阶段,对病毒的认知仍然停留在当年阶段,确实难以理解。”

官方否认要求出示患儿核酸结果

事件引起媒体和网民的关注,纷纷要求当局对婴儿延误治疗导致死亡解释清楚。本周四,徐州发布睢宁县患儿石某远诊疗情况调查处理意见通报说,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对于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已经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对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今年3月23日,上海东方医院一名女护士周盛妮突发哮喘,其所属的东方医院急诊部因疫情防控停诊,延误救治而离世。上海市官员对该名护士不幸去世表示深切哀悼,而网民们则批评全民核酸筛查的做法,属于过度防疫,以至酿成悲剧。

京警清晨砸民居 险酿妇女流产悲剧

在实施多区域封控的北京朝阳区六里屯,近期发生居民家半夜和清晨遭到警察突击砸门要求入室,一孕妇吓到险些流产。网络流出的一段视频中,警察在砸门,屋主在抗争:

“砰砰砰砰砰(硬屋砸门),女主人:“你说明来意了吗?要我给你开门。”

警察:“让你居家隔离是北京市疾控中心的要求”。

男主人:“我理解,我为什么要居家隔离?” 

警察:“你不配合,也不接听电话”。

男主人:“我接电话了啊,电话是我接的,街道电话我都接,昨晚12点有人给我做核酸,我都开门了...”

事发于周三早上6点,户主说,民警不提供警员编号,疯狂砸门持续约半小时。户主怀孕未满3个月的妻子因为惊吓而差点流产。户主说,自己从疫情低风险区域的杭州出差回北京,社区要求做PCR筛检他也照做,2次PCR筛检结果都是阴性,没有经过疫区,不知为何被要求居家隔离。


“睢宁婴儿死亡事件”处罚 为何引发“对抗性”热议?

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身亡?官方通报来了。据报道,江苏省徐州日5月5日凌晨发布调查结果称,4月29日夜,睢宁县患儿石某远因气管内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月30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已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通报,梳理调查情况可知,患儿石某远误咽异物被家人送到睢宁县人民医院求治,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但因为中间周折,几个小时后才转至徐州新健康医院,孩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单看这个逻辑链条,睢宁县人民医院似乎并无大错。无论接诊医生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还是开具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乃至跟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都说明该医院做到了该做的。

但是,这其中存在一个若隐若现的伏笔。患儿气管内异物,可谓危在旦夕,这个时候就要争分夺秒,跟死神赛跑。然而,从4月29日20时10分患儿被送到睢宁县人民医院,到4月30日2时30分转到徐州新健康医院,已过去6个多小时,纵然华佗在世恐怕也无能为力。

为何要转诊?睢宁县人民医院称,“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该说法受到一些网友质疑,认为堂堂一个县医院为何连患儿误咽异物都救治不了?这种质疑容易驳斥,毕竟,救治能力够不够是一个很有弹性的表达。

患儿家属为何不当机立断同意转诊?一个原因是,当时送患儿到医院的是患儿姑奶奶,她无法立即做主。而等到患者父母到了医院,已是当天21时45分。“接诊医生先后于23时55分、30日0时整、1时4分、1时7分、1时19分、1时23分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照此表述,患儿父亲未及时听从医生建议,是何原因?需要当事人回应。

婴儿卡到喉咙致死亡是一起不折不扣的悲剧。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患儿家属付出了沉痛代价,而睢宁县人民医院也付出了代价——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这种处罚,在网上引发“对抗性”热议,有的认为处罚偏轻,有的认为处罚偏重。“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从调查的这番表述看,处理并不重。情况危急,人命关天,无论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还是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等,都能产生致命后果,岂能儿戏?

再细看调查通报,有个细节得到纠偏,此前网上传言称患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身亡,而从通报可知,这一细节不实。“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这说明患儿身亡与核酸证明并无直接关联。一段时间以来,个别患者因不能拿出核酸证明而被医院拒之门外,引发的悲剧令人愤怒。在中央三番五次强调之下,相关医院已经改变了只认核酸证明不救人的机械做法。

通报是否回应了人们所有的关切?答案或许并不统一,这也期待相关部门在回应舆论质疑时更详细一些。最重要的是,坚决避免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等情况出现,最大程度呵护病人生命安全。




江苏一婴儿无核酸证明被拒诊身亡?官方凌晨通报,涉事医院院长被免

4月29日夜,睢宁县患儿石某远因气管内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月30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徐州市委、市政府及睢宁县委、县政府对此事深表痛心,成立了由市县纪委监委、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医疗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患儿诊疗情况开展深入调查。

经调查,睢宁县人民医院于4月29日20时10分接诊患儿石某远(男,1岁5月,其姑奶奶石某叶送诊),其姑奶奶自述患儿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21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因患儿父母不在现场,其姑奶奶未能做主同意转诊。21时45分,患儿父母到院。22时许,接诊医生在与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其间,先后于23时55分、30日0时整、1时4分、1时7分、1时19分、1时23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29日22时2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患儿转院事宜。30日1时8分,患儿母亲拨打120。1时22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120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时30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当班医生完善检查,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3时47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时56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其间,4月29日20时22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患儿石某远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一、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对接诊医生郑某祥暂停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针对此次事件,徐州市和睢宁县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反思,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