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已过去将近两年,涉及案件的更多细节被披露。

4月2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

最高检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在发布会上透露,云南问责涉“孙小果案”的检察人员原本仅限于一、两人,是最高检党组“拍板”增加了问责检察人员的数量,最终分别处理了12人。

孙小果和他的“关系网”

孙小果一案曾备受全国关注。



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

近500名警力前后调查了9个月的时间,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在1997年犯下的数起强奸罪,进行了再审。终审判决,处以孙小果死刑,其母亲孙鹤予和其继父李桥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

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此前,孙小果一次次逃出法网,都因为一张无形的“关系网”,该案牵扯出了一系列的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有19人因此获刑二年至二十年。

这19人中,除了孙小果继父、孙小果母亲之外,还有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云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田波,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昆明市中院刑二庭原副庭长陈超等。

此外,2019年12月5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冯家聪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郑蜀饶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孙小虹被党内警告处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被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12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二级巡视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从问责2人到问责12人”

政知君注意到,在云南省检察系统内,被问责的不仅仅是许绍政一人。

2021年1月28日上午,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向大会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透露,云南省检察院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孙小果服刑期间检察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展开自查,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12名检察人员进行问责。

但这12人并不是最初确定的问责人数。

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在4月22日中宣部的发布会上透露:“孙小果案当时处理的时候,对检察人员的处理当时仅限于一、两个。后来我们高检院党组认为,这样不行,我们有监督履职的职责,发生这么大的案件,检察机关怎么能没有责任呢?所以最后对12名违反检察职责的人员分别做了处理。”



杨春雷表示,在问责的同时,检察机关自查,对“慵懒散乱”进行了专项治理,对违规“减假暂”(即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诉讼监督不力,检察人员公正司法、规范司法意识不强等问题进行了处理。

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

杨春雷介绍,2021年3月起,最高检对2018年以来法院改判为无罪的246件案件启动追责,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到2021年10月底基本完成了刑事错案的追责。

政知道注意到,2021年和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均提到了检察人员的追责情况。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张军介绍说,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中,有29名检察人员被严肃追责。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张军介绍说,最高检对“张玉环案”“张志超案”等22件错误关押十年以上的冤错案件直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511名检察人员,其中相关检察院班子成员134人,退休人员122人。

杨春雷在4月22日的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还要健全完善检察一体的司法责任追究体系,以倒逼的方式来惩戒违法乱纪甚至犯罪的检察工作人员,最终使他们对法律有敬畏,心存信仰,知道权利与责任共存,防止检察权滥用,进一步整治司法腐败问题。

“有权必有责、办案终身制,这绝对不是空话。”杨春雷说,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