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4月17日,辽宁盘锦一女子在某公园穿和服拍照被路人劝阻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视频中的女子穿着红色和服在树下拍照,有其他游客表示希望女子尊重历史,还表示“我要是你妈。我就该打你了”,和服女子和朋友则回应称,穿和服就是日本人了吗?自己和朋友开开心心拍照,不应该被路人管教。



事后,围观阿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希望和服女子一行人能了解一下中国历史,当时公园里很多人看到和服都觉得不舒服,旁边还有很多小朋友,自己感觉影响挺不好的。

17日,有网友爆料称辽宁盘锦一公园内,一女子因穿着和服拍照,被路过游客指责。有律师指出,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穿着某类服装,但公共场所穿衣需符合公序良俗。

社交平台传播的视频内容显示,在一河边的树林中,一女子正给一名穿和服的女子拍照。有游客路过时,对其进行了制止,并提出让该女子“了解下中国历史”。和服女子称,“我穿上和服就是日本人了吗?”双方随即发生口角。



视频发出后,网友议论纷纷,有人称“法律上没问题,道德上不接受。”也有网友留言说,“爱国是每个人的责任。”不过,也有网友认为“穿衣自由,拒绝道德绑架”。还有网友觉得这是“矫枉过正”。

有媒体报道,视频中事件发生在4月17日,地点在辽宁盘锦某公园。18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私信联系视频发布者,未获得回应。盘锦当地警方则回应称,目前暂未接到相关警情,并称“穿衣属个人行为。”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调整民事行为的《民法典》第一条,表明了民法典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目的,核心价值观包括爱国、友善。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谓公序良俗,就是良好秩序、善良风俗。

袁三慧称,女子在景区或公园着和服拍照,之所以遭到指责,是因为让大家联想到了被侵略的历史,挑战了大家朴素的爱国情感,不符合约定俗成的善良风俗和习惯。

虽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禁止公共场所穿着他国特殊意义的服装,但是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不违法的行为不意味着符合道德标准,符合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精神。建议公民在合适时间、地点穿着合适的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