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最新审判也引发全美热议,这到底是持枪自卫还是谋杀呢?
我们先看下法庭是怎么判的。
德克萨斯州总检察长宣布,德克萨斯州男子凯尔-卡鲁斯(Kyle Carruth)在其妻子的前夫查德-雷德(Chad Read)因孩子监护权问题发生争执时开枪,将不会面临刑事指控,因为开枪地点为其财产,他的开枪是出于自卫。
但这让死者雷德的遗孀Jennifer非常不满,表示丈夫当时没有任何武器,对方带着枪并争吵后开枪是谋杀。
2021年11月5日,查德在卡鲁斯家门口要求见他9岁的儿子。根据之前法庭记录,当天3:15分,他有用儿子的监护权。
在一段视频中,可以看到珍妮弗和查德在争吵。
而后卡鲁斯带着枪来到了两人中间,他参与到了与查德的争吵中。
画面中俩人站在院子里,持枪的卡鲁斯个子明显矮,他养着头与查德贴的非常近,查德德声音很暴躁,他冲对方嚷着:我儿子在哪里?
有人听到卡鲁斯告诉查德 "离开我的房子"。当卡鲁斯转身准备进屋时,查德-用手臂做了个手势。
俩人互不相让,越吵越凶,这时查德打了卡鲁斯德枪。而卡鲁斯认为这是对方在抢抢。
于是他向院子里跳过去并举起了枪,向查德开枪,导致对方当场死亡。
案发后,卡鲁斯并未被逮捕,他的律师一直坚称:当事人做法是在自卫。
(几乎只有几秒钟后,枪声响起)
今天,特别大陪审团经过几天对证据的彻底检查,并审议了证据,最终投票不对卡鲁斯的任何刑事指控进行起诉。
这也就意味着,卡鲁斯的开枪没有任何刑事责任。
死者雷德的遗孀Jennifer已经对卡鲁斯提起的5000万美元的非正常死亡诉讼。
(死者和妻子)
Jennifer的律师表示凯尔-卡鲁斯没有合法的理由带着致命的武器去参加一场他甚至没有参与的争论。查德-雷德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被枪杀,他只是想确定他儿子的下落。
此案也因此引发了全美的热议,到底这样的杀人事件,应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美国人普遍认为这是一场荒谬的审判。
但卡鲁斯的律师去年援引 "城堡原则"(Castle Doctrine)--一项允许某人 "保护自己、他人或其财产 "的法律--说,开枪是合理的。
所以这又回到我们一开始说的问题:美国的枪支法各州不同,非常复杂。
美国涉及自卫的法律基本可以分成三类,它们之间并不是泾渭分明的,而且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州和另一个州可能相差十万八千里:
不退让法(Stand your ground):就地防卫,无需退让
城堡法(Castle doctrine):自己家里,无需退让
退让义务(Duty to retreat):能跑就跑,不能跑再反抗
以德州为例,目前德克萨斯州实行城堡法,同时也实行不退让原则(no duty to retreat)。德克萨斯州拥有在个人住宅、汽车、工作场所或特殊自我保护范围内不撤退的自由,允许在自己阵地使用武力反击、且在一些情况下可使用致死武力反击的权力。
德克萨斯州法律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赋予不退让原则。
当你闯入别人坚守的阵地;如果你闯入别人的私人土地或房屋,对方鸣枪示警后你仍然强行闯入,你不具备坚守权力,但对方会触发不退让原则;
升级矛盾和冲突;试想在某次行驶事故中你因为车子被撞生气而升级双方冲突和矛盾,一言不合,开门下车,拔枪就射,这种情况下你并不具备使用致命武力的权力,对方司机在车内则可以自我防卫反击;
本身就不合法的前提下和从事犯罪行为时;在道路上醉酒驾车不合法,在公共场所醉酒驾枪也属于违法。
然而同样的情况,出现在加州,纽约州就大大不一样了。加州的城堡法只限于住家,不包括车辆,而且反击必须适量等。
加州刘龙珠律师曾表示,这里的人身安全威胁必须是“即刻的”,即立刻丶马上就会实现的威胁,而不能是来自很久以前的威胁或者是将来某一天有可能实现的威胁。一般来说,加州法律规定用于自卫的武力等级不能超过你对抗所面临的生命安全威胁的等级,所以度要把握好。
这两年美国不少大城市治安混乱,大家看到这样的新闻总感叹,华人应该拿起枪自卫,但是并不是每个华人都生活在德州,佛州这些枪支管控宽松的州,我们也看到了太多新闻,明明是自卫却变成了过失伤人。
(各州三大合法自卫法律上的差异)
最后希望大家提高防范意识,但也同时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卫能力,平平安安!但也别因为各州法律,给自己陷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