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于这封道歉信,网友并不买账,评论区的热评第一条就对邓伦文中所说将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做出反驳说他已经没有工作了,别的网友也纷纷表示出了这样的事情应该被封杀,也有网友调侃起来说娱乐圈中无邓伦,不上税款当素人。
据悉,邓伦的官方抖音账号都已经被禁封,工作室微博也无法搜索出来,不知道此后邓伦是否还能出现在公共平台。
此前在一次活动上旁边的主持人说了一句“内鱼完了”,因为前面提到了鱼的话题,但这句话又有“内娱完了”的内涵,邓伦在反应过来后便说了一句“内娱不会完的,完了我们干什么”,现在重新看这个片段,真是满满的讽刺。
在偷税漏税的消息出来后,许多品牌纷纷选择与邓伦节约,绝不姑息这种恶劣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个品牌仅仅官宣了两个小时,便与邓伦进行了解约。此前邓伦的粉丝还为他做了品牌宣传图,但现在来看上面的品牌应该都会纷纷解约吧。
据悉,邓伦还有许多待播剧,也有部分戏进入了杀青阶段。邓伦与倪妮合作的《夜旅人》剧照都已出来,这下估计不能与大家见面了,大家纷纷表示心疼倪妮,毕竟是付出了很多心血拍摄的作品。
作为艺人要有艺德,但比艺德更重要的是做人的品德,偷税漏税让邓伦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也伤了许多粉丝的心,希望其他艺人能够引以为戒,这样不仅是自毁前途,还伤害了大家的感情。
邓伦偷逃税被罚,娱乐圈偷逃税的路径有哪些?
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演员邓伦开展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 2019 年至 2020 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 4765.82 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 1399.32 万元。
据介绍,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 4455.03 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06 亿元。
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 4455.03 万元,处 0.5 倍罚款计 2227.52 万元;
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 310.79 万元,处 4 倍罚款计 1243.16 万元。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看到这条消息,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
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邓伦吗?是的。
在演艺明星屡次被查出偷税漏税后,大家一定很好奇,明星们究竟是通过什么手段偷逃税的。
知乎答主 @检察风云 详细为我们介绍了娱乐圈偷逃税的路径:
演艺明星本身由于收入高,处在累进税率的食物链顶端,应缴纳数额巨大的税额,因此有些人会想方设法地避税。
虽说合理避税是合法的,但擦边球打多了,自然懂得如何钻法律的空子让财富更多地进入自己的腰包,稍有不慎便可能会陷入偷逃税的旋涡。
就目前公安刑事打击与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衔接的视角而言,演艺明星偷逃税的手段已经从「简单的虚假收支」,发展为「通过经营主体的多样化」进行合同拆分、夹层隐匿收入。
工作室外衣、多阶段合同、吃透政策红利、片酬转化股权成为当下演艺明星偷逃税的四条路径。
工作室外衣
近年来,稍有粉丝量的演员、歌手等明星在成名后会设立自己的工作室(其法定表现形式是个人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由其负责对外接洽商演、对外拉聚人气、对外危机公关。
但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纳税额适用 5% 至 35% 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相比此前工资薪金适用 3% 至 45% 的个人所得税课税要少得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在审查工作室财务账簿时,地方税务局往往碍于明星的特殊身份依据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税。
这容易造成明星工作室在实际缴税上得到优惠「照顾」。
多阶段合同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拆分合同已成为一些高收入人群违法逃税的常用手段」。
对演艺明星而言,片酬一旦依据劳务所得进行缴税,适用税率是 20% 至 40%。
在范氏偷逃税事件中,报税的明面合同数额较少,隐匿的对内合同数额较高,俨然是典型的 AB 合同。
吃透政策红利
通常,明星会在这些地方设立一家「壳公司」,该公司在实际运营中根本没有实质的商业项目,仅仅是明星肖像权的售卖,却享受税收红利。
以「霍尔果斯」为例:有 1400 家京企在此地注册。其中,实体企业仅 2%,剩下的 98% 都是无实质性经营业务的注册企业。(截止 2019 年)
片酬转化股权
据东方网报道,「相对于日韩与好莱坞明星片酬通常只占电影总预算的 20% 到 30%,目前中国当红演员的片酬所占电影制作成本已飙升至 50% 以上」。
但朴素地理解,一次取得的片酬越高,明星应纳税所得额自然就越多。
为降低或规避上述的超额累进税率,不少明星会选择与制作公司达成私下协议,以合股开公司的方式,将片酬转化为投资、股权、红利等。
明星从演员身份摇身一变成了出品人、制作人,既能以身份的转变享受利息股息红利按 20% 的偶然所得税课征的优惠,又能利用股权抬高所在公司的利润,以期分得更多的钱款。
从提高明星工作室的应纳税税率,到根据新税制一次性补缴六个月的税款,再到两办法一公告的出台,税务机关对严打明星偷逃税的思路显而易见。
但严打能否真正解决问题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明确规定,「欠税 10 万元将入黑名单;将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从二年修改为三年;鼓励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但是,补缴偷逃税额和支付滞纳金对于拥有巨额收入的少数明星而言,如九牛一毛。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就建议全国人大尽快修法,将「首次认定」改为「首次违法」,重复违法不能按「首次」处理,对明星偷税漏税加重刑罚准入条件。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8 年 10 月上旬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在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根据《刑法》第 397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