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郭秋林 澎湃新闻记者 薛莎莎

近日,江苏南京的张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公司2021年12月18日在顺丰下单空运两架无人机,却因被改为陆运,造成机器不同程度受损,公司综合损坏零件价值、误工费、差旅费等向顺丰索赔20.93万元。

张先生称,两单无人机各保价10万元。他提供录音称,协商时,顺丰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货物在送往机场安检时,因内含电池未能通过安检,顺丰方才将货物改为陆运。多次协商后,顺丰方愿按照保价规则赔偿约7万元。

因赔偿数额差距较大,双方暂未达成一致。

2月24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负责协商理赔的顺丰南京江宁区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暂未获有效回复。

消费者投诉:

2月22日,张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去年12月18日,其公司联系顺丰,空运两架“通疆达海六旋翼水陆电动无人机”,从江苏南京运往广西南宁,在顺丰小程序下了两单,两单均保价10万,每单的运费及保价费共1861元,两单共付款3722元。

张先生称,这两架无人机单价均为23万元,运输时须正面朝上,否则容易受损。快递员揽货前,公司员工已在无人机外装箱上贴了“正面朝上”标签。但揽件时,标签掉了,公司员工特地提醒揽货师傅,对方承诺再贴一个标签。

张先生称,12月20日,公司员工发现运输方式被改为了陆运。运单详情显示,其中一架无人机由“南京总集散中心”直接发往了“南宁六景中转场”,于2021年12月21日被签收,另一架则由“南京总集散中心”发出,途经“连云港海州中转场”和“深圳宝安中转场”,再到“南宁快运中转直派急配站”,于12月23日被签收。



无人机的相机防护罩受损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张先生称,收货方签收货物时,货物未正面朝上,且两架无人机的“飞控”和“相机防护罩”均有所损坏,另一架无人机的“高清定制相机”也已损坏。

张先生公司出示的货物损坏声明称,由于顺丰运输原因,运输过程中产品颠簸幅度过大造成损坏,空运更改为陆运无人通知,延误本次交易。两架无人机损坏的飞控,共价值10万元,两个相机防护罩价值100元,一个高清定制相机价值7万元。此外,加上差旅费、交通费及误工费,向顺丰共索赔20.93万元。

今年1月7日,张先生所在的公司在顺丰微信小程序发起理赔。

张先生称,若两架无人机空运发出,预计两天就能到达。但因被改为陆运,他公司和客户的交付时间也只能延期。现在货物损坏,只能等公司派人到南宁维修好后才能完成交付。顺访方面起初仅愿意赔付2万元,但他未同意这一理赔方案。



张先生公司出示的货物损坏声明

企业回应:

2月22日,澎湃新闻联系顺丰方面负责此次理赔的理赔员,关于为何改变运输方式,如何赔偿等问题,对方称,要请示上级领导,再进行回复。截至发稿前,暂未收到他的回复。

张先生称,经过与顺丰的沟通,顺丰南京江宁区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2月23日来到张先生公司协商理赔事宜。

在23日双方协商的录音中,顺丰的工作人员表示,货物在最初送往机场安检时,因货物内含电池未能通过安检,无法空运,顺丰才将货物改为陆运。但这一做法未及时通知张先生公司。

根据协商录音,顺丰工作人员还称,因两件货物未采取等价保价,只保价10万,根据理赔规定,两件货物一共可赔付7万元左右;不对误工费、差旅费等进行赔付。

澎湃新闻查询到顺丰的保价规则有两种,一种是足额保价:保价金额≥货物实际价值,超额部分不予赔付,理赔金额=定损金额≤货物价值;一种是不足额保价:保价金额<货物实际价值,理赔金额=定损金额*(投保金额/货物价值)。

该工作人员向张先生发送的信息也显示,两单都属于不足额保价,一单赔付维修费用21739元,另一单48185.84元,合计赔付69924元。

张先生称,此次协商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之后将继续协商。

2月24日,澎湃新闻就协商录音内容及最终的赔偿方案等问题,联系上述参与协商的顺丰南京江宁区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暂未获有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