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上海的陈雨倩已经有将近一个月联系不上她在纽约打工的妈妈了。她妈妈叫沈红珍,刚满55岁,在纽约做Uber司机。平时不忙的话,她和妈妈一两天联系一次,忙的时候则是三四天联系一次。

她妈妈在曼哈顿中国城的房东,一位福建阿姨,也说她1月26号离开纽约去外州后,就再也没回来过,是有些奇怪。而在2月1日才跟沈红珍发过消息的一位纽约的朋友,本来约好了第二天见面,也再没收到她的消息,联系不上她了。



沈红珍照片,受访者提供。

据陈雨倩回忆,她最近一次跟她妈妈打电话,是在1月30日晚八九点左右,当时她在外州的一家旅馆里,但不清楚具体是哪个城市。她说她1月31日开车回纽约,然后就音讯全无。

2月13日晚,陈雨倩打国际长途911报警,警察到沈红珍的住所查看后,告诉她可能她妈就是去外州打工了,不想和家里人联系。

2月14日她又报警,直接打到曼哈顿纽约警局5分局,接电话的警察留了相关信息。

2月15她再次打电话询问,接电话的警察说找不到案件号码,让她再报一次警,于是她又报警了一次。这次警察出警后反馈说:她妈妈在家中,他们已经去确认了。

原本松了一口气的陈雨倩马上跟房东联系。但让她意外的是,房东说沈红珍根本都没回去过,警察确实三次上门,房东自己都在场,或许是把房东自己的家人误认为是沈红珍了。

房东也不会说英文,连普通话也说得不是很标准。当后来上海同乡会的会长沈珺上门找她的时候,她也作证说,警察上门询问过三次,第一次是她会讲英文的女儿开门跟他们交流的,沈红珍则是一直就没有回来过。

2月16日,陈雨倩又委托房东的女儿报了一次警,但警察告诉她,2月14号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查到她的车已经开回纽约,停在法拉盛了。但是沈珺通过法拉盛当地的警察局记录查到,沈红珍停在法拉盛的那辆车自灰色丰田轿车从1月24日起就一直停在那个位置,从未动过。也就是说,沈红珍原本就并不是开的自己的车离开的纽约。



沈红珍停在法拉盛街边的车。


那这名55岁的Uber司机到底去了哪里?和谁一起?去做什么了?远在上海的亲人和远在阿拉巴马州的朋友都不知道,房东也毫无头绪。沈珺到她租住的小房间看了一圈,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

去五分局问警察,第三次出警的警察竟然笃定的告诉她,沈红珍真的已经回来了,他们很确定,还查看过ID。但是房东却否认有过查ID一事。

一团乱麻之后,沈珺决定自己再报一次警。这一次,她特别要求911提供能说中文的警察,在详细了解失踪者的情况后,警察告诉她还是没有办法立案,因为沈红珍既不是未成年,也不是认知能力存在问题的老年人,在报案者也无法证明她是受害者的情况下,一个成年人是有权利“不跟任何人联系”地“玩消失”的。

但是沈珺告诉纽约华人资讯网记者,她认为这是很有问题的,这么多次的报案,明显已经异常失联的人,警方再怎么也应该给个立案凭据。即便是按优先序来说成年人的失踪案得不到立刻处理,至少也能让失踪者的亲友和华人社区能够采取一些手段发动民间力量来找人。比如就能有依据去找电话公司、租车行等搜集一些信息,而目前这些信息是保密的,没有办法查到。

但是让她感觉遗憾的是,警方或许因为其先入为主的刻板偏见,“预设”某一些人可能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自主选择“失联”,就正如沈红珍的女儿在一开始就被告知她的妈妈可能就是去打工了不愿家人知道——这样可能会导致当这些人真的遇到了危险时,获得营救的宝贵时间白白错失了。

纽约市警局一位警察告诉纽约华人资讯网记者,实际上,纽约市警局是有专门的“失踪人员小组”的,但是处理案件确实是有优先序。

如果是13岁以下的儿童失踪,会立即触发“安珀警报”,周边居民的手机甚至会强制收到这条警报,以调动一切可能的社会资源协助寻找失踪儿童。如果是65岁以上的患有精神疾病的老人,也是被列为“特殊类别”,会立即调动警力寻找。

但是不属于这些特别脆弱的人群的,年满18周岁的人,他们从法律上讲是不是必须要回家的,除非报警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明,让警方相信她/他是“非自愿失踪”,否则确实很难采取实质性的行动。

纽约市平均每年大约有8000多到9000多例失踪案件,绝大多数人都会在较短时间内出现销案,但是也有人已经失踪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再也没有出现过。纽约警察的“失踪人员小组”还有自己的社交账号,每天在网上滚动发布失踪人员信息,其中有的人也是已经失踪多年的人了。



账号截图。


法拉盛爱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齐子娴告诉记者,通过他们律所经手的一些报警案例,她发现“书面材料”非常重要。

她解释说,拿着详尽描述案情和有助于破案信息的文字材料去报警和光凭语言表达的报警差别很大。警察会更倾向于重视白纸黑字的报案材料,尤其是喜欢报案者能够再提供一个承诺书的案子。承诺书需要表明“我所提供的材料和证词全部真实”,这样能明显提升他们的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