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码君就以为百度搞了什么幺蛾子,准备“仗义执言”
然而,没多久,码君就被震惊到了,这事百度没错......
因为这个杨某竟然在公司内部公开的网站中上传了有关AV的信息,甚至设置成了可订阅状态,已经达到了几万人的观看量......
芜湖,这是真的把公司当家了啊,这是真的不拿同事当外人啊......
而大兄弟杨某在被开除后还义正言辞的状告了百度,称:
“我于2015年3月入职百度公司处从事研发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19年9月9日,百度公司向我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自2019年9月23日起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百度公司上述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我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用公司wifi上黄网都会被开除,更何况您这直接凭借一己之力把公司内网p站化,没送进去蹲两天就已经很幸运了,咋还有胆子向公司要赔偿金呢?
有理的百度也是没有再怕,选择了正面刚:
“你在公司公开渠道浏览、传播色情或违禁图片、文件等,你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公司的决定: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百度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百度奖惩管理制度》……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百度还拿出了证据:
杨某再被公司告知后,将相关内容删除,但又发布了相同的内容,并将PDF内容放到了资料备份中。
其对于相关内容的调查纪要确认上传了上述视频,公司有本人签收邮件确认。其上传的信息中显示,明确知晓不适宜向全体人员公布,但其仍予以发布,主观上属于故意。
码君也是没想到,竟然会有夸赞百度正义的一天......
然而杨某虽然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却似乎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色情”的......
大兄弟杨某声认为,他发布的内容不符合“色情”的定义,因为只是发布了相关人物的情况和简介,并没有实际的色情内容。在百度百科中都可以搜索到发布的人物信息。所以不符合违禁的定义。
还真是两边都挺有道理的,那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只能是搞清楚杨某到底发布了什么,到底涩不涩......
码君看了看百度提交的公证书,里面对发布内容的描述如下——
(内容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名称:“页面/杨叫兽在百度WIKI的家/资料备份”
内容:日本AV女优信息一览表”(该表由杨某创建,最后修改于2019年8月27日)
表格内容:“姓名”、“图片”、“特点”、“身高”、“三围”、“罩杯”等信息。
例如:列表第一位特点注明为“地表最强名器,说唱歌手”、第二位特点注明为“成功整容,眼镜造型,发片神器,榨汁机”。
表格标注:“由于该内容过于劲爆,目前暂时不予显示,需要者自行下载PDF版本,想看原始版本请HI我”。
影响:资料来源附有网址链接,在链接下方显示“某某某赞了它”。而在百度WIKI空间页面,杨某发布的“日本文化学习资料”为热门,且有14个点赞符号。
(内容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目瞪口呆,看得我目瞪口呆
同样看得目瞪口呆的兄弟请在留言区留下“目瞪口呆”四个字......
更绝的是,事发之后公司和大兄弟杨某进行了三次面谈,三劝杨某主动离职,而大兄弟杨某也是头铁,三拒离职,终被开除。
可能百度的工作实在是香吧,面对如此确凿的证据,大兄弟杨某选择了继续刚。
他认为自己没有传播的行为,只是把内容放在了WIKI空间中,不属于刷屏能看到的公开文件,不具有广而告之的意思。而且WIKI空间也不是百度公司的办公平台,不属于在办公平台中储存内容。
另外,他还为自己的行为说出了理由,想转岗做鉴黄师,所以他发布的内容是属于提前准备。
(内容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然而法院对杨某“‘日本AV女优信息一览表’为工作用途的主张”不予采信。并认为其发布的内容势必会诱导有猎奇心理的同事点击观看相应链接的视频。
最终,法院裁定:百度公司与杨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杨某某要求百度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内容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不仅没要到赔偿金,还要负责支付案件受理费十元,大兄弟杨某,可真有你的......
出了这事被开掉找不到工作倒是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这已经踏入犯法的边缘了啊......
而且317760元的赔偿金,属实不是一笔小数目啊。若按照n+1来算,这个杨某要么是每月工资很高,要么是在百度呆了很久。不管是哪一个都挺不容易,都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做到这个程度。
可能是高工资带来的膨胀?亦或是老员工的自信心?不然他为何能有做出这一系列骚操作的勇气?
遑论现在互联网的整体大环境就是裁员,没出错的员工都有可能被裁掉,到这位老哥这还自己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