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贵阳高新区纪工委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对方明进行诫勉谈话并辞退,是按照规定相关程序办理的,不存在问题。目前,方明已经向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此案将在2月15日开庭。
窗口工作遭遇“暗访”,因说错一句话“惹祸”
今年31岁的方明是土生土长的贵州人,毕业于湖南“双一流”大学中南大学,所学冶金工程专业在全国排名第一。大学毕业后,方明放弃省外待遇优厚的工作机会,毅然选择回到家乡就业,先是进入一家国企工作,2018年9月,经过两轮筛选之后,被招录到贵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
尽管身份只是派遣制,方明依旧十分珍惜这份工作,日常表现也是兢兢业业。2020年4月底,因审批局工商登记处室临时缺人,方明从工程项目审批处室被紧急调到工商登记处室工作。为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方明经常熬夜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在之后一年多的工作中,服务了上千家企业,并未被任何单位或个人投诉过。然而,就在方明逐渐坐稳工作岗位时,政府督查部门的一次“暗访”行动,让他成了单位的“罪人”。
2021年7月6日,贵阳市发改委下属部门市营商办督查组派人扮成办事群众,分别在上午和下午到贵阳高新区政务大厅进行“暗访”,对大厅自助服务区进行拍摄,并到方明工作的服务窗口,以想在远大美域开办企业为由咨询相关问题,询问具体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一般多久能办得下来。
“当时自助服务区没有安排人值守,这个暗访人员就过来找到我。因为远大美域隶属于观山湖区,不归我们区管辖,我并不是很清楚那边办企业的具体政策,但还是根据经验一一回答了他的问题。”方明回忆说,当时对方问了很多问题,其中问到“一般多少个工作日办得下来?”自己根据经验回答说“一般两三天吧”。过了一会儿,他又被问到“资料没有问题一天能办得完吗?”自己又回了一句:“嗯,两天,两三天哈。”
方明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一两句回答,给自己惹下了大麻烦。
一般需要两三天,究竟是推诿还是实话?
8月17日,贵阳市政府组织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播放了一组市发改委营商办暗访的视频,涉及到贵阳市下属8家单位,包含以上提到的对方明的暗访视频。大会上通报了贵阳高新区存在的两个问题:一是“一网通办”办事群众自行在网上填报靠自学,大厅工作人员时有时无,并不能解决办事群众在网上办理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开办企业1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就近办”政策无法实施。
2019年3月12日,贵阳国家高新区出台《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实施方案》,其中规定,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次申请、审批零见面、一窗发件、一日办结、一次送达、全城通办”,全面实现24小时内完成“三领一获一实现”,即申请人自主选择领取营业执照、领取印章、领取发票,获得银行预开户账号,实现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对此,方明表示,上述政策的出台非常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很困难,企业开办一天办完很难实现。“高新区的行政职能和其他区县有所区别,因为社保、医保需要到白云区社保局和医保局办理,而公积金需要到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全部跑完后才算企业开办完结,所以一个工作日基本是跑不完的。”方明告诉新黄河记者,在他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开办企业不管是线上线下,按正常程序没有一家是一日办结的,所以当暗访人员来咨询的时候,他才会根据实际情况说企业开办“一般需要两三天”。
然而,在“暗访事件”之后,高新区纪工委对政务大厅进行过相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开办一日能办结。高新区党政办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高新区确实有机制体制上的缺陷,有些手续需要到观山湖区或白云区去办理,但是只要群众提交了资料,且资料齐全,在高新区就能一日办结,“至于你把东西拿给群众,他要去观山湖区或白云区办理社保,那是群众去跑的事情,就不再是你(窗口服务人员)的事情了。”
“市里称不会处理个人,自己却被单位辞退”
8月18日,在大会通报的第二天,贵阳高新区到市里将该视频涉及高新区的部分翻录后,拿回来进行播放,并要求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进行调查处理。
视频播放后,“祸从口出”的方明便遭到各级领导多次责备,并写下了一份检讨书。9月17日,高新区纪工委下达了《关于对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处理决定》,其中点出未完全按要求“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的工作规定的几点原因,其中第二点写道:“鉴于我区无相关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企业开办所涉及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登记业务需要依靠白云区及市公积金中心提供支撑的实际,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协调不到位,跨区联办机制不健全,未形成快捷、高效的帮办、代办。联办机制、办事效率不高,服务不深入,致使在线下办理企业开办全流程业务时,存在不能1个工作日办结的情况。”第三点也点出方明被暗访之事,“反映出窗口工作人员对开办企业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业务流程不熟悉、不掌握,对企业、群众的咨询答复随意、不严谨,服务企业、群众的意识不强。”
9月23日,方明接到高新区纪工委通知,让他去谈话。9月24日,贵阳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开全局会对纪工委处理决定进行通报:行政审批局被全区通报,有关人员被处理,其中,行政审批局分管副局长和局长被“示警约谈”,方明给予诫勉,并扣除被问责当月月度绩效。
就当方明以为事情告一段落时,24日下午,方明被领导当面口头告知,因被纪工委“诫勉谈话”,区人事组织部决定开除他,要求抓紧工作交接后离开。“就因为我说错了一句话,与相关文件要求相悖,这就要开除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一日办流程实现不了,也不是我个人造成的啊。”之后,深感委屈的方明前往市发改委、组织部等多个部门进行申诉。根据方明与高新区党政办一位领导通话录音显示,该领导反复几次谈到,她去市里面翻拍暗访视频时,工作人员一再要求不能处理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回到区里面后,他们又把市里面的要求转达给区领导及有关部门,没想到纪委诫勉谈话后方明就被开除,“出乎我的意料,不知道是为了杀鸡儆猴,还是为了什么,我也搞不懂。”
9月30日,方明接到派遣公司贵林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话,对方称高新区人事组织部已经把他退给派遣公司。10月1日,方明被派遣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合同的原因:辞退。
区纪工委称符合规定,律师认为涉嫌违规
“我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什么,没有刁难办事群众,也并未给任何人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会被辞退。现在我不但被辞退,诫勉谈话的处分还将放进个人档案,这个‘污点’必然会成为我今后就业的绊脚石。”突然得知丢掉工作的方明,犹如晴天霹雳,之后向贵阳市发改委、高新区纪工委、组织部、行政审批局等多个部门反映,要求恢复工作并撤销诫勉谈话的决定,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他把自己的遭遇反映到省长信箱后,贵阳市政府一名工作人员主动加方明微信,说反映的问题写得客观到位,对他遭受的不公,表示也很理解,还安慰方明说,正义会迟来,但相信不会缺席,并称已将处理意见提交给市长。2021年10月13日,派遣公司告知方明,高新区组织部同意支付他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让他考虑是否同意。然而,11月17日,高新区组织部有关人员却否认补偿方明3个月工资这一事实。
根据方明出示的贵阳市政府部门就该事件的回复中称,辞退方明是根据《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派遣制人员招聘和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中明确,对违纪违规被诫勉谈话或全区通报及以上的派遣制人员退回派遣公司。2月11日,新黄河记者拨打贵阳国家高新区纪工委电话,一位办公室人员表示,对方明的处理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不存在什么问题。贵阳高新区人事组织部一位负责人则表示,他们是根据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对受到诫勉谈话的方明进行辞退。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则分析称,事业单位有在编和非在编的人员组成,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人员属于非在编人员,也就是“临时工”,违纪行为应由劳动部门管理,正式在编人员才纳入纪检或监察部门监督,所以对一个临时工进行“诫勉谈话”从程序上是不对的。“从事件本身分析,方明本身也没有产生行为上的错误,只是在面对他人咨询时言语表达上反映客观事实,这是不存在什么问题的。涉事单位对他诫勉谈话或者开除,是基于他的行为违反规定,但他并未产生实质的行为,没有说拖延好几天才办完事情,也就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没有产生行为是没有责任的。”
另外,付建还表示,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弄清所犯的错误事实,应该根据合同具体规定操作,无权单方面随便解除合同。根据方明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其中包括“乙方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乙方因违纪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两条与方明遭遇情形都不符合,劳务派遣单位应该重新派遣他到其他单位。新黄河记者尝试联系贵林林城人才公司,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无奈之下,方明将向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原计划2022年1月17日开庭。因贵阳高新区管委会在调解会上提出反诉申请,2月15日,此案将正式开庭审理。新黄河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