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关于丰县8孩铁链母亲事件,官方出了第四份通报。

通报指出,把小花梅(即8孩母亲杨某侠)用锁链锁起来的男人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已被采取刑事措施。

而当时把小花梅(即8孩母亲杨某侠)带出去“治病并嫁人”的桑某某和她的丈夫时某某,有涉嫌拐卖妇女罪,已被采取刑事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在这第4份通报中,明确了桑某某涉嫌拐卖妇女;但是我们把时间推回到第一份通报,我们能看到,这份通报,是这样的:



在这第1份通报中,明确指出在这个事件中,并不存在拐卖行为。

所以这是这么回事?

所以这个事情就算董某、桑某被抓了,但是事情就能结束了吗?

我看似乎并不能。

因为当时已经有很多网友说了,这个事情很可能就是拐卖,但是当时的丰县当地似乎并没有上心,而是顶着舆论压力,坚持发通报说“不存在拐卖行为”。

他们当地为什么对民众如此关注的事件调查得如此草草了事?这中间有没有渎职行为?有没有欺瞒行为?或者还是有其他更深层的原因?这或许都是我们还要继续关注的点。

而且在这第4份通报中,我们能看到的明显的两个信息就是:

① 小花梅(即8孩母亲杨某侠)是被拐的;

② 董某民有非法拘禁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男人,如果非法拘禁了一个被拐的女人,而后,这个女人就为他生下了8个孩子,那请问这是什么行为?

可以明确的是,非法拘禁,肯定是违背女性意志的;而拐卖女性,肯定也是违背女性意志的。

那么在一个男人非法拘禁一个被拐女性的前提下,这个女性还能为这个男人生下8个孩子,那这不就是妥妥的强奸行为吗?毕竟强奸的定义,就是违背女性的意志,与女性发生性行为。

所以这个披着“正能量”外衣的董某民所犯的罪,可能还并不止是上面写的非法拘禁罪,因为他可能还要再加一条罪——强奸罪。



而且在之前的通告中,还说杨某侠之所以牙齿脱落,是患有严重的牙周病导致的。

但是问题是,和杨某侠同生活在一个环境中的董某民,牙齿却很好:



我们姑且就算是杨某侠患有严重的牙周病,可这病真的会导致她脱落那么多的牙齿吗?

就算牙周病真的能导致杨某侠的牙齿脱落,可为什么董某民在发现之后也不带杨某侠去医治,而任由其牙齿脱落?

所以说杨某侠的牙齿脱落,究竟是因为严重的牙周病导致,还是因为被虐待导致,这个事我还是存疑的。

因此这个事情,并不能因为第4份通报的出现而就此结束,毕竟这个事情还有很多继续值得关注的点。

例如关于杨某侠的年龄到底如何,这也是一个很关键的点。

但是,在目前的几次通报中,我们能看到其他人的年龄都提到了,可就是没有提到杨某侠的年龄:



不确定杨某侠的年龄,那当时她和董某民领取的结婚证,年龄上是不是合法的,这就是一个无法判断的问题。

毕竟从照片上看,杨某侠看上去还是还是比较年轻的,而且她还能生那么多孩子,说明她的生理年龄应该不大,所以当时董某民把杨某侠带回家的时候,杨某侠到底是不是未成年少女,这就是一个不能忽略的点。

因此,如果杨某侠的年龄不公布,那网友很可能就会猜测这是一宗涉嫌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而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个事可能就会更加恶劣。

而且这个事情,我认为还不能停止关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开始有一些当地的蓝V媒体,发布了这样一些报道:





这些蓝V媒体发布这些文章,就是想让我们对这个事件减少一点关注,按一下“暂停键”。可为什么要按“暂停键”呢?他们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



关于这个事情,很多东西还都没有调查清楚,就有一些蓝V急冲冲的下场,嫌我们关注的太细了,嫌我们挖得太深了,然后呼吁我们对这个恶劣的事件按下“暂停键”,这实在是非常耐人寻味。

关注一个恶劣的社会公共事件,网友们关注细了,挖得深了,有什么不对吗?难到是因为被铁链锁住的不是你们的母亲,不是你们的女儿,所以你们就觉得无所谓?

同一个事情,发了四次通告,但是每次却都不一样,疑点重重矛盾重重,你们有什么脸面让我们按下“暂停键”?

你们到底是想让我们对这个事情按下“暂停键”,还是想让我们对当地的一些渎职行为按下“暂停键”,我这里不禁要打几个问号。

到底这些蓝V为何集体发布这篇文章?究竟是谁让这些蓝V急冲冲出来发布这些文章的?这都是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所以关于这个事情,虽然董某、桑某被抓了,但是很多事情并没有弄清楚,所以事情真不能就此结束。



△摘自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古老的罪恶》

ISBN: 9787533901714

我们经常听到一句话,叫“皇权不下县”,这句话的意思放到现在,就是“一些权力很难延伸到县一级,再往下就更难了”的意思。

而这句话,其实也包含着另一个含义,那就是“一些权力究竟是不愿意下县呢,还是想下县,但却下不去呢?”

很多时候,我们都希望法治的力量能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但是实际上很多时候,一些比较边缘的地区的确是很难被法治的力量触及到的。

这就是“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靠乡绅”的意思。

所以在一些边缘的县份及县份以下的地区,你会看到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例如关于小花梅的事,这个事最匪夷所思的地方是什么?

这个事最匪夷所思的地方,就是整个事情的走向,竟然不和当地官方多次通报的走向一致,而是和网友猜测的走向几乎完全一致,这就是这个事件最匪夷所思也是最可怕的地方。

因此在一些边缘地区发生的一些恶劣事件,我们必须要靠每一个人的关注,才能推进这些事件向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去发展。

文章的最后,我想借用《广西新闻网》的一句评论结束本文——小花梅,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特例,她没有像花那样吐艳,也没有像梅那样受宠。如果社会再不给她公平正义,那这就成了悲剧中的悲剧。

“八孩妈”加害人终遭刑事指控,回望丰县最初通告教训深刻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案件终于有了迟到的正义,杨某侠丈夫董某民、当年将杨某侠从云南带到江苏的桑某妞和其丈夫涉嫌非法拘禁和拐卖妇女的不同罪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着刑事调查的展开,不排除会有新的罪名添加进来。



事情推进到这一步,我相信案情中的犯罪嫌疑人已经难逃惩罚。互联网舆论场能够捕捉到一个可疑场景,并且冲击一些基层官员的惰性,推动调查的不断展开,这样的正能量值得肯定。

丰县围绕此事的最早通报与今天的办案进展存在较大差距,这是值得反思的。我不认为当时做出那样的初步定性是故意的渎职所致,但是思维和认识上的惯性,从一开始就想平息事情的愿望大概阻止了丰县形成如网上一般的敏锐。我觉得这是一个教训,值得今后遇到互联网舆论事件的基层政府悉心参考,举一反三。

总体上,我认为我们的社会形成了一种发现、深究一些代表性问题的合力,通过互联网的媒介,民众的力量不断释放出来,对匡扶正义的动力机制做出重要补充。这种合力之间并非没有摩擦,但摩擦的结果在大多数时候是积极的。老胡主张,让我们大家更耐心一些,朝着事情应该推动的方向都多做一点,形成集体的百折不回。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的国家终将因为大家的共同努力而越变越好。

丰县8孩事件第4次通报:确定是拐卖,3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徐州第4次通告来了。

这次不再是深夜发布,而是19.50黄金档发布的,主要有3点。



确认杨某侠就是云南怒江福贡县亚古村的小花梅。

确认桑某和其丈夫存在拐卖行为。

确认董建民存在违法行为。



这个结果,并不意外。

一来,前三份通报漏洞百出,肯定也必须要有第四次通报。

其次,很多人在通报发出来前,就看过胡锡进带来的小道消息。



但并不妨碍我们激动得要落泪!真的。

之前三次都否认拐卖,现在定性拐卖。

有法可依,有法律管了。



网上甚至有个话题,叫“关注丰县综合症”:

只要真相一天没有查到,就浑身无力、胸闷。



现在丰县的病,好了一大半了。

不过,这次通报也不完美。

比如杨某侠的年龄为何不公布?

徐州四份通报都回避了小花梅的年龄,被采取措施的三人都有年龄,唯独小花梅没有年龄。



八个孩子的父亲”的董某民,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涉嫌罪名是“非法拘禁罪”,而非强奸罪、虐待罪、拐卖罪。

另外,通报说为保障杨某侠及其家人基本生活”。

谁是她的家人?拘禁她蹂躏她的董某民是她的家人吗?还是她那几个儿子也算是家人?

为董某民行方便的办证部门,为何不进行追究?

还有一些人怀疑,云南福贡县生活的都是少数民族,她们的长相和汉小花梅不一样。



而且那个地区是中国最后一个普及汉语的地方,也就是10年前才普及的。

所以,小花梅一开始就被拐的话,从哪学习汉语呢?

反正回避了关键的问题,通报就远不能成功。

当然,也可以试着去理解,毕竟作为一个存在已久的问题和现象,想要彻底查明真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涉及太多公权力部门,处理也需要拿捏分寸。

总之,对比如今的4个通报和各种小道消息。

所有的事件正在向着逐渐揭开真相的方向发展,这已经很不错了。

其他的,可能就得等第5次通报了。



不过,著名编剧李亚玲和财新网的记者又带了两个不同版本的消息。

如果爆料真实,那倒也恰好能解释第4次通报中的一些问题。





先看李亚玲说的,她称:

小花梅1977年生,虽然父母双亡,但是在河南有一个妹妹。

妹妹保存了母亲生前衣物,办案人员从上面提取到了其母亲的DNA,从而确认了小花梅的身份。

另外小花梅,结过一次婚,但因为男方发现其精神异常而退婚。

此后同村的桑某把小花梅带到了连云港,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一男子。

但“结婚”没几天,她就走失了。



小花梅就是从这个买主手上走失之后,被董某捡到的。

所以,小花梅的确是被拐卖,但董某并非买家,没有构成拐卖。

另外李亚玲还称,小花梅之所以能被关注,是因为董某民和他的大儿子合谋蹭热度赚钱。

所以当时很多网红博主最初赶到丰县去献爱心。

董某民也不像报道的那么穷,是有新房的。



只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拍摄效果,才特意把小花梅带到了以前的老房子进行摆拍。

只不过个别网红比较正义,所以献爱心变成了报警。



儿子和亲爹合伙蹭亲妈的热度,这真不知道李亚玲的爆料是真是假。

但李亚玲的这则微博挂在网络上很久了,没有被删。

另外,在当时丰县一代流传一句"地有千顷,不如姓董″的传说。可见董氏的社会地位之高。

第二个版本是财新记者报道的,说的是:

在小花梅住处不远,还有一个叫“钟某仙”女人被囚禁虐待。

据报道,“钟某仙”是其丈夫“花1000块钱买来的”,常年趴在地上。



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已经到结婚年纪。

因为超生,还曾被当地计生部门罚过款。

因为精神有疾病也被铁链拴住,目前已经被送往丰县精神病医院。



村民之间彼此也都清楚,有两位村民还向财新记者证实:

钟某仙经常被“丈夫”吊起来打,所以村里人叫她“吊死鬼”。

不过,大儿子否认母亲被铁链拴住,趴在地上是“打针打坏的”。

还说别人“曝光”他母亲的照片,侵犯了母亲的肖像权。

“我爸能照顾我妈二十多年,我爸也不容易”。

好家伙,你爸不容易,你妈容易吗?

你妈妈爬在地上生活二十多年,你有照顾过你妈妈吗?

大儿子不愿意回答。

但由此可见,小花梅的遭遇只是一个缩影。

当地被拐妇女,或许还有很多。



事实上,2000年,北京市法学会旗下《法学杂志》就提到:

在上个世纪80、90年代,大概有5万人从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等地被拐出,拐入江苏、河南、河北、广东、福建等地。



其中,因为徐州“五省通衢”的交通特点,使得它在没有高铁的年代,成为最好的“中转站”。

第一次被拐到徐州,徐州买家不要,再拐到其他地方。

徐州和淮阴的几个集镇甚至开设地下人口交易市场,被拐妇女由买主像商品一样挑来拣去。



而据吴晓波采访知情人的说法:

没有控制她们(指买来的外地媳妇)人身自由,她们生了孩子以后就不闹了。

几乎每个村都有,有的是亲戚(买来的媳妇再介绍老家的人)介绍过来的,也有是用钱买的。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丰县,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反映过这种事。

首先,他们意识不到买卖婚姻涉嫌犯罪,尤其是“捡走”一个精神病人。

甚至不仅“收养”了“走失”的幼女,还给了她一个“温馨”的家。

这成了功德一件。



其次,这又涉及了受害人变加害者。

就像桑某一样,据说她也是被拐卖的。



但就算没有被拐卖,她对人贩子这种勾当也是门清。

所以出于私利,出于报复社会的想法,她和犯罪分子狼狈为奸。

而且因为同乡的缘故,这种危害性更大,一骗一个准。

最终,同乡被拐人的命运洗脑+铁链折磨+孩子血脉羁绊,共同构成了小花梅们残酷的认命或被人以为认命的过程。

最最终,被著名作家总结成了一个精辟的理论:

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

可女人也是人,岂能任由买卖?

一个母亲,一个妻子,脖子上不该挂着铁链。

如果一个村子需要喝女人的血才能活下来,这样的村子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我们或许没有能力支撑起社会的脊梁,但至少不能让自己人性良心的脊梁坍塌。



当然,徐州当地也一直在和犯罪分子、文明伦理斗争较量。

比如,1993年,徐州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37起,解救、安置、护送受害妇女771人,儿童25人。

可能这几年,较量的力度变小了。

也或许是信息更发达了,所以案情更多更复杂了。



但无论如何,希望小花梅事件的处理结果不被当成个案处理。

个案的处理只能叫结果,普遍的打击才算正义。



因为一个人贩子,可能就对应着好几个被拐苦度一生的人。

只要还有一个被拐的人没有被看到,打拐之路,就没有达到尽头。

尤其是在残障视角下,更应该提升处理的标准。

让作恶者得到应有的惩处,让受害者能够真正被解救出来,让拐卖妇女的罪恶被肃清。

就像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写到:世界悲惨无数,中间必有火苗长存。

从云南亚谷到丰县董集,山路弯弯,火把不能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