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流传在网络的寻人启事显示,2月7日下午6时左右,一名3岁的女孩小雨(化名)在云南玉溪新平县小花园公厕附近被人抱走,希望好心人提供线索。
2月8日,小雨的父亲赵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7日下午女儿和她母亲及奶奶一起去公园玩,一个大人去了洗手间,另一个大人一时没注意看到孩子,没想到小雨突然被人抱走了,他们发现孩子不见后非常着急,连忙报警并在网上发布寻人启事。
“当晚9点左右孩子就被警方送回家里了,平安无事。”赵先生说,抱走小雨的陌生人已经被警方控制,他们并不认识。
处理此事的桂山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通过监控追踪嫌疑人和小雨的行动路线,当晚8时许在一个小区里找到了两人,小雨被及时送还其父母,嫌疑人目前已被控制,疑似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目前正准备让其进行相关鉴定。
云南3岁女童在公园中被抱走,防拐卖不能有一点疏失
2月7日,云南玉溪新平县的赵先生发布寻人启事称,当天下午6时,他3岁的女儿在公园被一男子抱走。8日上午,赵先生告诉记者,警方7日晚已将其女儿找回。记者从当地派出所获悉,嫌疑人目前已被控制,正在等待精神疾病鉴定。(据2月8日极目新闻)
赵先生发布的寻人启事,在网络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很多网友都在得知消息的第一瞬间,帮忙转发,寻找孩子。在信息如此发达,整个社会对拐卖人口同仇敌忾的当下,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孩子在公共场所就这样被人抱走,亲人的焦急让人同情,不法分子的猖狂令人气愤。大家的高度关注和追踪,既是出于对孩子命运的关切,也是出于对人贩子的痛恨和恐惧。
幸好,得益于监控摄像的完整和警方的及时介入,孩子很快被找了回来。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当然是幸运的,但是很多人还是难以放下心来。一方面,虽然这次孩子找回来了,但是只要还有这种随便抱走别人孩子的人,家有儿女的人都会感到内心惶惶不安;另一方面,警方的声明中似有暗示,嫌疑人可能是精神病患者,于是大家也担心,嫌犯是不是就能逃脱法律责任,而一旦有了这样的例子,是不是会导致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精神病患者作案,以逃避法律的惩处。
随意抱走他人的孩子,当然是涉嫌拐卖儿童,如果构成拐卖儿童罪,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精神病患者的身份,也并非是违法犯罪的“免罪符”。《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才能免于刑事责任,但是必须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所以,在这起事件中,抱走孩子的男子究竟处于什么状态,应该承担何等法律责任,如果是被教唆的,教唆者又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后续应该有更为详尽的调查和说明。如果事情不能够得到一个清晰、公正、并且具有警示性的处理,大家内心的安全感恐怕很难被修复。毕竟,孩子丢失可能只是一瞬间的事,但对于整个家庭而言,就是长久地、倾覆性地悲剧,很多失子家庭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有的寻找了十余年才找回自己的孩子,有的至今仍在漫漫寻子路上,有的整个家庭都支离破碎,这其中的辛酸和痛苦,不足为外人道,却能引发天下为人父母者的强烈共情。所以,涉及拐卖儿童的案件,更应该细查严办,呈现“零容忍”态度,才能安抚人心,震慑犯罪。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案件中,孩子父亲自述,当时孩子的母亲和奶奶都在现场,但是一个大人去了洗手间,另一个大人一时没注意,孩子就被人抱走了。这更加说明,日常防拐,一时都疏忽不得!监护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打起一万分的精神,看管和照顾好孩子,更要加强对于孩子的防拐教育,日常提升安全意识,避开拐卖儿童者的“魔爪”!社会各界都应该提高警惕,对于疑似人贩子的行为,要善于察觉,勇于举报,时刻保持警惕,凝聚更多力量,才能有效杜绝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