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网传河南沁阳市一男子段某某在社交软件上售卖虎肉,宣称1000元每斤,还展示了多张宰杀照片。同日,当事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自己卖的其实是鹿肉,为了提高售价谎称卖虎肉。现当地森林公安就此事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已介入调查。律师分析称,老虎是中国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等行为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其编造谎言,拿鹿肉来骗取钱财,则可能涉嫌诈骗罪。



2月1日,有网友发微博称,河南焦作一男子段某某在微信上公然销售老虎肉、骨、皮、及金钱豹肉、皮、麝香等制品,还上传了多张宰杀老虎和幼虎称重的图片。交易聊天截图显示有买家花4万元订购了40斤虎肉。买家问“虎肉什么价格给我”,他称“肉1000每斤”。其朋友圈截图显示,今年1月他还曾发过一只豹子的照片,并配文:山豹,这只今晚已经开工了。



2月1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段某某,其表示自己是河南沁阳人,没有贩卖虎肉,只是因为想赚钱在网上买来鹿肉,假称虎肉出售。现在警方已经联系他,他正在配合进行调查。





据段某某表示,宰杀老虎的照片是他在一个越南华人的微信群里看到后保存的,幼虎的照片则是从短视频平台上下载。为了在朋友圈里显示他曾卖过虎肉,增加可信度,他又通过软件伪造了和买家的聊天记录。豹子皮的照片是自己在老家大街上看到的,数百元一张,便买回来想再次出售,但豹皮也是假的。段某某称,1月30日,沁阳市森林公安已到他家中进行调查,现还要求他提交银行流水等资料。



2月1日,沁阳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也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现已就此事介入调查。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段某系编造谎言,属于以无中生有、虚假宣传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金额较大的,可能涉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