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大农牧集团董事长张德武微博图片

湖北民营企业襄大集团一案本周二下达判决,集团董事长张德武数罪并罚被判十三年有期徒刑。但襄大集团当天发表声明,对重判表示不满,并坚决上诉。有舆论认为这起案件与孙大午案重判如出一辙。

襄大集团的判决出来后,不少网路评论都把这个案件同去年宣判的河北孙大午案相提并论。

“跟孙大午的经历、规模和原因,几乎都一样。我当时看的时候反复确认,这写的不是孙大午吧?”身在纽约的经济分析人士秦鹏在短信中这样回复本台的采访。

同样白手起家 同样遭到重判

张德武和孙大午一样,都是白手起家的民营企业家,并经过胼手胝足的努力,把走街串巷的小生意发展为横跨多个行业的大集团公司。

吊诡的是,张德武的襄大集团也和孙大午的大午集团一样,被其所在的基层法院以“寻衅滋事”等多个罪名予以重判,张德武获刑十三年,孙大午被判十八年。

襄大案的主审法院竹溪县法院在周二判决中认定张德武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高利转贷罪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对张德武数罪并罚,除判处他有期徒刑13年外,并处罚金6013万元。

张德武和襄大集团多位负责人2019年底就因为这起案件被警方拘押。据中国“财新网”报道,2020年底,竹溪县检察院在起诉该案时曾包含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但在2021年8月本案被重新起诉时,张德武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涉黑罪名被取消。这似乎让人看到了希望。

但在判决下达当日,襄大集团发表声明对判决表达了不满:“集团管理层对一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均持异议,并对张德武先生“摘黑”之后被报复性重判感到愤概、遗憾。”

根据财新网报道,张德武的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在庭审中对当地检察院指控的所有罪名都提出了无罪辩护,但并未被法院采纳。



湖北襄大就其董事长被判刑所发表的声明(微博截图)

要办成“铁案”

在另一面,襄大集团早前就对本案的办理过程提出过异议。去年六月,本案还在审理过程中,“襄大集团”的微博号就发帖指出,十堰市竹溪县就本案成立的专案组是未审先判,先定好了罪名,再动用一切手段治罪。

当时还有社交媒体传出了十堰市公安局就此下发的通知,采用“三长会签”的形式来侦办此案。身在美国加州的中国民营企业家罗明珠告诉本台,“三长会签”的形式被用来侦办案件现在比较普遍,“公安局局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院长,三个长在一个文件上签字,说白了就是形成一个共同意志,就已经预定了你所有的罪了。你也不可能翻盘了啊。”

身在华盛顿的民营企业家王瑞琴认为这种办案形式就是为了把案件办成“铁案”,“一般都是在政法委书记领导下,公检法联合办案,这主要是指大型案子和政治性案子。湖北这个案子出现了这种情况,就说明,第一它是一个政治性案子,第二这个案子影响力很大,第三它很有可能是一个冤案。”

与此同时,因本案被拘捕的襄大集团多位高管的家属此前通过社交媒体多次披露,这些高管在狱中遭到不人道待遇、乃至刑讯逼供的情况:张德武在狱中得了严重的甲亢,襄大集团党委书记范生汉因刑讯逼供导致昏迷、右半身瘫痪,另一高管龚玉新在看守所被关导致无法正常走路、耳朵几乎失聪,张小龙暴瘦五十斤。

中国媒体对这起案件几乎鸦雀无声。财新网对周二的案件判决进行了事实报道,罗列了控辩双方的观点和法院的裁决,但未作任何评论。除此之外,中国媒体上找不到其它报道。

但社媒上却对襄大案抱有普遍的同情。微博上的评论多认为这是和大午集团一样的冤案。民营企业家罗明珠告诉本台,“这类似的案子目前在国内很多,地方政府打着扫黑的名义,成系统地,有组织有规模地掠夺民营企业的财产。就是地方政府财政很困难,他们在搞钱。”

王瑞琴也认同这种分析,“地方政府财政比较紧张,尤其是最近,楼市不景气,企业倒闭潮,很多地方公务员工资难以为继。实际上这个案子还是地方政府挖地三尺找钱的这种状况,所以地方政府能够把公检法联合起来办案。”



湖北襄大董事长张德武之女张建航等人就该案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所发出的控告信(微博截图)

相信“法治”不容易

但襄大案情的曲折和可能存在的不公,中国官媒并不是没有注意到。去年本案起诉到法院后,澎湃新闻网8月12日转发了一篇微信公号对襄大集团成就的报道,盛赞这家在2019年已经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似乎是想以此表达对襄大的支持。

张德武的女儿,同在襄大集团任职的张建航,周三在自己的微博上转发了襄大集团对案件判决的意见。张建航显然是支持上诉的,她在微博上说,“法治建设之路任重而道远,负重前行,哪怕有一缕阳光,我们也要坚持!”

同为民营企业家的王瑞琴却对上诉的前景不太乐观,她认为,中国上下级司法机关之间虽然是指导关系,但它们彼此之间关系紧密,难以在这类型的案件中出现上级公检法对下级公检法的纠偏。

她强调,况且现在各个地方都在寻找财政资源,大背景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