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肖一凉介(ID:xiaoyiliangjie),作者:肖一,原文标题:《刘学州之死,新京报何以成为最大雪花》,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2022年1月24日0点02分,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在微博发布疑似遗书的帖文。
凌晨4点过,其舅妈柴某后对媒体表示,刘学州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去世消息落定,那条帖文就真的成了遗书。
其间密密麻麻的字里诉说着刘学州被生父母出卖、养父母身亡、遭受校园欺凌猥亵、寄人篱下以及被网暴的一生。
诚然,我们无法确定压垮他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什么,但原因之一肯定指向网络暴力。
而当我们回溯这起悲惨的网暴事件时,竟有媒体成了最大帮凶。
2022年1月19日12点53分,新京报推送视频新闻“男孩寻亲成功后被生母‘拉黑’,生母回应”。
如标题所言,该报道采访到了刘学州生母,我们首先来解读一下这篇报道。
1. 交待新闻背景
“1月17日,河北邢台刘学州寻亲成功后,自称再遭亲生父母遗弃,还被生母拉黑”。
“18日,刘学州表示因为提出了购房要求,他随后被亲生父母拉黑”。
2. 新闻主体
“对此,刘学州生母张女士独家回应称,拉黑只是想重新获得平静生活”。
“张女士还说刘学州将录音公开,导致生父生母被网暴”。
3. 插入新闻背景
“15岁的刘学州称,三个月大时被抱养,养父母去世后,他被家中老人照顾长大”。
“2021年12月,在山西大同民警帮助下,刘学州与亲生父母相认”。
4. 新闻主体
“张女士称,当年未经家人同意生下儿子,后无经济支持才将孩子赠予他人”。
“生母张女士称认亲后本想弥补孩子,曾借钱让孩子去三亚旅游“。
“没想到刘学州多次要求他们为其购房,使得两家生活受到影响”。
“张女士称,虽是父母未能尽到抚养之责,但希望孩子能理解”。
5. 插入新闻背景
“18日,刘学州发文表示不原谅父母,希望他们赠予房子作为补偿”。
6. 新闻结尾
“记者多次联系刘学州,均未得到回复”。
以上就是这篇时长2分32秒的视频新闻的大致内容,可以看到,新闻结构完整,叙述逻辑也通顺,但报道存在几处明显问题。
一、报道失衡,涉及风险传播
如标题所言,这篇短新闻的信源单一,只有刘学州生母张女士。
美联社在关于平衡报道的方针中提到,假如我们得不到某个人的观点而这个人的观点在报道中是必不可少的,那我们将在文章中说明我们为了获得这种观点而采取的措施。
我们再来看新京报的报道,如果说媒体得不到刘学州的一手信息,那么理应在报道中说明。
这点来看,新京报确实做到了。
但其他的信源呢?比如报道中交待的“他(刘学州)被家中老人照顾长大”,那么老人能否采访到?
而且,新京报在1月20日推送的另一篇报道中,是采访到了刘学州舅妈的,足以说明新京报可接触到的信源根本就不只刘学州生母一人。
当然,我们谈及报道平衡,并非意指报道平均,而是要强调报道所涉主次信源的平衡。显然,新京报并没有做到。
为什么可以说报道失衡是新京报报道的致命问题呢?
因为这篇报道并非只关乎刘学州生母一人,它还关系到寻亲男孩刘学州,而这两人目前并不和谐,是处于对立冲突地位的。
如果报道中只有刘学州生母的声音,那么刘学州的人物形象只能被她的口述所建构。
正如报道所呈现的一样,刘学州生母“认亲后本想弥补孩子,曾借钱让孩子去三亚旅游,没想到刘学州多次要求他们为其购房,使得两家生活受到影响”,为了重新获得平静生活,不得已才拉黑了刘学州。
如此一来,就将刘学州的人物形象贬抑为了“贪得无厌、恶意炒作”。
这样的报道方式是存在极大风险的,因为它可能在事件尚未明朗的情况下造成对事件人物的伤害。
而刘学州的遗言也证实了这点,网友在看到报道后旋即对他展开谩骂与侮辱,一场淋漓尽致的网暴就此拉开大幕。
二、调查不足,事实核查存疑
刘学州遭受网络暴力的重要冲突点在于“其向生父母多次索要房子”“生父母借钱供他去三亚旅游”。
对于“向生父母多次索要房子”,刘学州称只是想有一个住的地方,并未要求一定要“买”。
对于“生父母借钱供他去三亚旅游”,刘学州在遗书中称其“颠倒黑白是非”,去三亚的目的是“为了解脱”,“全是花的暑假时工作攒的钱”。
关于新京报报道引发的这两点争议,既然记者能独家采访到刘学州生母,完全有条件进行核查。
比如多次索要购房的证据是什么?有无聊天记录?有无他人佐证?
是否有借钱为刘学州旅游?借款记录有无?转账记录有无?
如果新京报确实做了核查,收集到了有力证据,那么理应贴在报道里,否则在刘学州本人未发声前,仅凭刘学州生母一面之辞远不足以构成一篇真实的新闻。
三、视角偏焦,选材戏剧化、形式碎片化
贝内特认为,新闻报道中存在着四种影响受众对新闻真正理解的信息问题,即个人化、戏剧化、碎片化和标准化。
其中,个人化指新闻媒介往往把注意力放在卷入政治斗争的人而不是针对议题背后的权力结构和过程;
戏剧化指的是新闻从业人员往往选择那些最容易作简单描述的、有行为主体的高度概括的报道;
碎片化则通过以上两者的综合作用,把报道和事实间离出来,使得事件变成了一个没有过去和将来的“独立发生体”。
前段时间,孙海洋寻子事件引发了寻亲热潮。
面对不断浮现的网络寻亲事件,媒体报道的重点应在于原生家庭何以分离、寻亲历程以及背后所涉人口贩卖、弃养等社会性问题,而非简单把焦点放在卷入冲突的核心人物身上。
在刘学州寻亲事件报道上,新京报选取“生母拉黑寻亲男孩”这样一个视角切入报道,正暗含个人化、戏剧化指向,偏离了事件核心,以致大众关注焦点转移到了刘学州利用网络炒作、打造人设上,却鲜有人再追问刘学州被买卖的原因、过程等法律和社会问题。
此外,新京报采用短视频的形式来报道这样一起涉及伦理、法律、历时性长的社会性事件,本身也有不妥。
短视频的精简化、碎片化与病毒式传播能让情绪极大程度地被渲染、放大、扩散。从“包含多重新闻事实和诸多待核查要素”的新闻事件中简单选取一两个新闻点就加以视频化,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大众对新闻的真正理解。
如果说非要用视频形式报道深度事件,怎么做才合适?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回答:
首先要看你的内容是最核心的,还是边缘的信息。比如说重庆公交车坠桥事件、榆林产妇坠坠楼事件,拿到核心的视频,才可以还原真相、避免反转。核心现场,是我们判断它是不是一个好视频非常重要的标准。好的新闻短视频不是说画面拍得有多优美,或者说构图有多么好,而是看它距离一个新闻的核心到底有多近,而视频的长短反倒不是那么重要的。
除了核心画面之外,它还涉及到核心当事人,比如对于助产士和主任医师的采访,他们就是核心当事人,说得长一点也没关系,拿到核心现场、拿到核心当事人,从新闻的角度来讲,这条视频就是一个好的视频,这是从新闻价值上面来进行衡量的。
这个看起来颇有道理的回答,正是新京报“我们视频”副总经理彭远文2019年接受采访时所述。
所以不如以此来反问新京报,在刘学州事件报道上,拿到核心信息了吗?采访到了多少核心当事人?距离新闻的核心近吗?
而且,彭远文还表示:
“我们视频”的“快”,体现在又准又快,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有些自媒体可能更快,但是不准。
另外,我们的视频是有增量的,可能还包括新闻的一些其他元素,比如说更全面、更加好的叙事手法等等。
“真实”“全面”“好的叙事手法”……
真的都做到了吗?
参考资料:
[1]新京报. 男孩寻亲成功后被生母“拉黑”,生母回应[EB/OL]. https://mp.weixin.qq.com/s/2YTJf_pGz2UXCD2RyAMpsw[2]新京报. 寻亲男孩刘学州将起诉生父母,“想要有一个家”的愿望过分吗?[EB/OL]. https://mp.weixin.qq.com/s/FMe1s1E5idxcIrD0Sb045g[3]澎湃新闻.坏消息还是来了!三亚警方确认[EB/OL].https://mp.weixin.qq.com/s/NBPGPQWSuB_R_AqVQ7rqmw[4]章淑贞,王珏,李佳咪.短视频新闻的突围之路——访新京报“我们视频”副总经理彭远文[J].新闻与写作,2019(06):87-91.[5]杜建华.风险传播悖论与平衡报道追求——基于媒介生态视角的考察[J].当代传播,2012(01):67-70.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肖一凉介(ID:xiaoyiliangjie),作者: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