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2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就“当着孩子面家暴”发布最新通报:男子被拘留5日,女方被批评教育。

1月19日,王某(女,28岁)报警称其被丈夫王某飞(男,34岁)殴打,我局迅速处警。通过开展调取现场视频、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工作查明,1月18日晚,王某因家庭琐事与王某飞发生争执,王某过激言行导致双方冲突升级,继而王某飞殴打王某,造成王某局部软组织损伤。

我局调查期间,夫妻双方均认识到各自错误且互相谅解。

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和案件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飞处五日拘留,对王某给予批评教育。



22日晚,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也发布了对该男子的最新处理结果:给予王鹏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撤销其一切职务。



此前,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曾表示,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鹏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



1月20日,陕西省妇联回应王鹏飞家暴事件时表示:对施暴人这一恶劣行为进行强烈谴责!将根据受暴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



陕西妇联指出:

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我们呼吁,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家庭暴力的人有权制止,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向当地妇联组织求助。妇女合法权益不容侵害,希望全社会高度关注,杜绝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报道:

陕西男子当着娃打妻子公司被曝派人劝和 知情者:他平时唯唯诺诺


1月20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发布警情通报:1月19日,我局接王某报警称:其在家中被丈夫王某飞家暴。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1月18日,夫妻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王某飞殴打了妻子王某。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处理中。



1月20日凌晨,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通报:综合部副经理王某飞殴打妻子,决定对其停职并移交纪委。

下午,陕西省妇联表示高度关注王某飞家暴事件,对施暴人这一恶劣行为进行强烈谴责!并表示将根据受暴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



知情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王某飞平时唯唯诺诺,没想到背地里如此渣。”有消息称,公司正在劝和,另一位单位同事称:他本人在单位的表现没有什么问题,没想到居然出了这样的事情。

知情人:公司工作群里没人讨论这个事儿

该涉嫌家暴的男子系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某飞,该公司1月20日早上表示:关注到王某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某某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

1月20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网友曝光的疑似王某飞的电话,还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随后记者联系其所在公司,电话也一直未接通。

有网友报料:“今天你知道咋处理么?派了商贸公司财务经理去做女的工作,让女的和男的和好。”再次引发关注。封面新闻记者继续多次拨打该公司以及上级集团电话,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知情人说:”此人平时唯唯诺诺,没想到背地里如此渣。”

另有一名知情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虽然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公司的通报中说明王某飞是公司综合部副经理,但实际上在公司内部他算不上是管理层的一员,是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他本人在单位的表现没有什么问题,没想到居然出了这样的事情。“在单位和在家里表现不一样,但公司也不可能管到家里去,对不对?”在谈到此前是否王某某曾经出过相似的家暴问题,这名知情人予以了否认,“这样的情况之前没有发生过,如果是知道了那就是另外一种说法了。”

这名知情人还透露,单位的工作群里没有人讨论这个问题,但的确也给公司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因此公司立刻就通报将其停职。“这个事情大家网上都能看到,公司并不存在隐瞒的行为,但是大家也没有讨论。公司作为一个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去走对应的程序,既然出了事情肯定是要有处理结果的,还得走对应的程序,得走取证的程序等等。作为个人当然可以谴责他,但是有些事情还是需要等司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对应的处理结果出来。”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1月20日下午发布警情通报:1月19日,我局接王某报警称:其在家中被丈夫王某飞家暴。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1月18日,夫妻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王某飞殴打了妻子王某。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处理中。

事件回放:监控视频触目惊心

1月19日中午,微博账号“致我那即将逝去的青春”发布文字视频信息,称:“娃她姨她们同事朋友圈发的,只要是女的我都会打不下手,这何况他媳妇呢,咋下得了手。”

监控显示,男子一直用重拳击打女方头部,下手非常重。更让人心惊胆寒的是,女子怀里还护着一个孩子,孩子吓得一直在哭,女子一边被暴打一边不停安慰孩子:“宝宝不害怕噢”,完全没有任何反抗。更让人震惊的是,视频中出现了一个穿红衣服的老年妇女,她试图从中劝解无果,男子继续抡起重拳砸向女方,画面让人不忍直视。再看孩子,正在大哭,并喊叫“妈妈呀!”孩子被红衣老妇人扶起来并带走,而此刻,女子被压在沙发的缝隙之间殴打,红衣老妇人并不再做任何劝解,而是收拾了桌子上的饭碗带着孩子走了。画面中,女子依然被男子压着暴打。



疑似女方回应:爸妈让我为了孩子去忍

此事引发关注后,疑似视频中的女子发长文回应此事,称:这就是王某某禽兽一样的行为,从我们订婚到结婚,我爸我妈理解他们家条件不好,在我们那边彩礼都是8万多的时候,我们家彩礼只要了6万,结婚的时候还回去了1万,并且别的什么要求都没提,只说一切从简,结果他们家房子没装修、一件家具一件家电都没买甚至连床单被罩这些便宜东西都没买一件,当时过后我也没抱怨什么,只想着人好就行了,结果一切都是我想错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一次又一次的家暴会发生在我身上,没有想过一个孩子父亲会对自己女儿说出那么狠毒的话……

他平时周内不回来,周末他回来吃完饭屁股一抬就走了就去忙工作,餐桌和板凳都不会收拾一下,大男子主义十足,让他干个什么活,就说他忙,就说他辛苦,就说他工作多。太多鸡毛蒜皮的事情,每一次吵架都是我的错,都是我脾气差?……也是我没本事,我爸爸妈妈让我为了孩子有个完整家庭去忍,这也是他拿捏我甚至拿捏我家的地方。在他心情不好就对着2岁多的孩子吼,骂自己亲生女儿去。现在我家孩子在家只要看见他走过来,就躲在我怀里说害怕。

律师说法:若情况属实,受害人可控告


对于这段家暴视频,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成都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林律师分析:“若视频反映的情况属实,殴打行为发生在夫妻之间的话,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这种行为应当属于家庭暴力行为。一旦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以及民政、妇联,居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均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控告和投诉,警方等在发现视频后也应当介入调查。

警方接到相关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受害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加害人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得接近受害人。

根据受害人的具体伤情,如果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警方可以对加害人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出具告诫书。如果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并且不愿谅解加害人,那么加害人的行为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应当由公权机关介入进行依法处置,加害人或根据施暴情形,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被判处刑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也即,若受害人提起离婚诉讼,其诉讼请求将得到支持。个人以为,家暴确实只有零次和N次的区别,当出现家暴时应当勇敢地寻求各方保护,让施暴者受到相应的惩处,从而威慑和约束施暴者。当然,应区分家暴与日常生活打闹的区别,避免草率地做出选择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