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判决书显示,王某,女,1998年生,大学本科文化,无固定职业,住山东省巨野县。2017年,王某加入广州欧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束公司),后升级为“战略合伙人”,隶属于“mn联盟”团队。
判决书介绍,欧束公司于2016年6月由宋某某成立,以销售“欧束”品牌化妆品的名义,引诱参加者购买产品缴纳费用获得“欧束”产品销售资格,从低到高依次为:“小宇宙vip”门槛费800元、“特约经销商”门槛费4000元、“大区总代”门槛费12000元、“官方合作伙伴”门槛费40000元、“战略合伙人”门槛费168000元。
期间,该公司及代理商利用社交平台夸大化妆品美容效果,不断展示销售火爆场面及加入者领取巨额现金回报、购买豪车房产的图片和视频,不定期组织代理商出国旅游、请艺人或网红搞晚会活动,在网络上大肆宣传扩散,同时建立各种微信群,以培训名义对大家进行宣传、洗脑,吸引大众加盟成为欧束公司代理。
至案发,欧束公司共发展会员总数为27万余人,会员层级结构最大深度为14层。欧束公司自2016年6月7日注册成立以来,共接受全国会员打款人民币7亿余元。
记者查询工商资料发现,2020年4月29日,欧束公司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1年3月12日,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与其法定代表人韩某被限制高消费。企查查显示,欧束公司共有11起司法案件,案件身份均为被告,案由均为合同纠纷。
判决书显示,至2020年3月案发时,年仅20岁的王某已通过各种方式发展各级会员累计达11749人,为公司收取资金累计人民币9912720元,个人非法获利人民币687634.4元。
庭审中,王某认罪认罚。 其辩护人称,案发时王某系在校大学生,因为母亲身患癌症,治疗需要大笔费用才误入歧途,现其母去世,其父、姐均身患重病,家庭经济困难,建议结合其具有的自首、从犯及认罪认罚情节,对其适用缓刑。据介绍,王某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退出违法所得8万元,在法院审理阶段退出违法所得20万元。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此外,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2021年11月8日,法院判决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此外,法院判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28万元予以没收,继续追缴王某违法所得40763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