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我开心,不是你开心
《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告诉我们这样一则“道理”—— “女人若是生的太漂亮了,必是一种灾难“。
地球球花莫妮卡·贝鲁奇扮演的玛丽莲,穿着最时髦的丝袜和短裙,踩着充满诱惑力的高跟鞋,披着波浪一般的秀发,“扰乱”了西西里岛上宁静祥和的小镇。
她成为孩子追逐的对象,少年们骑着单车跟在她身后,只为瞥见她的身影;
男人都爱她,爱她的身体,下流地打量她,律师帮她打官司也只为了一夜春宵;
女人们嫉妒她、猜测她。最后的场景,是已经老去、发胖的玛丽莲走在街上,变成了小镇上普通女人们中的一个,女人们收起了对她的戒备心,热情地与她打招呼、推销东西。
甘心让自己“泯然众人”,是被动的自我保护方式。
李冰冰入驻抖音的第一条内容,装扮精致,脚本清晰。
“有空刷抖音,没空关注我李冰冰”,听了这句话,谁能不心动点点右上角小加号。
但总有人反向而行,大手一挥举报视频“作为公众人物,衣着不妥,过于暴露,会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
收到举报成功的通知,还沾沾自喜发出来求表扬,且这位举报者的认证一栏,赫然写着某医院儿童保健科主治医师。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
想象力丰富不是坏事,但将臆想推脱在他人身上,用所谓道德约束他人,就不妥了。
满口为青少年着想,但青少年未必认同。比起过度保护,青少年更需要在世界观建成的年纪打开思路,看到世界自由、包容地接纳他们。
短裙也好、深V礼服也好,不过是一件衣服,没有人会因为你穿什么衣服、露出多少肌肤来指责你。
和李冰冰遇到相同情况的女孩不在少数,但大多数情况下,她们不是被举报,而是莫名收到奇怪的评论和私信。因为精神压力退网的,也不在少数。
总有些人看到吊带短裤就嗨了,咱也不知道他嗨个什么劲️
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群人总是无端的认为身材丰满的女孩就等于“随便”,好像就理应接受他们没营养没教养的口头或肢体调戏。
“胸大无脑”
“性开放”
“随便”
“媚男”
不然以上这些莫须有的标签你以为是哪来的?
以“性感”著称的柳岩,在包贝尔婚礼上差点被扔下水,至今没有等来道歉。大家都穿着一样的衣服,为什么被拖拽的偏偏是她,为什么让她当众出丑变成了活跃气氛的一个环节?
错不在她,在那些想象力过于丰富的人身上。
就像《受益人》里,她对着镜头卸妆,用淼淼的口吻说着自己的经历,“从小离家打工赚钱”“向往平淡的生活”,但故事里的她,因为做着主播职业、打扮花哨,被人认定是好骗的拜金女,商量杀她骗保。
淼淼的消失,在罪犯眼里并不可惜,他们或许还骄傲地认为自己在为民除害。
柳岩生日,大鹏写下洋洋洒洒一段话,回顾两人的故事,其中有这样一句:
“一个学建筑的网站实习生,一个漂泊在广州的医院小护士,一个屌丝男士,一个性感女神,我们要穿过多少声音和目光,才有机会相互扶持,并肩坐在电影海报上?”
是了,到底要穿过多少声音和目光?
记得学生时期班上那些胸部发育较快的女生常常容易自卑,她们为了不让自己过于“特殊”,总是会含胸走路。
平时穿衣也不敢选择太过紧身的衣服,到了体测跑步的时候则更要注意,不然就会被同学们议论纷纷,还会被男生调侃。
陈小纭就曾表示,小时候常常因为男同学的嘲笑而对自己身材感到很羞耻,所以不喜欢也很少穿贴身、显身材的衣服。直到长大,思想慢慢开阔、成熟了,才改变了这个想法,变得自信起来。
你要记住,性感从来不是原罪,也不该被歧视。这样的不健全的思想,在Z时代应该被剔除了。
因为一条婷美广告,倪虹洁被称为90后的初代性感女神,也被父母冷落十年。
她发布微博长文说: “性感对于现在的女生来说是褒奖的、赞美的,但曾经一度是让我非常有压力、非常抵触的一个词。”
“爸妈是知青,家里的亲人观念也都比较刻板保守,婷美广告在电视上播的时候,我爸妈还在小城镇上工作,突然看到自己女儿出现在电视机里,而且穿着个内衣,现在的我能理解他们当时的压力有多大。”
她怀疑自己,总觉得自己做错了。但多年前的那一则广告,明明是要宣传女人要自信、可以大方展示自己的身体曲线,告诉我们胸部臀部的曲线是美的,告诉我们曾经因为屁股大就要买小号裤子勒住、胸部丰满就要把自己用大衣服罩住日子,该结束了。
倪虹洁说的对,十年过去,性感不应该再被符号化了。
当蕾哈娜被人问到“穿这么好看是想找什么样的艳遇”时,她说的是 “首先,老娘没想找男人” ,外加白眼奉上。
格莱美现场的泰勒·斯威芙特面对“你今晚不仅仅带着奖杯回家,还会带很多男人回去吧”的问题,她说:“我今晚不会带任何男人回家,我打算跟我的姐妹们一起玩耍。男人能带给我的,只有麻烦。”
性感不具有目的性,它只是美的一种呈现形式。
我们或许生在一个很棒的时代,男人涂口红、穿高跟鞋也能获得喜爱,女孩可以大方秀出自己的身材,换来一句“好Fancy”而不是“狐狸精”,演员敢在影视剧里诠释更张扬更锋利的角色,还会因此被观众支持与称赞。
虽然扫兴的情况仍有发生,但不妨碍性感、身体的解放继续往前走。
最后,科普一则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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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性骚扰行为常见的形式载体有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言语性骚扰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性骚扰方式,在工作场所、饭桌上开黄腔、讲黄笑话、用下流言语挑逗和暗示等行为即属此类;文字及图像性骚扰属于环境型骚扰,即在受害者所处的环境中展示不受欢迎的、具有侮辱性的文字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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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性感很美,你保存证据并报警的样子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