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霍尊与前女友陈露的纠纷曾引发社会关注。霍尊与家人于8月下旬向上海警方报案。

12月23日下午,据澎湃新闻报道,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获悉,因陈某涉嫌敲诈勒索,已于12月22日对陈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澎湃新闻报道截图

涉嫌敲诈勒索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如何区分男女朋友分手时的协商谈判和敲诈勒索?分手时,哪些费用可以要回或收取?一方能否对另一方提出“青春补偿”?围绕这些问题,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两位法律专家进行解析。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伟解释,分手协商谈判中,一方利用信息差、对方较弱的心理等因素形成的优势地位争取更多利益,本质上依然是正当的民事私权行使方式。倘若以揭发隐私、披露某种秘密等相要挟,作为一种加害条件,就会演变为敲诈勒索。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表示,从网络上披露的一些情况来看,陈某的涉案数额可能已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量刑或在10年以上。但考虑本案双方关系的特殊性,以及一方若存在过错,法院或许不会判处如此严厉的刑罚。

律师解析:分手谈判还是敲诈勒索?

若以曝光隐私威逼索财,便涉嫌敲诈勒索

如何区分分手时的谈判和敲诈勒索?胡永平说,双方分手时,一方以感情受到伤害、浪费了青春等为由,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如果另一方是自愿给予,法律不会过问。如若一方以曝光其隐私或其他不利于对方的事实相威逼,那么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胡永平解释,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因此,二者的区别就是当事人是否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索要钱财。

“关键在于看涉嫌敲诈一方是否有‘以将要实施某种积极的侵害行为手段威胁对方’的客观表现,双方是否处于明显不对等的地位。”冯伟说,谈判中的优势地位不同于敲诈勒索。一方利用信息差、对方较弱的心理等因素形成的优势地位,在谈判协商中争取更多利益,本质上依然是正当的民事私权的行使方式。但是,倘若抓住对方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以揭发隐私、披露某种秘密、揭发违法事实等相要挟,作为一种加害条件,就会演变为敲诈勒索。



▲霍尊与陈露合照

若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或将面临10年以上刑期并处罚金

涉嫌敲诈勒索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胡永平表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胡永平提到,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规定,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

胡永平说,从网络上披露的情况来看,陈某的涉案数额可能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量刑在10年以上。但考虑本案双方关系的特殊性,以及一方若存在一定过错,法院或许不会判处如此严厉的刑罚。

冯伟同样提到,陈某一旦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后果。

一些男女朋友在交往时,或许不太会计较金钱等方面的得失。而分手时,哪些费用可以要回或收取?一方能提出青春补偿吗?冯伟解释,如果赠与的财物只是为了表达情侣之间的爱意主动给付,或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按照一般生活经验,属于一般性赠与,只要交付,财物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属于无偿给予对方,收礼物的一方可不予返还。

“如果赠与的财物是以结婚为前提,比如购房、购车这样的大额开支,有结婚‘彩礼’的性质,两人分手后赠与目的落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受赠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冯伟说。

胡永平还提到,恋爱期间,双方互赠一些财物,可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也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关于“青春补偿费”,胡永平和冯伟均表示,这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根据交往的具体情况,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法律并不禁止。但是,如果一方本不愿意支付补偿,另一方通过要挟、恐吓等手段强行索取,则会构成犯罪。

律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谈判合法合理

若以威胁等手段索要不该得财产也可能涉嫌敲诈

离婚时财产分割谈判与恋爱双方分手时的谈判有区别吗?是否会涉嫌敲诈勒索?

冯伟解释,婚姻破裂后的财产分割,男女双方本身对家庭财产拥有共同所有权,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合法合情合理。针对并未进入婚姻的恋爱双方来说,双方本身一般不会形成共同的财产,对于对方的财产,一方往往缺乏合理的所有权诉求。

胡永平提到,婚内财产分割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而且法律规定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而男女朋友分手索要青春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婚内财产分割与婚前索要钱财的行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离婚后,如果以曝光隐私等手段威胁、恐吓对方并索要钱财的,也会涉嫌敲诈勒索,它跟婚前的性质是一样的。

“在离婚纠纷中,一方可能也会有多占多得甚至是敲诈的情绪。但是,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本身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则,除非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如果一方利用掌握的对方的隐私等把柄,通过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获得本不该得的过多份额的财产,也会构成犯罪。”冯伟说。

相关报道:彻底反转?撕渣的嫂子被抓了。

没有想到,有生之年我居然还会写霍尊这坨瓜的后续。

但也没办法不写,因为后续,真的反转的过于彻底了。

这次,是警方给了个惊人的最新进展  ↓

澎湃新闻媒体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获悉,歌手霍尊的前女友陈露因涉嫌敲诈勒索,已于12月22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8月被陈露几篇小作文撕成“恋爱期间出轨、无情抛弃痴情女友、私生活糜烂、抠门不给钱糟蹋了女友多年青春和爱情”的霍尊,在星途毁灭退出娱乐圈后终于选择报警维权了,即便挽救不了事业,也要找回自己的名声。

而经过几个月的调查,警方立了案,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给陈露做了刑事强制措施。

至此,曾经撕出一片天的上一代锤神嫂子陈露,给自己闹上大麻烦了,如果最后罪名认定,就不是什么撕不撕的小事儿,而是坐不坐牢的大事了。

看到这,可能“谈恋爱吗,送你吃牢饭那种”的梗又要出来。

但很遗憾的给大家讲。

就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这场分手情侣撕X战,并不是“垃圾男人过于绝情抠门非得送旧情人吃牢饭”的剧情。

陈露当初赢得无数正义网友同情心的小作文也在事后被发现内容编造率太高,很多内容都并不属实。

8月8号开始,陈露发合照开启手撕霍尊的序幕。

8月10号正式发长篇小作文指控霍尊n宗罪,指霍尊“抛弃养了他多年的患难女友,一朝成名就密谋抛弃女友,私下多次出轨,还设计逼她分手”,自己为霍尊放弃了大好事业、耗费了多年青春,给他花了数百万金钱,最终也落了个被逼分手的下场,她还说霍尊甚至为了封她的口找律师威胁恐吓她,强迫她收900万签封口协议,她表示自己不要钱,只要公道。



这篇作文一出,被辜负青春爱情的痴情女受害者形象瞬间打动了网友的心。



之后的你来我往,女方更给力。

霍尊回应太软,说相爱8年希望好聚好散,理解前女友发文的初衷,但希望大家都能未来得到幸福。



霍尊这条看起来好像不跟前女友计较希望和解的回应被网友群嘲了,觉得他肯定是心虚。

随后陈露的二撕又让人坚定了这个看法。



因为陈露又晒出了一系列聊天记录,记录里显示霍尊有个叫“沪上情欲流”的微信群,群里男人聊天会开黄腔,霍尊也有聊过自己的性事,还在群里某个人的安利下表示自己也买“海狗丸”了。



陈露说霍尊和其他女人有染以及买海狗丸的时间都发生在他俩没分手时,说霍尊是一边吃药出轨一边预谋设计她分手。

这个聊天记录杀伤力太大,也让霍尊的谪仙人设毁于一旦。

摧毁人设的同时,陈露的所有说法都被大家采信了。



这场撕X战后,把人设和同事都得罪了个遍,还崩塌到没法收拾的霍尊宣布退出娱乐圈。

这几个月看起来是渣有渣报了。

 

霍尊失去工作,欠下了巨额违约金。



他母亲也因为被陈露指控为“过分的强势准婆婆”网暴抑郁病重那个,期间几度试图自杀。



按照我们吃瓜群众常规看法,这个妈妈病重自己欠债的说法很像卖惨。

吃瓜群众也依然忙着为陈露叫好没人理他。

可遗憾的是,后续反转一个个来了。

陈露讲述的故事,素材几乎没几个是真的。

她说自己为霍尊放弃副教授职称,放弃大好前途只为爱霍尊,却被踢爆这个说法是虚构的,她在舞蹈团的水平根本不可能达到她说的级别。

她说自己给霍尊花了300万,但一丝支出证据没有。



反倒是霍尊晒出来了一堆花销记录。

恋爱里对女友挺大方,多次上万上万的转,还经常给女友买包买礼物,金额也都是上万计算。



陈露那边也没少要,连打个车都要霍尊一次一千的报销费。



账面上看,女方花钱并不客气,男方也并不小气,至少这一点就和陈露那说法不符了。

接下来的反转更离谱和过分。

撕前男友也就罢了,陈露还用虚假信息误导和引导网友网暴了霍尊现女友和其一堆朋友。

她说霍尊现女友小琵琶精施冰岚知三当三,活该被网暴。



让施冰岚被连坐拖累。



可实际上,施冰岚第一次加霍尊微信打招呼都发生在他俩分手后,这个知三当三之说完全无稽。



反倒是她自己明明在2020年就和霍尊分手了,分手后还谈过一个富二代男友,却在分手后又找上了前前男友,并且因为索要金额没谈妥,发微博编造故事手撕曝光前男友,引发了轩然大波(这一块,陈露自己2次说法还前后不一致,一会儿说绯闻男友是霍尊找来害她的,一会说是自己故意找来气霍尊的)。





。。。

自己分手后迅速有了新欢,然后和新欢又分了,回头找前前任,目的没达到一口气连前前女友和其无辜的现女友一起网暴了,让人家事业都没了。

这一点真的很说不过去哎。

另外,她还把霍尊和她共同的女性朋友说成“合伙威胁恐吓她的帮凶”。



说她俩伙同律师吓唬她,用吴秀波的事震慑她。



当初这一指控也是让网友为痴情女子的惨遇心疼不已。

可实际上呢?

沪上情欲流里的聊天记录被指是经过了恶意剪辑和拼凑的,时间线以及话题的衔接都是错的假的。

海狗丸事件也是,一开始群里正常聊保健品。



后来群里的笛子精屠化冰安利了海狗丸。

海狗丸到货是2020年11月,时间发生在霍尊和陈露分手后,霍尊是不是为了浪,不好说,但确实不是“背着陈露买药出轨”。



威胁送监狱这个事发展的更魔幻。

笛子精屠化冰把自己在故事里的牵扯撇的干干净净,有知情人爆料说“陈露手里剪辑过的聊天记录是笛子精的女友转发给她的”,但屠化冰说自己对于这件事完全不知情,与己无关(但他只替自己澄清,没谈他女朋友有没有发给陈露)。





另外他还说“霍尊那两个深度参与事件的女性朋友喊话就是带有威胁性质”。



对此。

被牵扯的霍尊和陈露的共同朋友出来回应了笛子精。



她说警方已经立案了,证据也交了,霍尊告的是刑事,她和另一位朋友冰冰也会追究陈露造谣的民事责任。

她说自己和冰冰是处于共同朋友的立场,劝他们和解,为了自保,全程谈话都做了录音,交给警方了,有没有威胁恐吓她,证据会证明她们的清白。



另外,她还回击笛子精说,自己和冰冰是作为朋友立场好心劝陈露不要受人挑拨做出违法勒索的事,没劝成,反过来被满口谎言的陈露咬了一口说他俩恐吓,虽然不敢相信但至少问心无愧。



她还指名道姓的说笛子精其女友就是把聊天记录传出去,并且让陈露加工剪辑闹出这种事情的人。



微博置顶发了5天了,至今没删除,说是为自己说的所有话付法律责任。

OK,态度这么硬,我觉得可以接受这个信息,毕竟如果再造假,可就是犯法的事儿了。

另外,陈露自己被爆出来的不停辱骂霍尊和逼迫霍尊不断打钱的聊天记录也让人目瞪狗呆。

强势 ↓



倒计时逼着要钱 ↓



和她塑造的“不要钱只要公道”且被不停欺负欺骗威胁PUA的柔弱女子形象完全不符。



文字带来的震撼力不如视频。

霍尊方发出来谈判视频后,真的就让人不知道说陈露什么好了。

在她和她的闺蜜王萌口中,可怜的露露当初被霍尊以及其2个女性朋友还有律师威胁恐吓吓到瑟瑟发抖,神志不清、不断抽搐呕吐,精神极度崩溃,一出门就瘫倒了。



可谈判视频里却显示出,陈露索要钱财的嘴脸完全是咄咄逼人。

在当时还为了保住事业选择给钱息事宁人的霍尊说自己没法一口气拿出900万给她时,说让霍尊去借钱,王萌还可以帮他做按揭,最后说分次付款,陈露还说了句,我给你宽限18天到你生日,我对你多好呀。



















看了这个女方强势要钱的谈判,很难再去共情那个悲惨的PUA女孩的故事了。

众多证据来看,倒更像被旧情人索要无度无钱支付而不得不反击报案的故事(发自内心的说,我很不喜欢这种同情心被利用挥霍的反转故事,善意在利益面前完全不被珍惜,人性之恶发挥的淋漓尽致)。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个人是觉得,爱情里双方都应该投入和有责任感这一点没错。

但爱情是流动的,成年人谈恋爱如果说绝对不许分手,谁分手就要被道德大棒制裁,让他社死,失去事业名声金钱,那我理解不了。

另外正常分手,觉得亏欠主动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很OK,可因为分手就要接受一方的巨额勒索,还在撕X中被说成“这是正常合理的操作手段”,我也没法理解。

恋爱分手,私下口嗨,聊天下三路不检点,这个程度的私德有亏至于被封杀么?

恋爱分手,编造谎言,索要钱财,又真的值得认可和提倡吗?

我们,是不是不知不觉间,在一场又一场的情感撕X中,因为对公众人物的不爽不满,逐渐模糊了道德与法律?

其实贵圈男男女女那些事,说到底也就是男男女女那点事儿,很多内情吃瓜群众未必能窥探全貌,极端站队、认死理不允许有其他角度的分析和探讨,没有必要。

因为性别无条件站队女方,觉得女方付出的是爱情和青春,所以她们说什么都是真的,她们要求什么都是对的,她们甚至在指控和诉求里编造谎言为自己谋取利益毁灭另一方也是应该的,谁敢反对谁就是舔男厌女,谁就是三观不正收钱了。

讲真,这样的舆论风向也是另一种反智反真理,不正常。

这两个月,我们吃瓜群众一直都在狂欢,为自己帮助嫂子们手刃了渣男,让其付出了巨额赔款以及事业尽毁的代价感到无比骄傲,与有荣焉。

但随后一单单的反转,都是一次次的打脸,也该让高亢的情绪降降温回归理性了。

尤其是。

当我看到警方发通告声明陈露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强制措施新闻出炉后,居然依然有无数人说出了这样的结论 ↓

陈露虽然犯了罪,但她指控的没问题,哪怕她被揭穿和霍尊早就分手另有新欢还不停勒索霍尊 。要钱,都是应该的。

哪怕霍尊后来证实他不是吴秀波,他是分手而不是出轨,也一次次给前女友钱了,还被前女友编造谎言导致被封杀,也不算惨。反正他建群说下流话,还买海狗丸,道德这么败坏被封杀事业尽毁是应得的待遇,一点不委屈。

总之一句话,就算女的犯罪,男的也别想喊冤。

看这些言论真的觉得心理很复杂。

作为码字的媒体人,总想时刻自省,尽可能的保持一点点独立思考,也觉得自己要对得起自己码出来的字,输出来的观点。

前期信息可能有偏差,我们的观点可能因此而与事实不符合,但随着后续信息量的扩展和齐全,修正观点,保持客观,承认自己当初被欺骗感情了,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和丢脸的不是?

我们完全可以告诉自己“以后吃瓜要更谨慎,多观望,不要因为一篇作文文笔好就下结论站她”,而是汇总信息多看多想。

而不是“我不管,反正我就这么想,我不会错,错的都是别人,就算事情反转了他也还是个辣鸡”。

没必要嘛对不对?

吃个瓜把自己吃成文笔好会煽情的嫂子们的撕X工具了何必?

还是那句话。

吃瓜要快乐。

不要被任何一方绑架。

最后给大家说个预言。

手撕系列的狂欢潮结束后。

我们即将迎来反转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