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决定再审“一家四口灭门案” 检方提再审建议已两年



张满

12月13日,早前备受舆论关注的云南大理张满故意杀人案有了重要进展。上游新闻(报料邮箱:[email protected])记者从当事人张满处获悉,他于13日在家中收到了云南省高院作出的再审决定书,称云南省高院院长发现张满案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张满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今年8月,云南省高院作出对张满案的再审决定。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云南省高院是在今年8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的,但截至12月13日,再审的开庭日期仍未明确。法律专业人士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时限规定,云南省高院应当在11月27日前审结案件,“即使按照特殊情况,也应在2022年2月27日前对张满案再审宣判。”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1989年12月14日,云南大理发生一起灭门惨案:洱海边的下兑村,王学科一家四口在家中被杀。王学科被人杀死后抛尸水井,其妻被发现陈尸自家二楼卧室,7岁儿子和4岁女儿在床上被砍杀。

大理州中院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满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本应依法严惩,但“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应酌情考虑从轻处罚”,判决张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责任,向王世明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

对于大理州中院一审认定张满杀害王家四口却获得无期徒刑的判决,大理州检察院和被告人张满均不服。

检方认为,判决张满犯故意杀人罪正确,但没有任何从轻情节,应当从严惩处。张满则坚持“没有杀人刑讯逼供”,双方分别提起抗诉和上诉。1999年9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满涉嫌四口灭门案进行终审裁定,驳回了检方的抗诉和张满的上诉,维持了大理州中院对于张满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张满随即被送往云南省第二监狱服刑。

从1994年12月20日张满因涉嫌灭门案被带走,到2011年9月14日保外就医,再到2018年3月19日服刑期满,在这23年3个月的日子里,张满一直不认罪,期间他向各级机关提出的申诉请求均未获回应,张满的案件随后被媒体关注。

2019年10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云检十部刑申复通(2019)42号”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为云南省高院判决张满所犯1989年云南大理灭门杀人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张满的部分申诉理由成立,根据刑事诉讼相关法律,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审查建议,建议重新审理案件。

张满一直盼望法院能够决定再审,但两年多一直没有新进展。

12月1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前往大理张满家中,向其送达了该院今年8月27日作出的(2019)云刑监4号再审决定书。

云南省高院称,2019年10月22日接到检方的再审检察建议书后,该院院长发现本案符合再审立案的条件,决定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

《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云南省高院是在今年8月27日作出的再审决定,但并未明确再审的开庭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时限规定,云南省高院应当在11月27日前审结案件,“即使按照特殊情况,也应在2022年2月27日前对张满案再审宣判。”

据了解,张满一方在再审中,将继续坚持无罪辩护。

“云南大理灭门案”22年后将再审 被告人发声

距张满因“云南大理灭门案”终审被判无期徒刑已有22年。“希望再审的时间快一点。我年纪大了,等不起了。”12月13日,获悉云南高院对其案件决定再审的消息后,76岁的张满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989年12月14日,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下兑村村民王学科一家四人在家中全部被杀,“云南大理灭门案”案发。

8年后的1997年3月2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9年9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1945年出生的张满,原是大理市七里桥乡下兑村公所书记,后因干部交换政策,调任大庄村公所主任。他的命运,因为这桩“灭门案”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张满被抓之前是村主任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1997)大中刑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1989年12月14日晚,张满潜入王学科家,趁王学科不备将其击倒杀害,并将尸体抛入水井之中。随后,张满又将王学科的妻子儿女杀害逃离现场。

判决书所载的审理查明事实部分,张满的杀人动机如下:被告人张满因与同村村民王世明有积怨,从而产生了杀害王世明的长子王学科进行报复的恶念。

但张满本人坚决不认罪,并称其遭到刑讯逼供。此前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张满说,“法院说我杀了4个人,却又不判我死刑……如果是我干的,请立刻判我死刑,我好带着冤枉见阎王;如果不是我干的,请尽快还我清白。”



▲张满左肩上纹着一个“冤”字

2019年10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重新审理。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云南高院2021年8月27日作出的《再审决定书》内容显示,2019年10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该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张满故意杀人案,“本院院长发现本案符合再审立案的条件,决定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经云南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张满故意杀人一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被判无期徒刑后,经过多次减刑,2018年3月,张满刑满释放。

获悉云南高院决定再审消息后,张满家属对红星新闻记者介绍,张满今年已76岁,身体健康状况堪忧;今年7月,张满因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病、急性左心衰竭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手术后病情缓解出院,“张满目前全身多处疾病,希望他身体保持健康,也希望云南高院尽快启动再审,还人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