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年从警生涯,基层干了32年派出所所长,今年已满59岁的老警察郑峰,如果不是因为6年前的旧案,即将正常退休。

2021年4月,福建连江县敖江派出所原所长郑峰被控徇私枉法作为第一被告人出庭受审,检察院建议量刑3年6个月。


>>>学生打架引发拘禁带到山上最多50分钟 鉴定只是轻微伤


“我哥作为一个老所长,他没有参与办案,他也没有指示下属怎么办案,也没收取好处,因为他都不知道这个事情,也没有人来找他说情,但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日前,郑峰的妹妹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介绍了哥哥涉案的经过。

“2015年10月,因为中学生打架引起的伤害案件。”郑女士介绍,一名学生先是在学校里打了另一名学生,被打学生的父母不服气,就叫朋友去教训,对方被打后,其父母报案,担任派出所所长的郑峰即把案子交给下面的两名民警办理。

郑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派出所说情的民警夏某和教训学生的男子林某是连襟关系,他俩的老婆是表姐妹,夏某就找了具体办案民警去说情,2016年3月案件就调解了。”

郑女士表示:“被教训的这个孩子鉴定只是轻微伤,案卷里面说,他被带到一个山上最多也就50分钟。”


>>>办案民警请示同意非法拘禁按行政治安案件降格处理调解


郑女士介绍,涉案者的说法不一,“他们供述都不一样,有说十几分钟,有说20分钟,把这名学生带走的林某等人到2018年被定性涉黑团伙,2020年又开始调查,说办案民警把涉嫌非法拘禁的这个案子降格处理了。”

办案民警和说情民警说当时请示了郑所长,郑峰知情同意,但郑峰坚称自己对案子如何处理并不知情。

从当时案件文书来看,办案民警向上请示,郑峰电子签名是同意作为行政案件处理,但郑峰称用的电子章就放在派出所内勤处。

郑女士介绍,2020年6月15日郑峰被带走,6月16日被批捕。

“这个案子涉及3个民警和一个所长,但是两名办案民警在第一时间就被取保了,就是进去问完话就被取保了,说情的警察夏某羁押了3个月后也被取保了,但我哥自始至终没有认罪,他说他没有干过这个事情,就一直羁押着他也不让取保。”



郑峰从警41年,在基层干了32年派出所所长

>>>家属称指控证据不足一审开庭后三次延长羁押至今已过去8个月




“4月6日案子一审开庭后,连江县法院一直没有判下来。”郑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我们律师提供的证据,还有从法理上来讲,认为案件指控证据不足”。

“我哥现在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从被带走羁押到现在已经一年半,我们家属见不到。”郑女士表示,一审开庭后三次延长羁押,至今已经过去8个多月,“本来4月27号就应该出结果,从7月27日又推到10月27号,10月27号又通知我们家属再次延长羁押,这已经是第三次延长羁押。”

郑女士说,2021年1月,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后让检察院补充了情况说明。

郑女士强调是补充情况说明,而不是补充侦查,“因为前期退侦已经三次,三次侦查的权限都已经全部用完了。但开庭后,我们律师发现案卷中有很多问题,所以法院才让检察院去补充情况。”

郑女士说:“正式开庭中,我们自始至终要求检察院提供同步的录音录像,但没有提供,连法院要求提供,检察院也不提交,还不让一个证人出庭。”




>>>看守所里视频庭审对办案根本不知情,所以一直没有认罪




郑女士回忆,“当时开审出庭时只有两个人出庭,我哥是在看守所里通过视频参加庭审的,这位说情的民警因为前期取保,他到法院现场参加庭审,全案就他们两个人。”

郑女士认为,哥哥对办案根本不知情,所以一直没有认罪,4名涉案民警的境遇不同。“说情民警夏某肯定没有上班,审判当天检察院量刑1年半,建议缓刑;两名办案民警确认不起诉,据我所知,他们前期取保完以后就上班了,这两天宣布调到连江看守所上班。去年10月,他们3个人的党籍被开除,他们3个都认罪认罚,我们家属看到过处分处理文件。”




>>>检察官发关照短信“没按他的意思办,无意间就得罪了人家”




“我们都想不通,为什么要这样办?”郑女士表示,作为家属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家属偶然发现郑峰手机里的一条短信。

“当时我哥是6月份被带走,他的手机也被提收走了,到了七八月份,检察院退给我们家属,手机拿回来的时候,一直在我嫂子手上,后来我们无意间看到了这条短信。”

华商报记者看到,2018年9月3日上午8:45,检察院有人给郑峰发来短信——“郑所长,当事人吴某某,经办陈某某,麻烦关心一下。”明确说了办案民警的名字,也说了涉案人员的名字。



家人无意间发现检察官给郑峰发的说情短信,明确提到办案民警和涉案人员的名字

郑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解释说,给哥哥发说情短信的是一位检察官。

“因为3个民警说有跟领导汇报案情,我们想去找找郑峰手机里有没有汇报的信息,有没有通过微信汇报这个事情,有没有聊天提到这个事情,结果才发现这位检察官发给我哥的这条短信。”

郑女士表示,这位检察官因一起斗殴案曾给郑峰打招呼,但郑峰并没有帮他处理。“这么小的案子,不至于人家动这么大的精力。我们律师会见时问郑峰,对方为什么会发这个短信?我哥说,当时这位检察官有一个亲朋托他的,双方两伙人打架,检察官让我哥去关照他的人,但我哥依法办案,发现案子可以调解,就调解掉了。”

郑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证实,这位检察官正是哥哥所涉徇私枉法案的主管检察长,他们家属认为,郑峰是被打击报复,“我哥没有按他的意思办,无意间就得罪了人家也不知道。”

郑女士表示:“我们家属写信向连江县监委反映,他们找了他,给了他诫勉谈话的处分,他到现在还在任上,当时是让我嫂子去签的字。”

郑女士说:“作为我哥来说,他是个老党员,本身调查案件非常严谨,从来不会说去接受人家说情,他平时也不去参加社会应酬。”

郑女士表示,郑峰被羁押后,家属曾通过多种渠道甚至向最高检反映,均无结果。“4月6日一审开庭当天,法院邀请了公安干警旁听,公安法制大队去了十来个民警旁听,回来把这个案子原原本本跟领导做了汇报,局领导多次召集法制还有原来办黑社会团伙的扫黑组成员,听说去研究我哥的案子,认为证据不足,还向各级政法委、省公安厅递交了书面报告。”



郑峰被羁押后,家属通过多种渠道甚至向最高检反映,均无结果

>>>涉事检察官回应“现在不是我分管,采访按正常程序走”




12月9日,华商报记者联系给郑峰发短信的检察官,对方表示他不是郑峰徇私枉法案的主办检察官。

“现在不是我分管。”当华商报记者提到短信一事,他立刻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继续拨打,电话终于接通,但他并未正面回应所发短信:“你采访按正常程序走好吧。”随即又挂断了电话。




>>>检察院移送起诉认定涉案派出所所长循私情故意包庇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案件由连江县检察院侦查终结,2020年8月28日,郑峰和说情民警涉嫌徇私枉法罪被移送县法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认为,连江县公安局敖江派出所办理这起学生打架引发的非法拘禁案,时任派出所所长郑峰在明知林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情况下,接受民警夏某请托,先指定派出所民警金某(另案处理)接收该案,后又指使金某对该案暂缓受理,致使该案从案发至2016年1月26日均未受案处理。

在此期间,因被伤害的学生母亲到连江县公安局反映该案久拖未决,连江县公安局督促敖江派出所抓紧办理。被告人郑峰遂指定派出所民警滕某(另案处理)办理此案,并要求以行政治安案件受理。同时,指使被告人夏某及金某协助参与办理此案。在郑峰的支持下,夏某的协助下,滕某将该起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调解处理,故意包庇不使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林某等人受到追诉。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林某等人因该起犯罪事实及其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现已判决生效。

2020年6月12日,被告人夏某经连江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通知,主动到连江县监委接受调查,次日在监委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县检察院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郑峰、夏某身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负有查禁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职责,在办理这起非法拘禁案中循私情,对明知有罪的林某等人故意包庇不受追诉,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夏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到案后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说情民警回应没跟派出所长汇报没收钱“如果贪赃枉法,我认”




“我现在也深陷其中,现在已经停职,就拿基本工资,在家等候结果。”12月9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上说情民警夏某,闷闷不乐的他表示自己没有再去上班,“郑所现在还在看守所,我也是从看守所刚出来,我办了取保,我心脏不好,先出来再说。”

夏某告诉华商报记者,当年他并没有向郑峰汇报过案情。

“我没有跟他汇报,我当时是刑侦的,只是说了一下,这是很正常的学生的案件,当年按行政治安案件处理也没啥,但后来扫黑除恶,把它升格为刑事案件。”

夏某说:“我们也没意识到,如果说当时有错,错就错,认命吧,我也是闷闷不乐,有什么办法呢?检察院为了完成任务吧,当时把我们定为保护伞,现在把保护伞取消掉,我们肯定不是保护伞,如果是保护伞,肯定有收钱,我如果有收钱谋利,可能早就扣上保护伞的帽子了。”

“什么底都查了!”夏某表示,最后证明他和郑峰没有收取好处,没有经济问题。

“我也没什么好申诉的,就认命吧。”夏某证实,案子3次延期审判,“已经开庭这么久了,听说是不敢判,怕追究责任。”

提起检察官发短信,夏某称他知道这个事,“短信应该跑不掉,肯定有。”

夏某告诉华商报记者,“他(检察官)这个案件搞我们的时候,我才认识他这个人,听说上个月他已经调走了。”

夏某自我调侃:“现在我也变成害群之马。”但他认为检察院不能这样办案,“有错是错误,但是不能上升到刑事案件,如果真的贪赃枉法了,我认。”


>>>“郑所不是这种人”“他是枪林弹雨的老警察,秉公办事”


夏某表示,因为是同事关系,他曾接触过短信里提到的主办陈警官。“因为现在整顿嘛,我还要去里面抄笔记,我有看到他本人,他说有这回事,他现在还在派出所,我问他,他自己也说受到连累,我说你秉公办案就可以了。”

对于郑峰是否按照短信所说去关照办案,夏某表示不可能,“郑所不会,郑所不是这种人,他是枪林弹雨的老警察,他秉公办事,不会因为个别的领导这样子做。”对于郑峰是否因此得罪检察官,夏某说:“这就不知道了。”但他了解到,这名检察官的仕途也因此受到影响。

谈及4月6日的庭审,夏某说到一个细节,“那天上法庭,审判长说,要不换个罪名吧,但郑峰的律师直接否了,说检察院不要搞这一套。”

夏某认为,或许是法院想给检察院一个台阶下,比如罪名换成渎职或者缓刑。“当时律师要求检察院提供24小时全程的审讯录音录像,因为庭前会议的时候,还说拿出来这个录音录像,但最终并没有提供。

夏某表示,另外的两个民警已经上班,其中一人刚刚调到看守所工作。“很奇怪,检察院如果4个都起诉,应该4个同时起诉,结果就起诉了我和郑所长,另外两个民警都没起诉,也没有做不予起诉决定书,现在给我量刑是缓刑1年半,郑所长是实刑3年半,我们三个都认罪认罚,但郑所长不认罪,他可能心里不服,感觉很冤。”


>>>派出所所长称被污蔑检察院未移送讯问同步录音录像

12月9日,郑峰的辩护人王振江向华商报记者证实,“目前已经会见过三次,郑峰坚决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否认自己曾经对这个案件的办理发布过任何指示。”

王振江表示,郑峰认为自己是被污蔑,一直要求律师依法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王振江介绍,今年5月检察院提交的证据,主要是弥补控方证据出现的漏洞。“检察院侦查期间,两次出现同一个检察官在相同时间讯问同一个嫌疑人的情形。检察院补充的材料,主要是对此进行解释,说经过核对同期的讯问录音录像以后,发现是工作人员的笔误。但这份材料没有经办人的签字,只加盖检察院的印章。”

王振江认为,本案证据材料存在大量雷同证据,3名涉案民警的笔录存在惊人的一致,而且3人关于细节描述,在不同时期也存在惊人的一致。对于这样低级的错漏,仅仅只是一份情况说明没有证明力,检察院为证明自己合法办案,应当依法向法院移送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辩护律师多次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移送同步录音录像,但检察院均拒绝提供。根据承办法官介绍,法院也曾经向检察院发函要求移送同步录音录像,但检察院未移送。

“郑峰坚信法律会给他清白。”王振江表示,从证据方面看,相信郑峰从未给承办民警有过任何指使。“我们认为,本案控方的有罪证据是以言辞证据为主,于郑峰不利的证言都是本案的同案嫌疑人、被告,他们完全存在利害冲突,作出对郑峰不利的虚假供述的动机。”




>>>30天后迎来警察日59岁全国优秀警察不老警心作何感慨




郑女士说,公安局2019年8月刊发的网络文章现在还可以打开。华商报记者看到,这篇名为《不老警心,这位阿sir忠诚履职勇担当》的公号文章概述了郑峰的从警成绩。

再过30天,将迎来第二个警察日。老警察郑峰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作了一辈子警察,最后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

“我哥是1962年的人,17岁入警,27岁前入党,27岁担任派出所长,他是全国和省级优秀警察,还多次立功,我们家里都有他的各种奖状。”

“我哥曾经一个人拿一支枪去抓抢匪,他本人很低调,年轻时候办的案子他从来不提,他是一个很遵守原则的人,到家里从来不谈工作。”


>>>女儿眼中警察父亲奶奶去世父亲抚遗体嚎啕大哭悔没尽孝


“试问他徇的是哪一门私,枉的是哪一门法。”12月9日,郑峰的女儿向华商报记者谈起父亲,“我真的三言两语也没办法说清楚,我们一家人是聚少离多,我的父亲是一个非常正直无私的人,我坚信我父亲是无辜的。”

女儿印象最深刻的是,郑峰几乎365天泡在单位里,她见到父亲的次数屈指可数。“在父亲的生命中,工作便是他的全部。常年累月超负荷运转和工作不规律,我父亲30多岁就患上了高血压、心律失常,后期又添了糖尿病、肝功能异常、肺部结节,一日三餐药不离口,我们让他去住院治疗,他总是说‘等办完案子’‘这阵子忙完’。”

“父亲平时是个大孝子,即使在5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幺,即使自己也常常顾不了家,但爷爷过世后,他就把奶奶接回来嘱咐母亲要好好照顾。奶奶生病时,父亲刚好调任治安大队当大队长,工作繁重,以至于奶奶生病他也无法侍奉左右,奶奶去世那天,他抚着奶奶的遗体嚎啕大哭,后悔没有尽孝,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哭得那么撕心裂肺。”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董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