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已经上过一次头条的网红小姐姐——罗小猫猫子——相信大家还是有一些印象的,人很年轻,长得也挺好看,但是却在直播过程中被直播间的留言起哄,喝下了农药,不治身亡。



这件事本来已经令人十分痛心,全网都替她惋惜,大家都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

没想到,时隔一个月,她又出现在新闻报道当中,这一次,是她的骨灰被掉包偷走,拿去卖给别人配阴婚。



还是三个人的团伙作案,偷换运输销赃一条龙,不过最后没卖成,骨灰才得以找回。

负责卖骨灰的寿衣店老板娘还叫屈,说本来这个姑娘一自杀,就有人惦记她的骨灰,还说自己的丈夫被抓,都是同行竞争告他坑他,“赶在风口浪尖就成事儿了”。

同行眼红是肯定的,年轻、未婚、漂亮的女子骨灰,在阴婚市场并不多见,爆料人说,配成了能拿5-7万。

照寿衣店老板娘的意思,说明买卖骨灰甚至尸体来配阴婚,在当地就不叫事儿,甚至已经是一个习以为常且竞争激烈的行业了,所以她才那么委屈。

不免让人怀疑,这样的事,寿衣店到底干过多少次呢?

细思极恐。

阴婚也叫冥婚,这个操作历史悠久,在有记载的年代就出现了。

《周礼·地官司徒·师氏媒氏》里曾有记载,曰:“禁迁葬者与嫁殇者。”

(这里面,迁葬就是生前没结婚的男女迁坟合葬在一起,嫁殇指的是订婚还没结的时候,男的死了,女的抱着亡夫的牌位拜天地,然后守寡)

到了汉朝,独尊儒术,冥婚现象就很少见了。直到汉末天下动乱,冥婚又死灰复燃,著名的曹冲称象故事里的小曹冲,13岁就去世,曹操感觉比较难过,给他配了阴婚,娶的是甄家的亡女。

这种操作,其实还有点联姻的意思,两家人还会以“亲家”相称。当时曹操给曹冲配冥婚,先找了大臣邴原,结果被拒绝了,才换成了曹丕媳妇甄氏家族的一个亡女。

隋唐时期,佛教最火,大家都向往极乐世界,冥婚开始大爆发,比如,唐中宗给自己的弟弟举办了冥婚,还给韦皇后的两个弟弟也办了冥婚。这老大一带头,下面的各种贵族、富商都跟着学。

宋代更是达到巅峰,程朱理学盛行,女性就是男性的附庸,甚至女的死了都不能独立安葬,必须葬进夫家的祖坟。当时甚至出现专职介绍冥婚的工种——“鬼媒人”, 给未婚死亡年轻人说亲,要看门当户对,还要算算八字合不合,一旦成了,两家都会准备财物酬谢“鬼媒人”。

到清代,史料记载,当时冥婚习俗最昌盛的是山西。

即使到民国,冥婚也没有断,蒋介石的弟弟还被配了冥婚。



建国后,这事初期没人敢搞,后来逐步出现了地下市场。

近几十年,阴婚又死灰复燃而且愈演愈烈,复苏的时间节点可以说和彩礼如影随形,时间很同步,价格也很同步。

过去的冥婚,基本上是死去的男女双方家庭的事情,两家人真结亲家,双方办仪式。

现在基本上就是一桩生意,是尸体还是尸骨还是骨灰,去世时的年龄是多少,未婚还是已婚,漂不漂亮?每一个问题的选项,都标好了价格。

90年代,一场门当户对的冥婚要5000元,这个价在2000年以后就涨到5万了。2010年的时候,10万块只能保证配上,门当户对这种事情想都别想。到2016年,15万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

这价格,比工资涨得还快,一本万利,产生犯罪就是必然:

2005年3月28日,西安西乡县人杨锦玉挖坟盗掘人体尸骨卖到山西给“配阴婚”,被公安人员查获。



杨锦玉从坟墓里盗掘的人体尸骨

挖个骨头的价格还不够给力,团伙作案的人选择了价格更高的目标:



还有人觉得,既然新死得更值钱,干脆直接在街上拐骗智障女回来杀了卖:



甚至,有一次阴葬现场上演了复活“诈尸”事件,棺材中传来咕咕的声音,把在场的人全给吓得不轻:



然而,逝者的家人还不肯报警,把“复活”的女子藏了起来,是有人打了匿名报警电话才把这事儿捅出来的:



这些年,法律没有忽视盗尸盗骨灰的恶行,还在不时地完善,先是规定了盗窃、侮辱尸体罪,后来又补漏地改成了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裁判文书网上看,2012年至今,关于“阴婚”的有111篇文书:



关于“冥婚”的有61篇文书:



不过,这样仍然不能根除这个产业。

电线杆野广告上都时有阴婚的“版面”:



百度贴吧里面也有个阴亲吧,里面汇集了很多要配阴亲的人:



好消息是,在被曝光后,这个吧现在搜不到了。

其实,在阴婚产业链中还有一个最低调的上游——算命的,不管他身份是风水师还是和尚道士,都是利用人性的弱点牟利。

典型的就是托梦,一旦梦见自己死去的亲人,就容易慌,一慌就病急乱投医,去找风水先生解梦。很多风水先生会解释说:“你家祖上有一座孤坟,先灵已经变成恶灵,需要配冥婚进行安抚。”



很多人在配阴婚的时候,还会顺便再掏一笔钱给风水先生,算算找来的尸骨合不合适。这样,风水先生又赚第二笔“鬼媒人”的钱,真是躺赚。

发展到后来,运势不好的,儿子迟迟娶不到媳妇的,学业或者事业不顺的,各种问题都有,风水先生通通归结于:你们家祖坟里有单身男性没老婆坏的事儿,必须给配个阴婚。即便找不到这个单身的先人,就说是族谱不全,还是得配一个。

但是,这些风水先生却从未接受过任何处罚。

因为冥婚这事儿,欧美老喜欢黑我们,在很多刑侦类影视剧里面,都出现过华人买女尸配冥婚的案件:



事实上,冥婚根本不是中国特色,很多国家都有,而且不少国家的冥婚,还是死者与活人婚配的:

古希腊就有冥婚习俗,不过不同城邦规矩不一样。

雅典城邦中,单身或者已婚没孩子的男子去世,财产就交给关系最近的男性亲属(父亲或者兄弟),然后这个亲属要给他配冥婚,娶的老婆生的孩子算死者的后代。但是,女人没有财产继承权,所以要生出儿子才能继承财产。如果是没儿子有女儿的男人去世,就算女儿已经嫁人,也得离婚并嫁给和父亲关系最近的男性亲属,生下儿子之后才能取回父亲的财产。

在斯巴达城邦,女人能继承遗产,就没有冥婚这回事了。

日本的冥婚基本上跟中国的没太大区别。不过,二战后日本死了太多的男的,哪有那么多女尸跟他们配呢?所以日本人就改变了模式,制作“新娘娃娃”和“新郎娃娃”,用这种身着传统和服、做工精致的娃娃代替活人与死者配婚。

相比之下,国内现在的冥婚变得比较离谱。

在古代,都是有钱或者有权势的大户人家才会给孩子配冥婚,现在很多天价买尸配阴婚的家庭,其实一点都不富裕。但是他们的意识里,好像不给孩子配冥婚,自己就成了不负责任的父母。

典型的像山西,早年煤矿的安全管理还不完善,但是挖煤就是挣钱,很多年轻人下矿干活,伤亡率也很高。一旦出了事故,人就没了,只会给家属一笔赔偿金。

结果,他们好不容易拿到儿子的命换来的钱,就买一具女尸,岂不是荒谬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