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新闻(ID:wowjiemian),作者:赵晓娟,编辑:昝慧昉,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近日,来自河南郑州、洛阳、焦作等地市的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反映,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赔偿3至5万元不等。如果还想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
天眼查的工商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华锋,业务范围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而该协会的登记住所为“潼关县十三花肉夹馍”,大众点评网站显示,这是一家肉夹馍店。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目前共申请了13枚商标,包括“潼关肉夹馍”“老潼关”,其中,仅有2015年注册的“图+文”潼关肉夹馍注册成功,该注册商标属于国际分类的第30类“方便食品”类。
目前,潼关肉夹馍协会有215个开庭公告,案由都是侵害商标权纠纷。潼关肉夹馍协会作为原告,将200余家小吃店、快餐公司等诉至法院,诉讼地域涉及内蒙古、河南、浙江、天津、贵州、广东、山东等全国18个省份。
对此,该协会对外回应称,起诉是律师全权代理的,协会并不清楚,而“这次是面向全国维权,是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协会统一管理。”
11月23日,河南漯河市漯大姐土豆粉老板孙华(化名)参加了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开庭案件。遭到起诉,孙华觉得委屈。她的小吃店以土豆粉、驴肉火烧、肉夹馍三大类产品为主,由于附近的店铺也卖肉夹馍,且大多自称“西安肉夹馍”“陕西肉夹馍”,为有所区隔,孙华给自家产品戴上了“潼关肉夹馍”的,并将名字贴在玻璃橱窗上。在收到起诉书之后,孙华已将潼关二字遮盖了起来,改用“老牌肉夹馍”。
据她向界面新闻展示的起诉状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提及了3点——停止侵犯原告商标权的行为,赔偿原告5万元经济损失,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其实,在开庭之前,潼关肉夹馍协会曾通过法院书记员给孙华递话,表示可以缴纳一定的费用来达成和解,即缴纳约4000元的会费。
法院目前尚未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定,将择日宣判。
北京今是律师事务所主任吴萌告诉界面新闻,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名称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地名有特殊含义的除外。所以,商标法对于地名注册并非绝对不可以,老潼关这个商标如果取得注册,说明有例外情况。作为商标持有人,确实有权进行商标维权。但此种维权有时是为了禁止他人使用商标,有时是为了让他人“合法使用商标”。
11月24日,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栏目微博直播的“潼关肉夹馍侵权事件”报道中,律师赵世锋表示,为了维护商标,大面积的起诉行为无可厚非,但他同时对潼关肉夹馍协会作为当地知名产品商标的拥有者,是否能给协会内相关企业颁发相应证书,是否拥有肉夹馍一整套培训系统,是否像其他的大型餐饮集团一样,对原材料、产品有统一标准等提出质疑。
他认为,从潼关肉夹馍协会目前的行为来看,该协会并没有起到统一管理、统一标志的作用,而是通过维权、对各类商户进行收费。
直播间也有网友评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是讹钱”“吃相难看”。
关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上述“维权行为”,在吴萌看来,可能是该协会试图让“老潼关”这个商标获得更多加盟店,然后再吸引更多投资的一种商业手段。
类似潼关肉夹馍协会这样,携注册商标大规模起诉商户的事件,并非个案。
就在前不久,河南焦作一些标有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胡辣汤经营商户收到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状告侵权的法院传票,被告知需要支付3万~5万元的侵权费用、或缴纳1000元的会费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接受协会统一管理。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当时的解释,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相似,称希望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让商家的制作更加标准化,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
但很快,西华县官方就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且明确表示“胡辣汤不仅是逍遥镇的,更是全国人民的。”
实际上,如果真想推广地方小吃,对其以协会组织进行管理,沙县小吃是值得学习的案例。
1997年,沙县当地政府将沙县小吃列为沙县经济振兴发展的支柱产业,成立了沙县小吃协会,每个乡镇成立小吃推广办,把沙县小吃产业发展作为各乡镇负责人考核的关键指标。
2015年,“沙县小吃”作为集体商标被沙县政府控股的一家国资企业注册成功。为了让沙县小吃走出去,沙县政府不但不向外地店主收取授权费,还拿出真金白银给予补贴。
2004年沙县小吃进入上海市场时,政府补贴每店1000元;2007年沙县小吃进入北京市场,前100家店政府补贴每店3000元。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新闻(ID:wowjiemian),作者:赵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