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王品达
本周三(11月10日),欧盟一家法院驳回了谷歌的上诉,判决谷歌应当缴纳欧盟对其购物服务的垄断行为作出的24亿欧元罚款(约合人民币176亿元)。
这项罚款最初由欧盟于2017年作出。当时,欧盟指控谷歌给自己的购物比价服务以优惠待遇,在搜索结果中降低竞争对手的排名,以推广谷歌购物服务。谷歌则辩称自己的搜索算法是为了提高效率而非排除竞争,且谷歌在购物领域也面临亚马逊等对手的激烈竞争。
总部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在周三的判决中表示,谷歌的做法背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搜索引擎算法做出的调整所带来的效率提升不足以弥补其对购物比价服务市场竞争的损害。
“事实上,谷歌是将自己的购物比价服务置于竞争对手的服务之前,而非将更好的搜索结果置于更差的搜索结果之前。”法院在关于本案的一份声明中说。
谷歌的一名新闻发言人则表示,现在决定谷歌是否上诉还为时过早。发言人称,欧洲法院周三的判决“与一系列十分具体的事实相关”,谷歌已在2017年欧盟作出处罚决定后对其购物服务作出相应修改,并将仔细研究法院的最新判决。欧盟普通法院是欧盟内部级别第二高的法院,谷歌如果不服判决,还可以向级别最高的欧洲法院(ECJ)提出上诉。
本案最初的原告之一、购物比价网站Foundem的联合创始人希沃恩·拉夫(Shivaun Raff)表示欢迎欧盟法院的最新判决,但认为这一判决“已无法挽回十余年来因谷歌暗中操纵搜索结果的行为给消费者和市场竞争带来的损失”。另一购物比价网站Kelkoo的高层也表示,谷歌的垄断行为已对其造成数百万欧元的损失,且无法弥补。
这是欧盟法院史上首次在反垄断案件中判决谷歌败诉,也被认为是欧盟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arethe Vestager)的一大胜利。
维斯塔格2014年起担任欧盟竞争事务专员,2019年起担任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同年还曾有意竞争欧盟委员会主席一职。她在任内以积极执行反垄断法规、严格处罚科技巨头而闻名。
除了本案之外,在维斯塔格的推动下,欧盟还曾两次对谷歌的其他反垄断行为处以罚款。2018年7月,欧盟对谷歌在智能手机安卓操作系统的垄断处以创纪录的43亿欧元罚款。2019年3月,欧盟又对谷歌在广告市场中限制第三方竞争对手的行为处以15亿欧元罚款。截至目前,欧盟在三件反垄断大案中对谷歌的罚款总额已达82亿欧元。
欧盟委员会在推特上表示:“今天的判决所传达的信息是明确的:谷歌的行为并不合法。同时,它也很有必要地使市场所面临的法律更为明晰。”
法院的最新判决为欧盟委员会的反垄断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也有可能促使欧盟乃至世界其他地方的反垄断机构对互联网巨头的类似行为予以调查和处罚。
目前,欧盟正在积极推动《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的通过。该法案将禁止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以打击竞争对手,同时要求互联网平台向使用平台的其他企业共享相关数据。
欧洲议会议员安德烈亚斯·施瓦布(Andreas Schwab)表示,如果《数字市场法案》最终获得通过,将能够确保欧盟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造成损失之前就进行干预,更好地维护开放市场和公平竞争。
去年10月,美国司法部也对谷歌提起了历史性的反垄断诉讼,要求恢复搜索引擎和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除此之外,谷歌也面临着美国多个州政府的起诉。
但是在英国,谷歌却刚刚取得了一场胜利:英国最高法院周三驳回了一项对谷歌索赔30亿英镑的集体诉讼。原告主张,谷歌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绕过Safari浏览器的隐私设置,秘密获取了数百万iPhone用户的手机活动、个人信息等数据以定向推送广告,违反了英国的数据保护法。原告诉请法院判决谷歌赔偿每位受影响的用户750英镑。
这一案件意味着,虽然互联网巨头对隐私权的侵犯往往能波及数百万甚至更多的用户,但至少在英国想对此提起集体诉讼进行索赔还是存在很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