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8个多月,旁边的公路都已修好,死者家属还找不到责任主体,加圈处为事发地

“毕竟人是在工地上出事了,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11月15日,河南三门峡卢氏县东明镇的苏女士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现在都过去8个多月了,责任主体都不明确,我就是到法院起诉,也得有一个明确的被告啊。”

>>>朋友叫去捡麻钱

转身接电话听到响声“我老公不见了”


苏女士介绍,夫妻俩是东明镇人,36岁的丈夫郑某和朋友贺某一起到横涧乡衙前村遭遇不测。

“今年3月8号上午,我老公朋友叫他去捡麻钱,就是铜钱,农村人嘛在家没事。9点50分左右,他们俩到那个地方,那个工地正在施工嘛,在取土挖土,那一片是村里征地修公路。”苏女士联系丈夫的这位朋友了解到当时现场的情况。

“他俩是一起走的,他朋友说就转身接了一个电话,前后一两分钟的时间,也没说几句话,就听到身后有响声,就看我老公不见了,他朋友说9点50接的电话,出事可能就是9点51分、 52分的时候。”

>>>施工现场遇塌方

挖90°直角顶层塌下来直接把人埋了




苏女士称事发时丈夫在挖掘机背后,最上面顶层土方发生坍塌


苏女士描述事发后她在现场看到的情形,丈夫出事是在施工区域,并非挖掘机直接挖掘导致塌方。

“现场施工挖了90°的直角,中间堆的有土,挖掘机是在土堆上面作业,下面是拉土车,当时挖掘机是在往车上装土,我老公是在挖掘机的背后,也就是在平地上,结果最上面顶层那一块土方塌下来了,直接把人埋了。”

苏女士说,当时挖掘机在施工,丈夫朋友情急之下叫挖掘机师傅赶紧救援。“这个师傅也是好心帮忙救人,可能也是担心伤到人了,当时现场没几个人,他朋友和挖掘机司机现场施救,塌方的区域比较大,塌下来的土方比较高嘛,埋了之后我老公朋友急着上手去挖,没有反应,叫挖掘机司机救援,挖了一铲,没找到,接着继续挖,才挖到人了,救出来时他人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

>>>朋友澄清没说挖墓

“他骑电动车带铁锨 不是挖墓是捡麻钱”


“我们本身就不是去挖墓去了,我们是去捡麻钱去了。”11月15日,华商报记者联系郑某的朋友贺先生,他证实,警方做笔录时他没有提“挖墓”这个词。

贺先生表示,他们俩是想去捡麻钱,他们还没开始捡,他还没走到尽头就发生的塌方。“当时往现场走,他带了一个圆头铁锨,他骑电动车在上面,我开车在下面,车上不去,我走着上去的,他骑电动车上去了,快到根儿了,有人给我打电话,我接了电话就没到根儿去,我都还没走到根儿就塌方了。”

>>>施工有无安全措施

事发地被指没有安全提示牌可随意进出

贺先生认为和挖掘机司机没有关系,“我觉得是我叫人家救援的,当时事发就在挖掘机背后,我一叫他,人家就赶紧过来帮忙,挖第三铲的时候就把他人挖出来了。媒体记者要想采访,具体情况公安局那都有笔录,卢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也做了调查。”

苏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施工现场没有监控。丈夫出事后,当天11点20分她接到横涧乡派出所电话,“我是12点差不多赶到现场的,现场没有人打120,有乡派出所民警,有法医在场,但工地上的负责人我没看到。”

对此,贺先生也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施工现场并没有“施工重地 外人免进”等安全提示牌,外人是可以随意进入施工区。

>>>一前一后两次鉴定

窒息合并颈内静脉破裂颈髓离断死亡




卢氏县公安局2021年3月22日和4月2日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华商报记者看到,卢氏县公安局2021年3月22日出具的死因鉴定意见通知书称,死者系窒息合并左侧颈内静脉破裂、颈髓离断死亡。

该局4月2日出具的另外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对死者头部下方的可疑斑痕,挖掘机兜齿擦拭物已经郑某的血卡进行DNA检验,鉴定意见是其头部下方的可疑瘢痕中检出的人血与死者的血样基因型相同,挖掘机兜齿擦拭物未检出人DNA。

苏女士说:“我们后来收到公安机关一前一后出具的两份死亡鉴定结论,第一份鉴定结论就是说他是外伤导致的,当时他有明显的外伤,公安的第二个鉴定结论等于抹清了第一个结论。”

>>>家属询问管理部门

“县应急管理局说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丈夫在修路施工区域被埋身亡,苏女士作为妻子一直希望有个说法。

“我们问县住建局,他们说还没有派人施工,还没开始干活,但是现场当时确实正在施工,当天是有车队在现场进行拉土作业,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的事。”

“除了两份鉴定,一直到现在其他的书面结论都没有,包括县应急管理局我们也去问了,他们说当时接到通知了,但没有去现场,他们说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所以也没法给家属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

“后来我们找了县里很多部门,不管怎么说,得给我出具一个书面证明,毕竟人是在工地上出事了,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苏女士说:“卢氏县公安局给我答复说,只调查刑事,挖掘机司机和他老板,其他牵扯民事部分,他们不参与调查。现在8个多月了,旁边的公路都已经修好了,我联系横涧乡政府要征地协议,一直没有提供。”

>>>遗孀要求书面认定

说挖墓挖塌是在把责任往亡夫身上推


苏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现在县里面交给东明镇政府负责处理,给我们说我老公是去挖墓自己挖塌的,我老公朋友说是叫他去捡麻钱,出事前那个地方塌了好多呀,也不可能那一片都是他挖的呀,我家到那个地方也就20分钟,他俩当时在现场就没有挖墓,如果说他是去挖墓的,那就给我们家属出具一份结果认定书吧。”

苏女士认为挖墓的说法是在把责任往亡夫身上推。“既然认为他是挖墓,就应该拿出证据,不能空口白话,给我出具认定书。当地警方给我说调查结果就是这个结果,但认定不了。我说既然认定不了,就不能下这个结论,警方找了他的朋友调查过,给他做了笔录。我问过他朋友,他说他俩当时并没有挖墓,现在我老公人不在了,不能把责任都推在他身上。”

>>>殡仪馆打电话催费

事发已经8个多月 连责任主体都不明确


苏女士有诉求无门的感觉:“一直到现在连责任主体都不明确,都过去8个多月了,这说到哪都说不过去啊!我就是到法院起诉,也得有一个明确的被告啊,不能随便想告谁就告谁。”

苏女士表示:“因为他死得不明确,所以尸体一直存放在卢氏县殡仪馆,殡仪馆也打了两三次电话,让我交存放费。”

苏女士说:“当时也说过给我2万元,我老公这位朋友和挖掘机司机,他俩是救人,心里过意不去,一人出1万,让我把后事先办了。东明镇政府让我告他们俩和挖掘机老板,但咱做人得讲良心啊,人家是救我老公,反过来我再去告人家,所以他们这个处理结果我一直不认同。”

>>>家属接收10万又退还

只想弄清事实 不想不明不白办亡夫后事

贺先生表示考虑到处理朋友后事,他给过家属丧葬费。“我前期先给了1万元,让她做丧葬费,这个事后面政府半天没跟她说通。”

苏女士接受采访时承认5月份曾拿了一笔10万元的款项,但不到5天就退还。

“后来又说出9万,再加上乡里面出1万,说是协调费,总共加起来给了10万元处理后事,我接了这个钱。当时下雨村路不好走,我耽误了两天,他们就给我家里人打电话,说钱收了怎么还不处理后事,不处理后事就把钱退了,说话就是这样的口气。我心想,那就把钱退吧,我再缺钱也不缺这点钱,我收了钱就不能弄清楚丈夫的死因吗?我没有这个权利吗?我就把钱退了。”

苏女士表示退钱后,丈夫被埋身亡一事就没有过问。人死为大,作为死者家属,她只想弄清楚事实,不想不明不白就把亡夫的后事给办了。

“一直到现在就没结果,我一去市里面、省里面信访,他们就又派人劝我回来,说保证把这事处理得让我满意,但我一回来还是没有结果。”

>>>当地政府部门回应

“公安局调查,刑事案件正在往检察院移交”

11月16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卢氏县应急管理局,对于是否组织事故调查,是否认定这起塌方事故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科负责人表示:“采访流程没走,没法回答你的问题,先到宣传部门报备一下。”

华商报记者联系东明镇政府,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塌方事故不了解情况。

华商报记者联系东明镇负责人获悉,“这起事故公安局调查,刑事案件正在往检察院移交。”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个事调查单位不是我们,这个刑事案件的认定还在检察院,我就知道这些情况。”

对于是否向家属说过是因为死者挖墓引发塌方,这位负责人未正面回应,只是称:“我们卢氏县有规定,你是哪个地方的记者,需要先报宣传部门备案的,我们是有规定的。”

>>>8个多月生不如死

一个人撑起家 上有多病公婆下有两孩要养


“8个多月了,一条人命总得给我们家属一个说法。这几个月我日子过得生不如死的感觉。”苏女士更怕久拖之后不了了之。

36岁丈夫一直是在杭州打工,想到家里没了顶梁柱,苏女士感到非常无助。

“遇到这个事不知道该怎么办,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要抚养,小的3岁,多大的12岁。这几年他一直在杭州一家物业公司打工,去年10月份因为疫情回家了,说要陪老婆和孩子。”

“这8个月来,我就想要一个说法,现在不管多少钱,对我来说,那只能是对孩子生活会有个保证,他的人没了,多少钱也换不回来,我以后一个人要撑起这个家啊,要不以后怎么办?”

苏女士深感肩头不堪重负,都指望不上。“两个老人身体都不好,我公公身体这几十年都是残障,他现在勉强只能自理,公公婆婆一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两个人的桌上药都不断,每次过去看,药都摆满了,他一走,我这日子过得真得很艰难,真是度日如年。”

>>>世事难料命运多舛

原想等爷爷周年过完外出打工 没想到出事

“本来我老公也计划要再次离家外出打工,都已经联系好了。”苏女士感到世事难料,夫妻俩命运多舛。

“他是正月二十五出的事,正月十九是他爷爷三周年,当时爷爷去世时他没在家,心里挺过意不去的,想等爷爷周年过完再走。他的一个朋友家里人生病住院了,所以说等朋友两天,谁知道会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