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11日,韩国“N号房”创建人文亨旭(문형욱)的上诉被驳回,韩国最高法院裁定,其终审刑维持原判——34年。此前,在一审、二审中,文亨旭均因涉嫌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34年。



文亨旭 图源:韩联社


当日,韩国最高法院以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为由,对其判刑。此外,对文亨旭10年的个人信息披露和10年与儿童、青年和残疾人有关的就业限制,包括令其佩戴电子定位设备(电子脚链)30年等附加命令也将保持不变。

报道称,年仅24岁的文亨旭,在被捕时是一名建筑学专业的学生。自2017年1月至2020年初,文亨旭涉及21名未成年受害者拍摄性侵视频1275次;在2018年9月到2019年3月期间,用性侵视频来威胁三名受害者的父母; 2018年11月强迫两名受害人在身体纹上特定的句子。

2019年2月到2020年1月,文亨旭在通讯平台Telegram创建账号“N号房”,以“godgod”为网名发布了3762个性侵犯视频。

2020年5月,警方曾将文亨旭公开示众,当时他承认受害者有50人,并向公开道歉。

据报道,除了文亨旭以外,韩国最高法院11日也驳回了“N号房”主犯赵主彬(绰号赵博士)的共犯姜勋(강훈)的上诉请求,并确认了对他的终审判决——15年监禁。



姜勋 图源:韩联社

现年20岁的姜勋(网名为“布达”)被指控在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与赵主彬勾结,勒索18名受害者,其中包括7名儿童和青少年,以拍摄和制作性剥削视频,并在Telegram上出售视频,借此获利。

据悉,姜勋主要负责为聊天室“博士房”招募会员,也参与制作和传播性虐待视频,他还是赵博士的资金负责人。

就在上个月(10月14日),韩国最高法院宣布了对赵主彬(조주빈)的终审宣判,并以违反《儿童和青少年保护法》、组织犯罪集团、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42年。韩国最高法院还确认了下级法院的命令,赵被判个人信息公开10年,并禁止其出狱后在儿童青少年相关组织和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此外赵还需佩戴30年电子脚链,并支付1亿韩元罚金。



“N号房”主犯赵博士(本名赵主彬)


25岁的赵主彬毕业于韩国一所工业大学信息通信系。在2019年5月至今年2月期间,赵主彬涉嫌与多名共犯一起哄骗或强迫数十名女性拍摄不雅视频。并在付费会员收看或下载的通讯软件聊天室中进行分享,赚得数十亿韩元。

为了避免搜索,赵主彬与共犯们提前建立了许多聊天群,不断地建立、解散聊天群,并分别命名为“1号房”、“2号房”等,因此被统称为“N号房”。在这些聊天群中,赵主彬最为猖獗,被称为“博士房”。

此外,他还以传播不雅视频作为要挟,指使共犯性侵未成年少女,总计面临14项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