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做心肺复苏压断老人12根肋骨遭索赔”的当事人孙向波告诉九派新闻,自己和齐老太的二审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



判决书 图|受访者提供


孙向波毕业于沈阳医学院,有“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在康平县开了一家药店。

2017年9月7日上午,齐老太来到药店买药,途中突然昏倒,孙向波当即给她做心肺复苏,压断其12根肋骨。

同年10月,孙向波接到法院传唤,齐老太将他告上法院,表示需要由他赔偿住院费用近万元,同时待伤残等级评定后,另需赔偿伤残赔偿金。

去年12月,康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法院认为,孙向波在给齐老太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违反诊疗规范,不应承担抢救过错,故而驳回齐老太的诉讼请求。

事情发生后,“做心肺复苏压断老人12根肋骨遭索赔,施救者获法院力挺”的话题引起社会关注,许多人纷纷为孙向波和法院点赞。



孙向波 图|受访者提供


孙向波称,他一直觉得自己会胜诉,他认为自己的胜诉是“对这个见义勇为的行为和施救行为,进行了一个法律层面上的依法保护”。

其还称,虽然齐老太起诉他,但是他从不后悔救人,“倾家荡产我也不后悔,虽然她没感谢我,我也不后悔。那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能救活我不救,那就是一个罪人啊,那良心谴责也受不了啊。”

但令孙向波没想到的是,一审判决出来后,齐老太一方提出上诉。直到前不久,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收到这个判决结果,孙向波称,自己非常感谢法律再次维护了正义。其也称,耗时4年多,这个案子给他带来了不少影响,那种被纠缠的感觉让他感到十分痛苦。

再者,事情发生后,孙向波经营的药店也关了,给他造成的损失很大。其称,下一步打算把药店再开起来。

此前报道:

救人一命反被告!男子急救老太压断12根肋骨被索赔万元


2017年9月,辽宁沈阳康平县,一位70岁左右的老人齐某到药房买药时心脏骤停,药店店主孙向波立即对老人做心肺复苏,并使其苏醒,但压断了老人12根肋骨。一个月后,孙向波收到法院传票,老人家属将他告上了法庭。

2019年12月,该案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孙向波的施救不存在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老人一家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5月29日,孙向波收到法院通知,该案二审将于6月2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心肺复苏压断老人肋骨被起诉索赔

事情要回到2017年9月7日上午8点多。当天,行动缓慢的老太太齐某走进了孙向波的药店,老人说自己胸闷气短需要买药。孙向波建议老人服用硝酸甘油片,还给了她一片,并帮老人测血压。



视频监控显示,事发时孙向波对老人做心肺复苏 图据辽沈晚报


“我在给她量血压的时候她突然就意识模糊了,我摸了摸她的颈动脉,已经不跳了,把手放在她鼻子测呼吸,呼吸也没有了。”孙向波告诉红星新闻,他立即给老人实施了心肺复苏,5分钟后,老人苏醒。他立马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电话告知了老人儿子。

经医院检查,老人双侧12根肋骨骨折、低血钾症、右肺挫伤,住院18天。孙向波称,老人被送往医院的第二天,老人的儿子就去找过他赔偿。孙向波认为,他从沈阳医学院毕业后,当过多年的乡村医生,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发时他按照急救常识,救活了老人,没有理由赔偿。



孙向波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距老人买药时间一个多月后,孙向波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老人家属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治疗费、住院费等费用近万元,且待伤残等级评定后,还要追加赔偿数额。

老人家属的起诉理由为,老人服用了孙向波提供的硝酸甘油片,才导致其晕倒;孙向波做心肺复苏过程中,将老人12根肋骨按断。



经医院检查,老人双侧12根肋骨骨折 图据央视新闻


孙向波认为,自己施救老人做心肺复苏时按断肋骨不可避免。此外,监控视频显示,齐某并没有服用孙向波提供的硝酸甘油片。

一审认定施救不存在过错 药店已被迫关闭

康平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因涉及医学知识,委托了几个鉴定机构想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均认为超出鉴定能力,不予鉴定。2018年11月,法院选取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库中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专家召开听证会,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专家得出的结论为:孙向波给老人吃药片的行为,与老人后续心脏骤停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孙向波给老人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违反诊疗规范,不应承担抢救过错。



专家结论为,被告不应承担抢救过错 图据央视新闻


康平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齐亚丽此前因此案接受央视新闻的采访时曾指出:“心肺复苏有几大并发症,其中第一项并发症就是多发肋骨骨折。临床做心肺复苏是有要求的,按压深度至少得达到5厘米;按压频率必须得(每分钟)100次之上;这样才能达到非常好的心肺复苏的效果。所以这样对于岁数偏大,加上骨质疏松的人很容易出现肋骨骨折。”

至于老人是否是在吃了孙向波开的药后才出现昏厥的情况,药店监控视频显示,孙向波有取药动作,但没有看到老人有吃药动作。

2019年12月31日,该案一审宣判。一审法院康平县人民法院认为,孙向波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虽然救助过程中导致老人损害,但给老人进行心肺复苏造成肋骨骨折及肺挫伤无法避免,孙向波的救助行为没有过错、不违反诊疗规范,故孙向波作为救助人对齐老太的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孙向波告诉红星新闻,事发后,多家媒体报道此事,附近居民到药店买药的少了,在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前,很多事情说不清楚,去年6月药店也被迫关闭,他的生活也受到巨大的影响。他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仍在年检,希望等诉讼结束,还能从事与医疗有关的职业。

“如果能再次回到那个时候,我仍旧会坚持救人。如果再遇到需要救助的生命,我还要第一时间伸出援手,决不让任何一条生命因为不敢救而离开这个世界。”孙向波说。

孙向波告诉红星新闻,他已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二审将于6月2日开庭,“希望二审法院依法审理,维持一审判决,让法律真正能消除人民心中的‘不敢救效应’。”



在一审判决后,原告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据媒体报道,老人儿子表示,他们上诉是为了解真相,“一分钱也不会要,只要求他恢复我们的名誉”,“我母亲是吃了他给的药昏厥的,而他却一直声称我们在讹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