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一场特殊的庭审以不公开的形式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被告人张某某因主动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接受并完成其所布置的任务,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更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庭审中,张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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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在科技、经贸、教育等诸多领域对外交流更加广泛密切,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向境外派遣留学生、访问学者的情况十分普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借机将此作为“送上门的资源”,通过拉拢、策反等手段,搜集、刺探有关情况,严重损害我国家利益。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七周年之际,四川省国家安全厅有关负责人呼吁,全社会要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反奸防谍能力,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案情回放:

因学业不顺意心怀不满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

2016年6月,张某某在国内某知名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毕业后,被一所三甲医院优先录用,工作表现优异。2017年,张某某作为医院的重点培养对象,被公派到国外一所有合作关系的医学院进修。

此时,张某某面前是一条平坦的康庄大道。然而,一场冲突改变了他的人生。2018年,张某某发现其与导师等4人共同撰写的一篇医学论文上,自己的署名仅被排在第三位,心中大为不满,随后找到导师理论并与之发生激烈冲突。最终论文署名顺序并未改变,在报复心态的驱使下,张某某决定投靠该国间谍情报机关。

张某某通过互联网联系到了该国间谍情报机关,对其表示自己掌握有利于该国的相关资料。该国间谍情报机关高度重视,多次派出工作人员与张某某接头。接触中,张某某不仅透露了同时在该国进修的本医院其他医生的情况,还对我国相关学术科研活动进行了一番“添油加醋”的抹黑。该国间谍情报机关以许诺为张某某办理全家移民、提供高薪就业等“优厚条件”为诱惑,向其布置进一步搜集我国涉密敏感信息的任务。随后,张某某通过多种方式搜集并提供了其在国内所在医院的有关情况,完成了国外间谍情报机关布置的任务。

据我省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以来,该国情报机关与其有关部门合作,针对华裔科学家、有中国背景的科研人员开展一系列行动,严重损害了我国家利益。

据介绍,近年来被境外间谍机关策反的人员并不鲜见,退伍军人、留学生、高校师生、军事发烧友以及军工企业、国防科研单位、政府机关人员等都是被渗透策反的目标。尤其是一些年轻的网友,很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利用,大家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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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小贴士:

·间谍行为分为哪几种?

答:间谍行为最典型的是以下三类: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活动。

·作为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有哪些具体职权?

答:《反间谍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反间谍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具体职权,这些职权包括: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刑事执法权;查验身份及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的验证调查权;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的查阅调取权;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权;技术侦察权;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的查验权;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的查封扣押权;提请海关、边防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的提请免检权;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的查封扣押冻结权等。

·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答:《反间谍法》对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其他协助的义务;发现间谍行为及时报告的义务;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国家安全机关调查的义务;保守所知悉的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同时,规定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责任和权利是一致的,《反间谍法》在规定公民和组织责任义务的同时,也明确了其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无论是公民或组织都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的其他举报方式,举报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各类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

(四川法治报)

小心,别成了通敌卖国的帮凶

小心那个“大陆北方网友”!

解放军报新媒体账号“钧正平”11月1日在社交媒体发布了有关这个话题的一个帖子,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和议论。



起因是近日我国家安全机关公布了三起间谍渗透危害重要数据安全的案件,“大陆北方网友”只是网友口中的一个代名词,他们看似是在社交媒体上与你火热地讨论军事、武器知识,分享航空、海洋知识的网友。而背后实际是伪装很深、很具有迷惑性的间谍,以及一些台湾“网军”人员。

别以为间谍离你很远,他们可能想从你身上套取关于我国经济运行、科技发展、国防军事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然后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形成有价值的情报。

01

今年的11月1日,是我国《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的第七个年头。

在这七年里,间谍人员,尤其是那些通过网络活动的间谍人员,越来越善于伪装。而且他们把目标越来越多地盯向了大陆普通网友,他们则经常以“大陆北方网友”的形象出现。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很多人对这个问题并不清楚,概念上似是而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包含五种:

第一种,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活动。

第二种,是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第三种,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第四种,是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

第五种,是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那些间谍人员及其活动通过五花八门的手段,在各个领域展开。

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是,据《环球时报》披露,某海洋公益组织近年来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在我国境内设立海洋垃圾监测点,搜集海洋监测数据等敏感数据并向境外提供。



该海洋公益组织发布的“研究报告”

2021年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处置前,这家打着“海洋公益”旗号的组织,在我国基本覆盖自北向南海岸线,辐射了南海、东海、黄海、渤海区域。其中,有22个监测点靠近军事目标,直接威胁我军事安全。

看看,这还是“海洋公益”吗?

2019年6月,我国家安全机关接到群众举报,该群众在参加一次海洋公益论坛期间了解到,这家海洋公益组织在我国境内沿海城市设立海洋监测点,搜集海洋监测数据。



该组织要求合作机构在选择监测点时提交详细经纬度、地理信息等数据

这家组织负责人对各监测点有关人员撒谎说,“这是国家有关部门需要的数据,所有监测数据均为官方搜集和使用”,然后要求各地监测点每两个月向该组织上报“监测数据”。

但是,当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核实后发现,有关部门从未接受过这家组织提供的数据信息。

而且,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家组织还有着复杂的境外背景:自2014年以来,持续接受20多家境外机构资助;在2018至2019年这一年多时间里,就接受了200多万元境外资金,其中只有一笔资金向有关部门备案。

在得到境外资金资助后,这家所谓“海洋公益”组织又干了哪些事情呢?

依据某境外研究机构制定的流程,这家组织在我国沿海地区设立海洋垃圾监测点,搜集垃圾种类、重量、分布密度等信息,形成并发布中国海洋垃圾地图和研究报告。



该海洋公益组织开展海洋垃圾收集活动

这些海洋垃圾监测点位置,是如何选定的?

据国家安全机关调查,该组织要求合作机构根据其工作要求(监测点需在无人清理的海滩),提交备选监测点的详细经纬度、地理位置、地貌水文、现场照片等数据。该组织根据以上资料确定监测点,并派人到监测点实地考察,甚至会指定具体的监测点。

而部分靠近军事目标的监测点,就是该组织选定的,例如,在上海的某处监测点对面就是某军港,在周边已被围栏拦住的情况下,该组织仍会选择通过绕行滩涂的方式进入监测点开展活动。



2018年4月,这家组织在上海多个地点进行了垃圾及海洋拖网数据调查,搜集经了纬度、环境、地质、海洋流量等信息。2020年12月起,该组织要求搜集上报海洋潮汐和海滩坡度数据。



今年2月,某国一家研究机构公开发表了一篇“科研文章”,诬称上海海岸线的垃圾密度是澳大利亚和美国的10倍

而就是这些敏感数据,该组织曾直接提供给境外相关机构。

02

这家所谓“海洋公益”组织的所作所为,已经对我国军事安全构成现实威胁。依据《反间谍法》和《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其有关行为属于“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环球时报》称,据国家安全机关办案人员透露,该组织已经受到相关处罚。而且,依据《反间谍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组织进行整改,关停22个涉军监测点,消除不良影响。该组织被“警告”及“没收违法所得”。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一些。

比如,今年5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某境外咨询调查公司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频繁联系我国内大型航运企业、代理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以高额报酬聘请行业咨询专家的名义,与我境内数十名人员建立“合作”,指使其广泛搜集提供我航运基础数据、特定船只载物信息等。



办案人员进一步调查掌握,相关境外咨询调查公司与所在国家间谍情报机关关系密切,承接了大量情报搜集和分析业务,通过我境内人员所获的航运数据,都提供给该国间谍情报机关。

此外,今年3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国家某重要军事基地周边建有一可疑气象观测设备,具备采集精确位置信息和多类型气象数据的功能,所采集数据直接传送至境外。

后查明,有关气象观测设备由李某网上购买并私自架设,类似设备已向全国多地售出100余套,部分被架设在我重要区域周边,有关设备所采集数据被传送到境外某气象观测组织的网站。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等势力危害我国家安全的行为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领域,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敌情形势越来越突出,给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带来了风险隐患。

而且,信息化大数据时代,数据的使用、处理和传输早已走进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数据应用为行业发展、企业生产和人们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因数据泄漏所带来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面对这些新的伪装下间谍刺探活动,我们该如何应对和防范?

一位公共安全问题专家告诉“补壹刀”,这种针对开源信息的获取,并做成情报,最终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而最重要的防范工作,是从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入手。

这位专家说,第一,国内一些航空爱好者、航海爱好者被别有用心的境外势力所利用,因此我们要有针对性地对个人、组织、协会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教育他们不要被一些短视的利益所诱惑。

第二,对不法行为的苗头,有关部门需要通过各种措施,手段及时发现。

第三,对有可能会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需要进行立法管理。

这位专家认为,不光是海洋,其实很多方面的信息都是开源的,都有可能被搜集利用,比如航空、海洋,甚至家庭的供电、供水等信息,都有可能被搜集用于损害我们国家安全。



而开源信息领域的情报搜集,可以说防不胜防,因为真正有情报分析能力的人,从媒体公开报道的消息中,都能够找到可用于情报分析的信息。我们只能说去强化全社会防范的意识,情报搜集者实际上有时候就是在拼“七巧板”,我们就要想办法让他拼不齐,这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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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北方网友”中,除了境外间谍情报人员之外,我们还要提防一个特殊群体,那就是台湾“网军”。

台湾“网军”不仅负责一些网络战和网络攻击行动,而且还肩负着搅乱两岸舆论、在热点问题上撕裂两岸情感、挑动对立的任务。



根据2016年的报道资料,民进党之前发布的所谓“国防政策蓝皮书”特别强调“整合当前军事单位与信息、通信、电子技术能力,从而在陆、海、空军种组成武装部队的结构上组建独立的第四军种部队”。

而这就是台湾“网军”。当时的台湾“网军”据称主要针对网络安全和网络战架构上增强其相关能力。

但是,最近几年来,台湾“网军”的活动越来越活跃,也越来越广泛。我们不得不对其提高警惕。

不少专家告诉“补壹刀”,如今在岛内语境下的“网军”,当然也指那些通过间谍行为套取情报及重要信息的人员,但更多是指受雇于特定政治背景的个人或组织。他们有系统、有组织、使用假账号,在网络上进行政治攻防、刺探网络情报,并试图颠覆舆论、带动舆论风向。



复旦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主任沈逸教授告诉“补壹刀”,现在的台湾“网军”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从最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直白一点说,除非那个人告诉你他是网军,否则没有证据能证明他是网军。但是,这个问题,仍然是值得高度关注的,并且确实需要各方,包括普通网民和监管机构,都对此做好相应的准备。这主要是基于如下的理由:

首先,有充分的证据显示,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两岸三方力量博弈的一个主要场域。

其次,有一些有限的直接证据和很大量的间接证据显示,台湾的大量所谓“网军”或者是网络战力量,确实已经用各种方式,渗透进入大陆的网络空间,并且实施了各种各样的行动,这种行动也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对网络舆论生态,乃至国家安全,形成了全面的冲击和挑战。

第三,整体来看,目前主要还是经典的心理战和舆论战的范围之内。他们采取的策略主要是去人为制造撕裂,制造某种争议性的矛盾,倒不是完全服从于统“独”议题,而是对大陆所有话题进行负面性影响,这是它的目标。

沈逸教授认为,从已有的各类碎片化的信息的整理与还原来看,台湾的“网军”的影响途径,要么是通过直接买的账号进行具有“中央厨房操盘”特征的舆论引导,要么是通过MCN公司去投放的单子,间接引导正常或者灰色的水军账号发挥作用,目前来看主要是发挥了负面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对台湾“网军”形成一种基本的认识,那就是这种网络战的力量,与我们说的那种和台湾同胞个体之间的交流近似一点关系都没有,甚至可以说,会对大陆与台湾之间正常的交往构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和障碍。

究其本质而言,台湾“网军”的目标,一是以挑唆大陆网民负面情绪,制造群体撕裂等为目标;另一方面,则是“自导自演”转口岛内,阻断岛内网民正常的信息获取与交流等,继而为台湾岛内的台独力量服务。

面对这种情况,给我们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是,第一,要能精准识别;第二,在管控上,无非就是把“网军”和普通的台湾同胞做了有效的识别之后,对这部分“网军”力量就是做正常的应对及“消灭”。

对大陆普通网民来说,为避免被带节奏,上网的时候不要太情绪化。普通网民很难提升对“网军”真实身份的识别能力,这是超出大多数网友具体能力之外的。我们要提升在网上文明讨论的素养,需要谨慎、避免情绪化、避免一些刻板印象、多看看大家即时的共享信息,最基本的是要保持对政府的信任。

此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网友也要多长个心眼。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千万不能被居心不良的那个“大陆北方网友”给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