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计女士才发现,
对于自己居住了22年的
一套复式户型房子的面积,
房地产交易中心系统里的数据
竟然比房产证上登记的,
“缩水”了整整20个平方米!
遇到这般离奇情节的,
竟然还不止一户人家。
网签发现少了20平
计女士家住徐汇区天等路258弄阳光绿园。今年3月,挂牌售房一段时间后,她等来了一位有意向的买家。房屋总价是1230万元。双方随后签订了定金合同,计女士收取了对方定金100万元。
按照约定的网签时间,今年10月10日,双方走进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令人意外的一幕发生了: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显示,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62.02平方米。
阳光绿园小区 采访对象供图
但计女士手中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明明白白注明,她家的建筑面积为182.02平方米。
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建筑面积182.02
计女士对记者说,工作人员曾表示,系统中的数据不能更改,如果她和买家继续交易,将只能以“162.02平方米”这一面积交易,新证也只能标注为162.02。计女士无法接受。
其一,房产证是购房者财产拥有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应,是不可侵犯的,让她“自裁”20平方米于理不合;
其二,房屋销售买卖,一般以参考单价和面积相乘,得出总价,面积无故减少会给交易双方造成干扰;
其三,两个数字出现偏差,相关部门不担责,却让市民单方面承担由此衍生的风险,说不过去。
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显示,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62.02平方米
22年只知是182平
对于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系统中突然出现的“162.02”这个面积数,计女士至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说:“所有文件材料中写的都是182.02平方米,22年来,我都是按照182.02平方米缴纳物业费及维修基金的。”
记者仔细翻阅了计女士提供的相关材料。
记者看到,计女士这套位于天等路258弄的房产,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房屋状况”的“建筑面积”一栏,的确标注的是182.02。这本产证的发证日期是2002年4月4日。“我家于1998年一手买进该房时,是期房;正式交房是1999年。当时办的产证上,只登记了我丈夫(王某某)一个人的名字。2002年的时候换了产证,加了我的名字,现权利人共2人。之前的产证上的面积也是182.02。”
与先后两份产证对应的是,1999年8月17日和2002年4月15日的两份“契税完税证”发票上,均备注着购入面积182.02平方米。该发票有徐汇区财政局盖章。
又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信息(核准日期为2002年4月4日),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也是182.02。
141平方是暂测数据
在计女士提供的材料中,只有一个数据与182.02不统一。但这是允许出现的一个“偏差数据”。
记者翻阅计女士一家在1998年与开发商签署的《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看到,“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41.46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135.37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6.09平方米”。计女士表示,实际上,141.46并不是一个最终准确数字。合同中写到,“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并约定了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的处理方法。
最终开发商告知计女士,实测面积是182.02平方米。
计女士提供了1999年8月开发商盖章、丈夫签字的房屋交接书,上面写明“该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为182.02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的测绘机构为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徐汇区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所”。
她不明白,162.02这个数字是何时、如何出现的?又为什么会有20个平方米之差。
类似偏差并非一家
10月21日下午,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约请计女士并召集测绘部门和登记发证部门的人员(曾是一家现分属两家单位),反馈解释相关情况。
计女士告诉记者,据测绘人员介绍,他们核对了该楼盘的竣工图纸,并重新查看了她家现场,162.02这个面积数据,与实地相符,是“真实数据”。
那么,产证上的182.02数据从何而来?这可能与开发商提交的另一张图纸对应,是个“错误结果”。对方在谈话中透露,他们查到两份图纸,其中只有一份有“竣工图”字样,两份存在些微差异。当年发证部门参照的数据,溯源图纸可能有问题,造成了数据偏差。从时间节点看,交易中心建设数据库并系统联网是在计女士2002年重新办理产证之后。
由于这一“历史原因”造成的错误,该小区并非仅一家。
目前主要是两种操作方法,一是产证面积与系统数据相统一;二是业主申请新办产证维持原发证面积。但无论如何,计女士家的房子面积,系统中是“真实数据”,这个数据是不能改的。
这给计女士造成了很大困扰。一方面,她是按照182.02的面积购房、缴纳和房产相关的其他各种费用的;另一方面,如果产证面积调低为162.02,由此将产生不可测的各种交易变数,都将由她面对。“房地产管理部门承担了什么责任?”
她还被告知,若她坚持其他主张,也可以提请诉讼或申请专家委员会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