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ID:eeo-com-cn),作者:刘军,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20世纪80年代前期,是日美经贸关系的转折期,美国从容忍来自日本的巨额贸易逆差,到通过贸易制裁扼制日本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进而挑战日本的产业政策和市场体制。


这一转变,并非美国出于日本在经济总量上追赶的顾虑,而是美国一线谈判官员和美国产业界人士就美国产业所面临的威胁不断发出警示所产生的影响。《美日博弈:美国如何将未来给予日本,又该如何索回》一书的作者克莱德·普雷斯托维茨,即是当时参与美日贸易谈判的一线官员之一。1988年,他出版了《换位》(Trading Places)一书,其平装、精装两个版本的副标题略有不同,一个是“美国如何将未来给予日本,又该如何索回”,一个是“日本为什么领先美国”。这两个副标题,基本体现了该书对于“美日博弈”的全面关切。




克莱德·普雷斯托维茨早年留学日本,在日本营商多年,自卡特政府时期即参与美日贸易谈判,历经三届美国政府,深谙日本文化,是深刻理解东亚模式的美国一线贸易官员代表。在美国本土,他是有名的知日派,被称为“日本通”;在日本,他则被视为美国对日经贸政策的“鹰派”,《日本经济新闻》称其为“造成日美经贸关系紧张的罪魁祸首”。


《美日博弈》一书详细记录了20世纪80年代美日贸易摩擦激烈的十年中,两国各界就贸易问题的态度变化过程:日本一步步在贸易和科技领域追赶美国;美国从放任日本的追赶到从协议和制度上约束日本,进而形成目前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诸多法案。


该书堪称20世纪80年代美日贸易战的一手材料,从汽车、钢铁、飞机到半导体领域,作者以亲历者的身份,叙述了大量外人无法了解的美日贸易谈判的细节。普雷斯托维茨在书中比较全面地分析了美国对日本贸易逆差和美国在国际市场上的面临下滑背后的经济和文化差异,探讨了为解决美日之间的自由贸易困境应该做的努力,并为美国和日本分别开了“处方”。


作者为美国开出的处方包括:削减预算赤字并增加储蓄;重定主次,改变政府官僚决策程序,赋予商务、经济官员更大的政策话语权和决策权;学习日本的产业政策,像日本政府官僚一样,摸索制定(美国政府历来不喜欢的)“产业政策”,对于“战略产业”进行扶持;给予美国“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产业、企业进行保护,不要汲汲于短期的“消费者福利”,而要面向长远的“战略目标”,比如“经济安全”“战略产业结构”;学会同日本竞争;提升商业实力。


对于日本,作者开出的处方包括:实行第二次土地改革,建造更多、更高的建筑;实行政治改革,重新划分选区,减少不成比例的农民选民的影响力;为政治竞选提供更多的公共资金,减少特殊利益集团对政治选举的影响力;扩大内需,扩大消费,把住房作为战略性产业,进一步开放流通体制;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按照自由贸易的原则重组进出口体制;共同分担维护西方世界体系的公共成本,把对外援助和军事支出的总额从当时占GNP的2%提高到到5%;最后,进一步国际化,而不是执迷于所谓的“日本的同质性”或“日本的特殊性”,改变“我们”与“他们”的对立二元论,走向真正开放的自由贸易、国际化和全球化。


普雷斯托维茨最后在结论“团结一致”一节中写道:自由、个人权利和平等机会仍然是美国的立国之基。面对激烈的全球竞争,美国需要决定它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美国的国家格言是“合众为一”,只有在承认责任、义务和权利的社会框架内,才能保证自由。


总结来看,该书总的论点是,希望美国“觉醒”,像日本一样,将经济实力作为国家目标。他说,许多日本官僚及企业家也愿意看到这一点,因为日本并不谋求取代美国的领导地位,而一个衰落的美国,也不符合日本的利益。



本书英文版1988年甫一出版,即入选当年美国《商业周刊》年度十佳商业书籍。克林顿入主白宫后,让其财经阁员熟读本书;该书对当年克林顿政府采取对日贸易约束政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欧美学术期刊及领先的媒体也有大量书评,褒贬皆有。其中,时任《大西洋月刊》编辑的大卫·弗鲁姆写了一篇尖刻的书评,批评了《换位》(即《美日博弈》),直指普雷斯托维茨的政策建议为“新重商主义”。(大卫·弗鲁姆《新重商主义》,《评论》1989年5月号)


弗鲁姆指出,普雷斯托维茨的中心论点——“个人主义的概念,对美国来说是如此神圣,也是它的致命缺陷”并不新鲜,他的政策处方也并不新奇,与路易十四的财政部长科尔贝——最有名的重商主义政治家之一——所支持的政策基本相同:鼓励出口,抑制进口,对战略性产业提供公共援助。


弗鲁姆一针见血地指出,普雷斯托维茨的政策理想不是消费,而是(国家)权力,“权力需要特定行业的能力和关键技术”。要实现并保持这些能力,需要降低许多美国人的生活水平,因为国家实力与个人福利并不完全相容:“虽然日本很富有,但日本人并不富有。


”同样,对美国有利的事情对美国人个人来说可能并不令人愉快。普雷斯托维茨的政策价值观,很容易延伸出重商主义、国家主义的结论:美国消费者是自私的特殊利益群体,而美国企业的需求代表了公共利益。


但是,弗鲁姆认为,普雷斯托维茨从来没有证明过,伯利恒钢铁公司的利益和美国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像几乎所有的保护主义一样,普雷斯托维茨的保护主义说辞也是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号。



弗鲁姆对于普雷斯托维茨的批评,提出了二十世纪一个重大的问题:自由贸易主义与重商主义/新重商主义的博弈。


所谓重商主义,是指17-18世纪欧洲特别是英国的经济政策体系及经济学说,是以极度垄断和特许形式为特征以及商业资本主义为基础的经济思想体系。


重商主义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早期重商主义称为“重金主义”,主张绝对禁止金银等贵重金属外流,把增加国内货币的积累、防止货币外流视为对外贸易政策的指导原则。晚期重商主义也称贸易差额论,主张将管理金银进出口的政策变为管制货物的进出口,力图通过奖出限入政策,保证贸易出超,以达到金银流入的目的;主张扩大农产品和工业品的出口,减少外国制成品的进口。


重商主义于16世纪首次在欧洲流行,逐渐取代了西欧的封建经济制度。在重商主义下,各国经常动用经济壁垒、政治军事力量干预国际贸易,以确保当地市场和供应来源得到保护。因此,重商主义往往与“贸易保护主义”、“与邻为壑政策”成为同义词。


另外,重商主义与帝国主义也存在复杂的共生关系。在重商主义政府操纵一个国家的经济以创造有利的贸易平衡的地方,帝国主义利用军事力量和大规模移民的结合,将重商主义强加给欠发达地区,使居民遵循主导国家的法律。重商主义和帝国主义关系最有力的例子之一便是英国建立美洲殖民地。


斯密曾在《国富论》中猛烈批判了重商主义理论,他革命性地指出,一国的经济生产是为了增进促进国民\消费者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生产者\国家的利益:“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而生产者的得益,只在能促进消费者的得益时才应当加以注意,这原则是完全自明的,简直用不着证明。但在重商主义下,消费者的得益,几乎都是为着生产者的得益而被牺牲了,这种主义似乎不把消费看做一切工商业的终极目的,而把生产看做工商业的终极目的。”


斯密指出,自由贸易使企业能够专门生产它们生产效率最高的产品,带来更高的生产率和更大的经济增长;自由贸易为个人、企业和国家提供了若干优于重商主义的优势;在自由贸易体系中,个人受益于更多可负担的商品的选择,而重商主义限制进口,克减了消费者的福利。


在经历了斯密、李嘉图等人的猛烈批判后,重商主义逐渐式微。自由贸易主义逐渐成为英国凭借其政治经济军事实力而构建的全球自由贸易国际秩序的理论基础。然而,由于国际体系中的国家本位制,各种国际贸易壁垒仍然存在,以保护各国各种名目的产业——“战略产业”“支柱产业”或“幼稚产业”。在经历了1930年代大萧条的惨痛教训后——“一战”后各国出于经济民族主义而实行的贸易壁垒,使得国际经济濒于崩溃,引发了一系列政治社会危机,最终引致了“二战”的“毁灭之路”——欧美各国终于认识到“以邻为壑”的国际贸易壁垒的危害,致力于维护自由贸易主义国际秩序。



那么,所谓“新重商主义”,狭义的是指美国经济学家麦金农、克鲁格曼、萨金特等人描述美国20世纪70年代对外经济政策中的贸易保护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时所提出的概念。


1970、1980年代的美国报纸中充斥着对于“新重商主义”的批判,米尔顿弗里德曼,加尔布雷斯等人均有对于“新重商主义”的严厉批判。“新重商主义”也用来指“二战”后日本、韩国、中国等东亚国家建立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以及它们所实行的“出口导向”政策,因其带有重商主义色彩,也被称为“新重商主义”。


“新重商主义”在强调贸易保护和经济民族主义的对外经济政策方面,同“老重商主义”相似,但两者的理论基础不同。“新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政策、措施,被称为超保护贸易政策,与“老重商主义”不同的是,“新重商主义”保护的对象扩大,保护的目的改变,保护从防御转入进攻,保护措施趋于多样化,组成排他性的贸易集团,如此种种。


细读《美日博弈》,将普雷斯托维茨的政策观点完全归于“新重商主义”,倒也不是十分公允。他在书中一再重申要坚守美国秉持的自由贸易主义价值观,只是建议美国政府要稍微变通一下“自由贸易主义的教条”,灵活面对日本这样的“新重商主义”“新国家主义”的经济体的竞争。


事实上,尽管国际自由贸易秩序已经建立有年,并通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等机构而制度化,但强调国家干预和保护主义的“新重商主义”政策,一直存于各国的国际政治经济实践中。新重商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持续冲突,则可能成为塑造全球经济未来的重要力量。


哈佛大学学者达尼·罗德里克指出,经济学的历史,很大程度上就是两大对立思想流派——“自由主义”和“重商主义”——之间的斗争史。强调私人企业家精神和自由市场的经济自由主义是当今的显学,但是,事实上,重商主义依旧生机勃勃。过去六十年中,一个又一个的“新重商主义”的(主要是亚洲)国家通过重商主义政策使其经济突飞猛进。现在,西方国家不平等的加剧及中产阶级陷入困境,美国和欧洲国家的中期增长前景黯淡,实施重商主义的压力在发达国家很有可能会加重。(达尼·罗德里克《新重商主义的挑战》)


罗德里克言犹在耳,特朗普已经于2016年跃然登台,在其任内放任施行新重商主义的贸易政策,几乎达到了近百年来“登峰造极”的地步。亨利·基辛格在接受《金融时报》访谈说:“在历史上,特朗普可能是这样的人物:他似乎时不时地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并迫使它放弃旧的伪装。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知道这一点,或者他正在考虑任何伟大的替代方案——这可能只是个意外。”


基辛格所担忧“时代的结束”,或许就是“自由贸易主义的终结”,全面的“新重商主义时代”的降临?或许就是马丁赫夫纳2018年时指出的:“如果特朗普如愿以偿,战后自由市场经济将结束。特朗普的世界骄傲地、毫无歉意地拥抱重商主义。”悲观的研究者则认为,特朗普要么寻求提升美国在当前国际秩序中的地位,要么追求更狭隘的“新重商主义”的美国利益,而特朗普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萨尔曼·艾哈迈德,亚历山大·比克:《特朗普的国家安全战略:新重商主义》)


现在,特朗普不情不愿地下了台,拜登登台,开始了“拨乱反正”的进程,将会主导中美博弈的方向。在新的中美博弈过程中,普雷斯托维茨所披露的“美日博弈”,对我们会有启发吗?在可见的将来,在自由贸易主义与新重商主义的历史性博弈中,谁最终会胜出,我们能有乐观的定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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