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被控贱售国民党党产的“三中案”,涉触台湾《证券交易法》相关罪名。台北地方法院10月27日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

综合媒体报道,“三中案”起源于台湾《广电法》修法要求“党政军”退出媒体,马英九2005年上任国民党党主席后,为了在法定期限内让国民党退出媒体经营,委托中投公司出售“中视”、“中影”、“中广”股权及旧党部大楼,但被外界质疑贱卖“三中”,涉嫌图利买方。

事件经特侦组分案侦办,最终以“查无犯罪事证”于2014年签结。民进党上台后,指控马英九进行非常规交易,导致国民党损失72亿余港元,台北地检署重启调查,逆转起诉“三中案”。

台北地方法院历经3年多审理,10月27日一审宣判马英九与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前总经理汪海清无罪。



审判长指出,马英九不是中投、光华公司董事或经理人,没有造成相关公司损害,因此裁定马英九无罪。

马英九发表声明指,对判决表示非常欣慰,也感谢司法公正,还他清白。台北地方检察院则响应指会待收到法院判决书,再审慎研议是否上诉。



“三中案”一审无罪 马英九办公室:用人民力量下架“东厂”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涉及“三中案”遭起诉,台北地院今天一审判马英九无罪。马英九办公室表示,马英九对判决感到欣慰,也感谢司法公正还清白。马办也呼吁台湾民众看清(民进党当局)利用司法政治追杀伎俩,在年底“公投”、未来“大选”,用人民力量下架“东厂”。

马英九办公室新闻稿表示,马英九在政坛多年,一向清廉自持,无论任何立场的民众,甚至政治上的对手,都肯定马英九的操守,这个判决符合民众认知。本案民进党追打多年,北检也大动作办了很久,但是结果是证明马英九的清白,没有一毛钱流入自己口袋。

马办指出,民进党当局“特别侦查组”已于2014年8月以“查无不法”签结本案,新闻稿载明:“因当时中视股票在市场交易量很少,交易清淡,不可能卖到账面价钱,当时卖主又因法律限制,急着脱手,因此中视股票买卖的价格,不构成贱卖。”北检却用拼贴、罗织、入人于罪方式,论述前后不一,只是想硬办马英九。

马办表示,依“广电法”规定,2005年12月26日前,政党必须退出广播、电视经营。马英九当时担任中国国民党主席,为使中国国民党符合法律规定,并避免“中视”及“中广”公司遭受撤照处分,进而出售“中投”等公司持有的华夏公司股权,完全符合中国国民党及“中投”公司的利益。

马办表示,政党追求执政,公司追求营利,两者完全不同。中国国民党针对“三中”买卖要考量的除了价钱外,更重要的是符合中国国民党的利益。中国国民党主席对社会、媒体有更高价值的责任,北检把中国国民党主席当成公司董事,把马英九当成“中投”公司承办人,用弊案的角度侦办,如此能服众吗?

马办也表示,“监委”高涌诚、王美玉、赵永清的调查报告指出,北检侦办马英九“三中案”等案,涉违反侦查不公开等情事,严重侵犯人权,且马英九告发北检泄密的案件,由当时身为被告的北检检察长邢泰钊自行核章签结,程序亦未尽妥适。种种 “东厂”行径,民众自有公评。

马办呼吁台湾民众应看清蔡英文当局利用司法进行政治追杀的伎俩,未来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选举,用人民的力量让“东厂”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