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实施逾一年,成效显著,配套措施也在进一步完善。香港银行公会日前更新文件,加入关于香港国安法的新要求,当银行知悉客户因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捕或被指控,必须向执法部门披露其有关财产。

综合《星岛日报》、“东网”等港媒10月24日报道,香港银行公会22日更新其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合作制定的《有关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常见问题》,并加入关于香港国安法的处理指引。



新版本文件截图


与今年5月公布的上一版本文件相比,新版加入了第71项,即根据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附表3第5条,以下两种情况可被视为“触发披露义务”:当银行知悉有人因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被捕或被指控;和/或当银行收到执法机构的资料后,知悉或怀疑有资产为“罪行相关财产”。

一旦“披露义务”被触发,金融机构必须向联合财富情报组(由香港警务处及海关人员组成)披露指定人员持有的财产,或与执法机构提供信息有关的财产。财产包含所有类别的资产,包括其持股比例等。

虽然银行公会没有列出违反有关条例会面临的后果,但根据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任何人知悉或怀疑任何财产为“罪行相关财产”而未向警方披露,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3个月。

此外,香港证监会上周也更新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常见问题》,同样要求金融机构知悉出现上述情况须披露“罪行相关财产”。

香港银行公会是香港银行界的法定组织,所有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批准在香港经营的持牌银行,必须是香港银行公会的会员。截至2017年12月底,公会的会员银行达155家。

在回复港媒查询时,香港银行公会表示,银行业界经常就不同事项,与监管和执法机构保持沟通。香港金管局则表示,该机构与银行业界不时就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等事宜,与相关人员包括执法部门沟通,这也是国际惯常做法。此次常见问题的更新是回应近期银行业界关注的事宜,与以往做法一致。

据“东网”等港媒披露,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警方已冻结了约4亿港元相关资产。其中,在2020年7月至12月间,警方国家安全处曾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冻结约6500万港元。

今年5月14日,时任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首次引用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冻结黎智英所持有的壹传媒股份,以及其拥有的3家公司在香港银行账户内的财产,估计超过3亿港元。此后,保安局又引用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冻结了《苹果日报》等3家公司的财产及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