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近年来影响力最大的正当防卫案件之一的“丽江反杀案”,迎来最新进展:近日,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作出赔偿决定,决定赔偿该案当事人唐雪18万余元。

2019年2月春节期间,丽江市永胜县,面对家门口持菜刀砸门的醉酒男子,“90后”退伍女兵持削皮刀、水果刀防卫,最终刺死醉酒男子。案发后,唐雪被刑拘、批捕。



▲唐雪

2019年8月,红星新闻等媒体就该案发布系列报道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针对新闻舆情发布通报称,该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派人阅卷,对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全面审查,指导案件办理。

此前报道

云南检方通报丽江反杀案:唐雪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019年12月30日,云南省检再次发布通报称,唐雪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同日,永胜县检察院对该案撤诉,唐雪获释。

永胜县检察院在《不起诉决定书》中称,唐雪家人及住宅多次被醉酒男子李某湘侵犯,特别是在凌晨1时许家门被砍砸、出门后又遭李某湘脚踢拳殴,唐雪先持削皮刀反抗,后持水果刀反抗,系为保护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唐雪家大门上留下的被刀砍过的痕迹

2020年5月,“丽江反杀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最高检提到,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

2021年5月,唐雪委托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王艳涛,向永胜县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余万元。

唐雪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说,从2019年2月10日被刑拘,到2019年12月30日从看守所释放,她累计被侵犯人身自由324天,她和家人均背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2021年5月,唐雪委托律师向永胜县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部分)

唐雪此前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说,事发后,其父母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离开了老家,居无定所;此外,至今仍有部分网络言论认为她系“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不构成正当防卫”“是杀人犯”,令她难以接受。

唐雪表示,她始终认为自己没有做错,“我没有故意去挑衅。别人都登上家门了,不是我有意去制造这些麻烦。”

2021年7月20日,永胜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唐雪18万余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余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这一数额,与唐雪的请求赔偿数额大体一致。



▲永胜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部分)

永胜县检察院还表示,基于唐雪被不起诉后,案件被全国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客观上已经起到了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作用,经协商,在送达《刑事赔偿决定书》时,由该院检察长当面向其赔礼道歉。



▲永胜县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相关内容

2021年10月20日,唐雪代理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殷清利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日前,唐雪已经收到相关国家赔偿款,“历时两年多,丽江唐雪正当防卫案终于完美办结。”

殷清利表示,自2017年“于欢防卫过当案”以来,曾经“沉睡”的正当防卫条款被逐渐激活,唐雪案在2019年底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起诉,并于2020年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不仅对2020年9月“两高一部”出台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起到推动作用,而且唐雪国家赔偿案件的完美办结,将“以赔促防”,发挥倒逼和反向审视的功能,进一步增加司法机关及人员办理正当防卫类案件的责任感,有力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切实弘扬社会正气、维护公民正当防卫基本权利,具有典型的个案意义。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