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唐路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唐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因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路及其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路与被害人阿木初(抖音名:黑姑娘【拉姆】)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唐路多次殴打阿木初,2020年6月28日二人离婚。后唐路多次找阿木初复婚被拒绝,因此心生怨恨。2020年9月14日20时30分许,唐路前往阿木初父亲家,向正在厨房进行网络直播的阿木初淋泼汽油并点火,致阿木初烧伤。阿木初于半月后经医治无效死亡。唐路在逃离现场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路致阿木初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唐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唐路亦作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